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医院
一、1—4号窗口挂号时间 630—16社保卡看病30730后不分科别。
二、5号窗口6:30—9:30,只挂特需号。9:30后请到四楼特需收费处办理特需挂号。
三、6号窗口挂号时间6:30—8:00,7:30后不分科别。8:00后看窗口提示挂号或收费。
四、7—8号窗口挂号时间6:30—8:00,7:30后不分科别。8:00后改为收费窗口。
五、周六、法定节假日挂号窗口为1—4号窗口,挂号时间为7:00—16:00,不分科别。
六、周日挂号窗口为1—3号,挂号时间为7:00—16:00,不分科别。
七、周一至周五6:30—7:30,各科专家分窗口挂号
 1号窗口    针灸科、妇科;
 2号窗口    皮科;
 3号窗口    内三(心血管)、内五(风湿)科;
 4号窗口    内一(肾病)、内二(呼吸)科;
 5号窗口    特需门诊;
 6号窗口    消化中心、内七(传统诊疗中心);
 7号窗口    儿科、肿瘤、肛肠、骨科;
 8号窗口    外科、眼科、五官、口腔、综合科。
八、9号窗口7:30开始收费(节假日8:00开始)。
九、预约挂号在16号窗口取号,取号时间为当日7:30—11:3013:00—16:00。过时作废。
十、持银联卡交费的患者请注意:8:00后在81013号窗口持卡交费;8:00前因条件所限,不能持银联卡交费。敬请谅解!
一、自费、公疗患者持有效证件在办卡处办理就诊条码。
    二、医保持卡患者首次在本院就诊,请先到办卡处进行卡关联;未带社保卡和医保本的患者,当日就诊费用不能报销,后果自负。
    三、来院就诊的患者每人只允许办理一个就诊卡,不得重复办理(包括自费、公疗、医保)。
    四、若丢失、损坏就诊条码,请持有效证件到办卡处补打条码。
一、持社保卡在门诊看病流程及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拿着社保卡来我院看病,请您先到门诊大厅南侧的建卡处,将社保卡交给录入人员,输入您的相关信息后,再去挂号,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第一次录入成功,
今后再看病就不用去建卡处了,可以直接去挂号处使用社保卡挂号。
2、您挂号时必须同时出示社保卡和医保手册(蓝本),在挂号的POS机上插入社保卡挂号,门(急)诊的诊疗费,医保基金支付2元,其余费用(如挂号费、病历手册费等)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保卡、医保手册(蓝本)和门(急)诊病历手册;交费时,出示社保卡,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的费用;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收回社保卡。
3、取血、检查、、取药等,请您出示社保卡,进行确认。
4、医保政策规定,住院期间,门诊看病的费用不予支付。
二、没有出示社保卡,根据医保中心规定,全部的费用个人现金全额支付。
三、如遇有急诊未带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保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条件的,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具体情况可咨询社保部门。
四、卡损坏、卡丢失,有三种咨询方式:
社保卡:9610224小时);
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
社保卡自助终端服务机上,自助办理预挂失。
请及时与社保部门联系。
五、医保政策要求实名制就医,规定开药的量要遵守急病3天量,慢性病7天量,行动不便的慢性病可以不超过2周的药量,患有十种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增生疾病,且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以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使用社保卡后,每位参保患者的全部的医疗信息都上传到医保中心,有利于社保部门的各种监控,对于参保人异常的就诊信息会自动提示,引起关注,所以希望持卡患者,要自觉遵守医保政策,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
六、门诊起付线,退休职工门诊起付线1300元,超过1300元以上的部分,三级医院报销70%,大于70岁的报销80%。在职职工门诊起付线1800元、,超过1800元以上的部分,三级医院报销50%2万元封顶。
七、实时结算收费票据解读
医保内金额:指本次费用中能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本次医保基金支付:指按照政策规定,根据参保人身份及本年度发生费用累计情况,对本次医保范围内金额进行分解后,应该由医保基金给与支付的费用总额。
本次个人负担:指本次费用中医保不与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医保范围外金额和范围内个人自付金额。
本次个人现金支付金额:指需要参保人员现金交纳的本次个人负担总额。
本年度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累计支付:指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门诊大额医疗互助基金为参保人员已经累计支付的总额。
本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八、社保卡的收费问题:如果不是收费员录入费用有误,可在社保卡自助终端服务机上查询,或者到社保中心咨询具体原因。
九、医保政策: 北京市劳动保障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