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的意思汉字部首字源及详解
部首的意思汉字部首字源及详解
汉字的部首往往有表意、表声功能与组合规律,掌握了汉字部首的来源是学习汉字的一把钥匙。
卜(读补):卜部,甲骨文写成“”,古代占卜时龟甲烧过后出现的裂纹形。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占卜、问卦有关事物。如:卦、占。
八(丷、ハ):八部,金文写成“”,像分开相背的样子。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分解、分散、相反、相背等有关的事物。如:分、伞。
冫(读冰)小篆写成表示"冰",可以表示和温度低或水有关的事物。如:冰、冷、
卩(,读决):卩部、硬耳朵,小篆写成“”,像一个面部朝左,手抚于膝,双膝着席,屁股坐在踵上的人。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曲膝跪着有关的事物。如:叩、印。
阝(在左,读付):阝部、左耳旁,古代表示“阜”,甲骨文写成“”,像一层一层往上高起的土山,意思是“土山”“丘陵”,因此左耳旁的往往和山或地名有关的事物。如陡、险、陆。
阝(在右,读义):阝部、右耳旁,古代表示“邑”,小篆写成"",上面是“口”(围),像居住的区域,下面像个人,表示人所聚居的范围或圈子。本义指“国都”,后引申为一般城市。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城市、邦国、地方、居住、姓氏有关的事物。如都、郊、邯郸。
又(ヌ):又部,甲骨文写成“”,像一只手,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手有关的动作或事物。如:取、支
廴(读引):廴部、小篆写成“”,同“引”,表示开弓,建字底,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走路有关的事物。如:延、廷
廾(在下,读巩):廾部,甲骨文写成“”表示两手捧物,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双手拿东西有关的事物。如:弄、弃
囗(读韦):囗部、小篆写成“”,古代意思同“围”,作部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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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表示和包围、环绕、圆圈等有关的事物。如:囚、围巾:巾部,甲骨文写成“”,像象布巾下垂,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纺织品有关的事物。如:布、帕
彳(读赤):彳部、双人旁,小篆写成“”,象纵横相交的十字路。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走路、道路、距离、脚的动作或人的行为有关的事物。如:行、征
彡(读山):彡部、三撇儿,小篆写成“”,像须毛和画饰的花纹。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图画、形象、装饰有关的事物,有时又表示胡须。如:衫、彩
夕:夕部,甲骨文写成“”,表示傍晚。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时间、夜晚或夜晚的活动有关的事物。如:岁、飱、梦弓:弓部、弓字旁,甲骨文写成“”,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弓有关的事物。如:张、弦
幺(读妖):幺部,小篆写成“”,像丝线,引申为“小”。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丝线或微小有关的事物。如:幼、幻
王(玉):王部、王字旁、斜王旁;玉字旁、玉字底、斜玉旁。甲骨文写成“”象一根绳子,串着一些玉石。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玉石、玉器或加工玉器有关的事物。如:珠、珍。
歹:歹部、歹字旁,甲骨文写成“”,有人认为是剔去肉后的残骨形。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死亡、丧事、损害等有关的事物。如:死、歼。
戈:戈部、戈字旁,甲骨文写成“”,是古代的一种主要兵器。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兵器、战争、杀戳有关的事物。如:戒、战
止:止部,甲骨文写成“”。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脚或脚的动作有关的事物,和“彳”、“足”、“疋”、“辶”、“夊”、“走”等部相通。如:步、歧
攴(攵,读扑):攴部、“攵”叫反文旁,小篆写成“”,意思是手持木棍进行敲击。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敲、打、击等手的动作及干、做等行为动作有关的事物。和“殳”部相通。如: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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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
贝(貝):贝部、贝字旁、贝字底,甲骨文写成“”,象海贝形。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钱财、货币、贸易或装饰品有关的事物。如:财、货
见(見):见部、见字旁、见字底,甲骨文写成“”,指人的头上加只眼睛。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看、目光或眼睛的动作有关的事物。如:观、觅
片:片部、片字旁,小篆写成“”,是把“木”(小篆写成“”)从中间剖开,取右边。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薄片有关的事物。如:牌、版
斤:斤部、斤字旁,甲骨文写成“”,是古代砍伐树木的斧头。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斧子一类或工具或使用这类工具时的动作有关的事物。如:斧、断
爪(爫):爪部、爪字头,小篆写成“”,有人认为是鸟兽的脚趾或趾甲形。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手的动作有关的事物。和“手”、“扌”、“寸”、“又”、“廾”等部相通。如:采、舀月:月部、月字旁、月字底。
第一种情况:金文写成“”,表示月亮,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月亮、光、时间有关。比如朦、胧
第二种情况:表示“肉”,小篆写成“”,有人认为是切成的大块肉。表示人体部位等有关的事物。如:肝、肌、朝
欠:欠部、欠字旁,甲骨文写成“”,上面是“口”,下面是人,像人张着口打呵欠。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张大嘴巴的各种动作有关的事物。如:吹、歌、欺
殳(读书):殳部,甲骨文写成“”,像手持一种长柄勾头似的器具,可以取物,可以打击乐器,后成为兵器。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敲打、打击有关的事物。和“攴”、“攵”等部相通。如:殴、毁
文:文部,甲骨文写成“”,像纹理纵横交错形。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花纹、彩饰有关的事物。如:斑、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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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灬):火部、火字旁、火字底,甲骨文写成“”,像燃
火字旁的有什么字
烧的火焰。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火、光或使用火、光有关的事物。如:烧、蒸
户:户部、户字头,甲骨文写成“”,像一扇门。作部首
时可表示和门、房子等有关的事物。如:房、扁
心(忄、):心部、心字底、竖心旁,小篆写成“”,像人和动物的心脏。作部首时可以表示感情、气质、思想、表情,以及和心理活动有关的事物。如:恋、悲、情、恭、慕
示(礻):示部、示字旁,小篆写成“”字形,“二”是古文“上”字,三竖代表日月星。甲骨文本作“T”,象祭台形。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鬼神、祭祀、宗庙等宗教迷信活动有关的事物。如:礼、祥罒:罒部、四字头,其实是“网”字的变形,也叫网字
头,甲骨文写成“”。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网或网的功能有关的事物,并经常引申为法网或触犯法网的罪人。如:罚、罪、罗。
皿:皿部、皿字底,金文写成“”,是古代碗、碟、杯、盘一类古代饭食器的总称。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器皿有关的事物。如:盆、盛
矢:矢部、矢字旁,甲骨文写成“”。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箭、长度或直有关的事物。如:短、矩
立:立部、立字旁、立字头,甲骨文写成“”。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站立有关的事物。如:竖、竣
穴:穴部、穴字头,小篆写成“”,上面是“宀”,表覆盖物;下面两边表示洞孔。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洞穴、空或房屋有关的事物。如:空、穿。
耒(读垒):耒部,金文写成“”,古代的一种翻土农具。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农具或农活有关的事物。如:耕、耘。
老:老部,甲骨文写成“”,像一个手里拿着拐杖的老人形。作部首时可以表示和年纪有关的事物。如:考、老
西(覀):西部、西字头,金文写成“”,像鸟巢形“西”是“栖”的本字。作部首时可表示和遮盖或反复有关的事物。如: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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