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内容包括什么 遗嘱的种类有哪些遗嘱见证人

遗嘱应当包括: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遗嘱的内容包括什么呢?我们知道遗嘱不止一种形式,那么,遗嘱的种类有哪些?针对以上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遗嘱的内容包括什么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二、遗嘱的种类有哪些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主要要写明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遗嘱的种类有哪些”,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这里应注意的是,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不然所立遗嘱无效。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想了解有关如何订立遗嘱、遗嘱的生效条件等法律知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