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的请示
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企业名称)公司系由(各方投资者的名称)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或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于  月经(批准企业成立的审批机关名称)批准成立,并于  月工商登记注册,法定地址位于     ,经营期限 年,经营范围为:     
公司投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其中,(投资各方应认缴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注册资金增资。经(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验证,目前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占注册资本的 %;其中,(投资各方实际认缴注册资本的金额及其所占应缴出资额的比例)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或其他原因),公司各方投资者经协商决定,拟增加对公司的投资。增资后,公司的投资总额由原来的 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增加至 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增加至 万元人民币(或万港元、万美元等);其中,(增资后投资各方认缴注册资本的金额及
其比例)。增资部分的注册资金将于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分 期投入。
公司各方投资者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友好协商的约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于   日对原合资(或合作)经营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注:外资企业无须签订补充协议),并于   日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正。现特就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的有关事项向贵局提出申请,有关申报资料附后。
我们郑重承诺,所提交的有关申报资料和签名字样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申报资料及虚假签名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敬请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