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共11天。都是哪些日子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513号令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五一节法定休假几天
  (四)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十四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十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11天里,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10月1日、2日、3日三天,加班费按3倍标准执行,同时,由于3日出现法定假重叠情况,将中秋节假调至6日,因此6日应当视同为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3倍计算。
  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曾作出调整
  根据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在2007年基本形成,随后国家法定节假日做出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天数增加1天,即由如今的10天增加到11天;
  二、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元旦放假1天不变;
  春节放假3天,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
  中国法定节假日
  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
  “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三、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