个体工商户的优惠税务政策和未来前景展望
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提出,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也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助力广大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但是还有很多人对个体工商户是一知半解,那这篇文章就从整体来说下个体工商户和相关的优惠政策以及未来的前景展望。
一、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
1、个体工商户应核准登记
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进行核准登记。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家庭,凡是要进行个体经营的,都须
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颁发个人经营的营业执照,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
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包括手工业、加工业、零售行业以及修理业、服务业等。对此,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
3、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享有名称权
个体工商户依法在法律规定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充分享有自主经营权利,并经批准可以起字号、刻图章、在银行开立账户,以便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享有名称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侵犯。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的姓名作为经营者的名义,这种经营者使用的姓名实际上已经与自然人本身的姓名有所区别,具有字号的含义。
4、个体工商户纳税情况
1)、一般情况下,办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当月就要申报纳税了,没有收入的也要零申报。
2)、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核定征收,也就是税务局根据你的营业状况给你设定一个缴税标准,每个月按此标准定额缴税。个体工商户还有一种查账征收,是税务局根据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实征收。
3)、个体工商户有定期定额征收,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期限是按季、半年、年,不能超过一年。
4)、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纳税的,如果有税控开票系统,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就可以了,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没有的就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5)、抄报税后,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按填写顺序,填写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报,大概3分钟完成上报处理结果。
6)、如果有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扣款缴费,没有就要到窗口。
 
可以看到个体工商户适合个体经营,业务简单,从之前的等级可以看到个体最集中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而在随着网络和直播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成为了 新个体工商户的热点。 
二、个体工商户税务和优惠政策
一定有很多还不了解的读者会问,个体工商户要交哪些税?税负情况如何。我们来看下。
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商业经济体,是市场经济中的不可或缺组成部分。
 
(一)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常来说大部分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我们从小规模纳税人角度来看一下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3%免税与季度45万免税优惠
 
(1)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2)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
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2、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个体工商户注册
3、留抵退税优惠
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政策执行期: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二)个人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三)保险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四)其他税种
 
(1)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执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印花税
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政策执行期: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可以这么说,目前个体工商户如果是核定征收,税负一定是比较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明年如果能继续执行,那对于个个体工商户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三、个体工商户的前景
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落地实施,从法律、工作机制、政府的职责、权益保护各方面都做了详细的条文,随着条例的施行,必将推动我国亿万个体工商户在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更大和更加重要的作用。
 
而从微观来说,企业在实际运营中,也可以充分利用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的进行法律和税务的规范化处理,对于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的合规化都有这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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