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
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水利水电工程
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项 目  法 人:乐山市市中区山珍水库管理所
设 计 单  位: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 理 单  位:乐山市聚能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 工 单  位: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
项目主管部门: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
运行管理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山珍水库管理所
验 收  时 间: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验 收  地 点: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土主镇、青平镇、凌云乡
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前言
验收依据: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相关规范规程、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
组织机构: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由乐山市市中区山珍水库管理所主持,验收工作组由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乐山市市中区发改局、全福镇人民政府、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乐山市市中区山珍水库管理所、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乐山市聚能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13人组成,曹忠文同志担任验收工作组组长。
验收过程:于2016年11月30日,对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和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到现场检查了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核查了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外观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相关档案资料,经讨论并最终形成了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一、合同工程概况
(一)合同工程名称及位置
合同工程名称: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工程。
合同工程位置:项目范围涉及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土主镇、青平镇、凌云乡等乡镇。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签约合同价为535.00万元。
合同工期:本合同工程合同工期为90天,即3个月。水电改造验收
(二)合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合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恢复高中水库-山珍水库连接渠4.92km,其中:新建取水闸1座,整治明渠4.379km,隧洞6处长425.8m,渡槽2座长115.5m;改造整治山珍水库桅杆坝支沟2.0km;整治小塘坝7口;整治小渠道(红光支渠、向阳支渠、解放支渠)6.4km。
(三)合同工程建设过程
1、前期工作。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工程,由乐山市水利
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勘察设计,工程设计方案经乐山市水务局、乐山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咨询审查,并以(乐水函[2015]193号)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
工程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本工程招标为一个标段。2015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由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工程中标价535.00万元。
2、施工准备。2016年1月10日~2016年1月17日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搭建临时设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购原材料,组织施工机械进场。监理单位组织设计等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组织各单位进行了项目划分,办理工程有关报建手续。
3、开完工时间。本工程于2016年1月18日正式开工,应于2016年4月18日完工。工程开工后,因春节放假、雨天、工程调整变更报批等原因,施工单位报经项目业主同意,工程延期90天,工程于2016年7月15日完工。
4、工程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形地质等原因,并应当地老百姓的要求,对项目区
内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变更。有关调整、变更详见乐中水[2016]25号,及区政府收文编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