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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域外侦探小说译介发生在西方列强敲开国门、社会激烈动荡、民族濒临灭亡之际。在国家腐败、政治黑暗、战争惨败的残酷事实面前,国人立志奋发图强,选择西方先进社会制度、思想观念、科学文化知识的域外小说进行译介自然成为当时翻译的风尚。在政治小说、爱情小说、科学小说译介带来的种种奇迹之后,“为中国有报以来所未有,举国趋之如饮狂泉”的侦探小说译介热宛如一道更为亮丽的风景线进入了时人的视野。不可否认,晚清域外侦探小说热的发生受制于文化、文学、社会背景、译者等多种因素,然而,若将当时同类题材的晚清公案小说的先天缺陷对这场热潮的影响与促成也考虑进去,将更为清晰全面地考察这一文学译介中的重大事件。故本文尝试对比研究晚清公案小说与域外侦探小说的叙事内容及叙事模式,以及前者随后的生存危机来分析域外侦探小说所具备的弥补前者缺陷的特质,进而得出后者在那一特定时期受到追捧的理由所在。
二 公案小说的发展与演变
公案小说的发展与整个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基本是同步的。早在汉魏时期公案小说就有零星出现,之后随着民间文艺的快速兴起,至“始有意为小说”的唐代,公案小说的发展进入了
前所未有的成熟期。期间作品“篇幅加长,情节更为曲折,描写更趋细腻,写人述事,富有文采,达到较高的艺术水准”。当然,对于唐传奇是否是公案小说发展成熟的标志尚存争议,但无可置疑的是,经过此期的形成酝酿,公案小说的发展在宋元时期得以真正突破,而明代繁荣的社会经济,发达的出版业更为公案小说获得新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期间创作一派繁荣,在文本形态、艺术风格、传播途径及创作动机等多方面皆有创新之举,冯梦龙等人的妙笔生花更是那时期公案小说的最高代表之作。
在宋元时期发育成熟,至明代达到繁荣鼎盛的公案小说,因其强大的娱乐性及艺术魅力继续深受清朝民众的追捧,如鲁迅所言:“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演变绝非是一帆风顺的,公案小说也不例外。其创作及生存环境因晚清社会文化、思想观念、读者接受等多因素的深层变化发生了重大的转型和变革,促使其本身隐藏深处的缺陷被突然暴露甚至无限放大,尤其是域外侦探小说的大量涌入,使自己最终陷入困境难以自拔。那么,是怎样的先天缺陷使得盛誉千载的公案小说在晚清那“开启民智”的特殊时代语境里被初来驾到的域外侦探小说轻易击倒?下文将对比研究晚清公案小说与域外侦探小说的叙事内容及叙事模式,以期从这两方面出前者先天存在的缺陷及由此对后者兴起的促进。
三 晚清公案小说之缺陷与域外侦探小说之兴起
1 叙事内容“科学精神”之匮乏
域外小说翻译运动倡导者梁启超曾一针见血地批评中国古代小说:
“吾中国人妖巫狐兔之思想何自来乎?小说也。”……“今我国民惑堪舆、惑相命、惑卜筮、惑祈禳,因风水而阻止铁路、阻止开矿,争坟墓而阖族械斗、杀人如草,因迎神赛会而岁耗百万金钱、废时生事、消耗国力者,曰:唯小说之故。”
此话虽言之过激,但也从侧面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中国古代小说的叙事内容,公案小说自在话下。而且,因破案题材的需求,公案小说更多有鬼神怪异等超自然现象的描述;其中最为精彩的破案手段除千篇一律的清官微服私访,侠士相助之外,就是鬼神托梦或上天神谕,毫无科学精神之显现。这样的叙事内容在平时倒也算是民众情绪的特殊表达,是吸引读者的艺术表现手段,但在国人已深刻意识到“科学兴国”、把阅读小说当做学习科学知识,并将此上升到救亡图存的政治高度的晚清,公案小说这样的叙事内容自然不仅使得读者大倒胃口,且毫无争议地成为被激烈抨击打倒的封建迷信。缺乏科学精神的晚清公案小说一
方面因不能用以“改良治”被新小说家们所遗弃;另一方面,其荒诞不经的冤魂告状鬼神托梦情节也让晚清读者反感厌倦,故全面危机的来临迫在眉睫。而此时,域外侦探小说正悄然无息地进入国门,且因其叙事内容洋溢着浓烈的“科学精神”一炮即红。
或许从今人看来,当时的域外侦探小说也并非真正弘扬了多少科学精神,但在当时的晚清国民的眼里,阅读侦探小说即为实施“科学策略”。鲁迅在《月界旅行・辩言》中如此说道:
“故掇取学理,去庄而谐,使读者触目会心,不劳思索,则必能于不知不觉间,获一斑之智识,破遗传之迷信,改良思想,补助文明,势力之伟,有如此者。我国说部,若言情谈故刺时志怪者,架栋汗牛,而独于科学小说,乃如麟角。智识荒隘,此实一端。故苟欲弥今日译界之缺点,导中国人以进行,必自科学小说始。”
而这里的“科学小说”本质上与侦探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大致而言,域外侦探小说的破案过程强调采用科学推理手段,侦探们不仅利用火车、电报等新科技快速争取时间把握案件,而且还运用各种国人闻所未闻的科学工具,诸如显微镜、化学溶液、试剂等分析现场遗留物来寻求真相。仅一篇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血字的研究》就涉及包括化学、地质
