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2年05月1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福利结构
2.1 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3.1 社会保险
3.1.1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
关社会保险。
3.1.2 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 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
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公司对员工提供职业技能、专业知识等培训、进修,具体按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通用性福利
4.1 活动基金
4.1.1 为加强各部门团队建设与管理,公司特设活动基金以分别用于各部门日常团队建设与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1、活动基金按季度每人100 元的标准拨付,基金池的方式管理。
2、活动基金拨付原则:实际人数≥编制人数时,按核定的编制人数拨付;实际人数<编制人数时,按实际在职人数进行拨付。活动基金由各级人力行政部门编制基金拨付表,传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转当地财务部门执行。
3、活动基金的使用:活动基金实行季度拨付与季度使用的管理方式,各部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每季度可组织一次或多次的户外团队活动,所发生费用从活动基金中限额报销,超出部分由部门自行承担。
4、各部门使用活动基金前应提前申请,报人力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报销费用时应附活动基金使用申请审批表作为附件,否则,财务部门将不予费用报销。
5、公司鼓励部门间联合开展活动,以促进团队沟通与团队建设,活动基金报销以活动参与部门费用总计审核与分摊核算。
6、活动基金原则上分季度使用,基金池费用达到上限时,将停止拨付基金,待活动基金使用后再行拨付。若确因工作原因,当季度部门未使用活动基金,需提交特别报告,经集团人力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实行活动基金的连续拨付。
4.2 节日礼金
4.2.1 节日礼金项目。逢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端午节、中秋节、妇女节、儿童节等节日来临之际,为表达公司对员工的节日祝贺与慰问,特设节日礼金福利项目。
4.2.2 节日礼金标准:(元/人)
4.2.3 节日礼金发放形式
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等节日前15 天,由各级人力行政部门将本部门在岗人员编制节日礼金发放表,统一报集团人力行政部,经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行政总监、财务总监、资金部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端午节、中秋节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确定以礼品或现金方式发放后,再按相关流程予以办理。
妇女节由集团按礼金标准统一采购或指定采购相关礼品或现金50元,发放在岗女性员工;或由公司统一组织女性员工外出活动。
为体现公司对员工家庭的关怀,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公司为在职员工的14 岁以下子女提供一份节日礼品或现金50元(员工多子女或夫妻双方均系公司员工,均只提供一份)。
4.3 慰问礼金
企业福利4.3.1 慰问礼金项目及标准:(元/人)以下礼金仅限转正后的正式员工
4.3.2 慰问礼金发放形式
生日礼金以月度集中的方式发放,由人力行政部门根据当月生日的员工组织活动或提供相应生日礼品或发放现金。
结婚礼金在员工领取结婚证 6 个月内,凭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人力行政部门申请领
取此项礼金。若夫妻双方均系本公司员工,结婚礼金原在标准基础上做相应增加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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