、医学、心理学等多门学科;且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的缜密观察、严谨试验及严密推理无不闪耀着科学精神的光辉。于是乎,在晚清这样一“以小说开启民智”的特定时代,域外侦探小说的科学精神不仅被深刻认识,而且还被无限放大,而当时著名侦探小说译家程小青对侦探小说的如下评述正是清晰鲜明的表明此点:
“我们若是承认艺术的功利主义,那么,侦探小说又多了条重要价值。因为其他小说大抵含情的素质,侦探小说除了‘情’的元素以外,却含有‘智’的意味。换句话说,侦探小说的质料,侧重于科学化的,可以扩展人们的理智,培养人们的观察,又可增进人们的社会经验……人们多读了侦探小说,在观察推理方面,往往使人感受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而有所增进……因为我想侦探小说是一种化装的通俗科学教科书。”
2 叙事模式“故事悬念”之缺乏
于启宏曾言,“‘科学’是侦探小说带给晚清的一个惊喜,而另一个惊喜是侦探小说的叙述技法”。经过千百年的发展,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的叙事模式虽趋于成熟却也因约定成俗而墨守成规。其平铺直叙的叙事时间,全知叙事的叙事角度虽能减轻读者跟随案情发展的阅读负担,但也使得故事情节平淡无味,缺乏悬念性;尤其是作为故事的主体部分,即如何破
案也是遵循简单的案发――报案――诉讼――审判的模式,其中还夹杂不少超自然现象的描述。这样一成不变的叙事模式长期以往难免让人有单调乏味的遗憾,故当新小说家初次接触域外侦探小说就被其独特的叙事模式所折服。
其中,两者的叙事时间及叙事角度差异尤其明显:首先,域外侦探小说完全颠覆传统公案小说平铺直叙的叙事时间,让故事的发展以曲线而非直线推进;主人翁的命运也从生到死转变为由死到生。这样的倒叙写作手法显然比公案小说的直叙更能增强故事情节的悬念感,从而很快地俘虏晚清国民的心。即使是勉强承认科技远不如西方、对本国文学仍沾沾自喜的晚清国民也不得不感叹:侦探小说“为吾国所绝乏,不能不让彼独步”;“唯侦探一门,为西洋小说家专长,中国叙此等事往往凿空不近人情,且也无此层出不穷境界,真瞠乎其后矣”。早期侦探小说译家周桂笙、徐念慈对其叙事时间各自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我国小说体裁,往往先将书中主人翁之姓氏、来历叙述一番,然后详其事迹于后;或亦有用楔子、引子、词章、言论之属以为之冠者。盖非如是则无下手处矣。陈陈相因,几于千篇一律,当为读者所共知。此篇为法国巨子鲍福所著,其起笔处即就父母问答之词,凭空落墨;恍如奇峰突兀,从天外飞来;又如燃放花炮,火星乱起。然细察之,皆有条理,非自能手,不敢出此。”
“我国小说,起笔多平铺,结尾多圆满;西国小说,起笔多突兀,结尾多洒脱。”出版言情小说
由此可见,侦探小说独特的“突兀开局”不仅进一步使得晚清公案小说陷入困境,而且为自身的热译赢得了不少加分。其次,域外侦探小说的限制叙事角度也凸显了公案小说全知叙事角度的“软肋”。众所周知,晚清公案小说小说在叙事方式上沿袭章回体。叙事者操说书人口吻,以全知全能的第三者身份讲述他人故事。这样的全知叙事固然能够更好地展现广阔的生活场景,自由地剖析众多人物心理,但出现在以悬念曲折为上乘的侦探小说中读者难免会对无所不知的叙述心存怀疑,使得故事本身丧失真实感。而域外侦探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叙事、限知叙事的使用却使得谁是凶手、案件如何发生、如何最终侦破案件等因素,构成让人提心吊胆的悬念。读者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无法再像阅读公案小说那样,借助作者的明察秋毫来一目了然地把控案件的蛛丝马迹;他只能充当旁观者跟随书中的人物角的行迹去观察思考,从完全的无所不知到有所不知,再到完全明了直至案件的侦破。这样一个逐步推进反复思考揣摩的过程,毫无疑问地大大增强了域外侦探小说的艺术魅力,也更加凸显了公案小说的单调乏味。苗怀明曾对公案小说与域外侦探小说的叙事角度做了深刻的对比:
“由无所不知的全知叙事到有所不知的限知叙事,表明了小说的功能由重说教向重娱乐偏移,作者与读者的高低错位变成平起平坐,作者洞察一切的霸气也变成了故弄玄虚的引诱,读者的被动受教变成了积极的介入。”
这样的描述再加之以破案为主题的小说的本身娱乐属性,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晚清译家读者放弃公案小说而热捧域外侦探小说的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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