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论直解
古吴蕅益释 智旭 述
△解分为二。初解题。二解文。解题为三。初正解论题。二出论主。三出译师。今初。
于正 因明入正理论
因明二字。是能入。正理二字。是所入。因者。诸法所以然之故。乃三支比量中之一支。三支。谓宗因喻也。宗非因不显。喻非因不立。因最有力。故标因明。因既明。则能立能破。能破。则邪无不摧。能立。则正无不显。摧邪。则遍计之我法俱破。显正。则依圆之真俗并立。真俗二种正理。由因明而得入。故名因明入正理也。论者。辩明判决之谓。而有二种。若疏决经文。名为释论。若依经立义。名为宗论。今是宗论也。
△二出论主。
商羯罗主菩萨造
商羯罗主。未见的翻。或云即天主也。菩萨如常释。
△三出译师。
唐三藏法师玄奘译
法师行迹。载慈恩传。翻梵成华。名之曰译。
△二解文为三。初以颂摄要。二别释八门。三以颂总结。初中二。初颂八门二益。二明摄诸要义。今初。
能立与能破 及似惟悟他 现量与比量
及似惟自悟
一真能立。二真能破。三似能立。四似能破。此四门令他得悟。总
名他益。五真现量。六真比量。七似现量。八似比量。此四门令自得悟。总名自益。故曰八门二益也。此是一论纲宗。下文自释。不必繁解。若欲预知。略陈梗概。真能立。谓三支无过。可以显正。开悟他人。真能破。谓出他过失。可以摧邪。开晓问者。似能立。谓虽欲申量。三支带过。不足晓他。似能破。谓虽欲斥他。妄出彼过。彼实无过。真现量。谓无分别智。了法自相。真比量。谓藉相观义。有正智生。似现量。谓有分别智。于义异转。似比量。谓虚妄分别。不能正解。问曰。真立真破。可以悟他。似立似破。云何悟他。真现真比。可以自悟。似现似比。云何自悟。答曰。四真是药。四似是病。若不知病。便不识药。是故八门一一须辨。是则能立。能破。真现。真比。皆号因明。
自悟。悟他。皆名为入。四似及所破。是邪。所立所观所显。即正理也。
△二明摄诸要义。
如是总摄诸论要义。
谓此八门二益。不惟摄此一论。即已总摄诸论要义。盖论义虽多。建章总不出破立二门。会理总不出权实二智。利益总不出自他二悟故也。
△二别释八门为七。初真能立门。二似能立门。三真现量真比量二门。四似现量门。五似比量门。六真能破门。七似能破门。问曰。此释八门。何故与颂中次第不同。答曰。颂约二益以列八门。是取文便。此释八门。意在随文入观以成自利利他二益。何者。由真能立。以生正解。由似能立。以防谬解。解成入证。得真现量及真比量。即是根本后得二智也。由证二智。方知似现似比之伪。是故真得二智。方能破立令他得悟。若似现似比有所言说。但成似破似立而已。可不慎哉。初真能立门三。初标。二释。三结。今初。
此中宗等多言。名为能立。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
谓此门中宗因喻多种语言。名为能立。何以故。由此宗因喻多种语言。则能开示诸有问者所未了之义故。
△二释又三。初释宗。二释因。三释喻。今初。
此中宗者。谓极成有法。极成能别。差别性故。随自乐为所成立性。是名为宗。如有成立声是无常。
谓此真能立门三支之中所言宗者。即是前陈极成有法以为宗依。后陈极成能别以为宗体。及自意许差别性故。故名为宗。以要言之。但随其自意乐为所成立性。即名为宗。譬如有人。成立声是无常。举一例诸。凡所成立若不违理。即是真能立宗也。声之一字。即前陈有法。无常二字。即后陈宗体。或指明论声无常。或指余声论无常。或总指一切声皆无常。口虽不言。心有所指。即意许差别性也。言极成者。谓道理决定成就。无有互不相许之过。言有法者。不同龟毛兔角但是名字。言能别者。正是宗体。为显前陈有法宗依。是所别故。断常二见。俱是外道所计。今云无常。以破常见。其实非常亦复非断。即小乘之正印。大乘之初门。故举此一宗。略显能立。然三界依正。总皆无常。今独举声者。以声尘初生即灭。不容稍停。尤易显于无常义故。若知声是无常。便可例知一切无常。既皆无常。亦决无我。岂非显二空之要诀耶。又明论及声显论。皆计声常。故对彼立声是无常。
△二释因三。初总标三相。二别释二品。三结成因性。今初。
因有三相。何等为三。谓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
因者。所由也。所以也。譬如凡所作性。定属无常。故用所作性三字为所由所以之因。成立无常之宗
而为其果也。只此一因。对于宗喻。便有三相。一者须要遍是宗及有法之性。如所作性三字。望于声之有法。无常之宗。决定皆有所作性义。故名遍是宗法性。举一例诸。凡所出因。不得与宗法相违也。二者于同品喻中。须是定有之性。如瓶等无常。名同品喻。定有所作性义也。三者于异品喻中。须是遍无之性。如虚空等非是无常。名异品喻。周遍推求。决无所作性义也。
△二别释二品。
云何名为同品异品。谓所立法均等义品。说名同品。如立无常。瓶等无常。是名同品。异品者。谓于是处无其所立。若有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
言同品者。谓与所立宗法均平齐等之义品也。如立无常为宗。而瓶
等无常。是名同喻。言异品者。谓于是异喻处。无自所立无常之宗。是名异喻。所谓若有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若有是常句。遣无常宗。见非所作句。遣所作因。如虚空等句。番瓶等喻。故上文云异品遍无性也。龙树云。若所立无说名异品。非但与同品相违或异而已。
△三结成因性。
此中所作性。或勤勇无间所发性。遍是宗法。于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是无常等因。
谓假如此立声是无常宗中。或云所作性故以为其因。或云勤勇无间所发性故以为其因。则遍是宗及有法之性。亦是同品定有性。亦是异品遍无性。是故得为无常宗及同喻异喻家之因也。文中举二因者。所作性因。以对明论。勤勇无间所发性因。对声显论。
△三释喻。
喻有二种。一者同法。二者异法。同法者。若于是处显因同品决定有性。谓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异法者。若于是处说所立无。因遍非有。谓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此中常言。表非无常。非所作言。表无所作。如有非有。说名非有。
先双标。次各释。先释同法者。若于是喻处显示因之同品决定有性。谓若所作之因。见彼无常之宗。则以譬如瓶等而为同喻。瓶亦所作。瓶亦无常。故名为同法也。次释异法又二。先正释。次拣非。先正释异法者。若于是喻处。说所立宗法决定是无。所出因性亦遍非有。乃名异法。谓若是常。则无所立无常宗法。见非所作。则遍非有所作性因。如虚空等。则无瓶等可为同喻。故名为异法也。次复拣非。谓此中所言常者。但为表示非无常耳。不是立常为宗以与无常相对也。此中所言非所作者。但为表示无所作耳。不是立非所作为因以与所作相对也。譬如有决非有。所以说名非有耳。岂可谓更有一个非有以与有相对哉。此正显示但借虚空常非所作为异喻。以表无常正宗。决不立虚空为常宗也。若计虚空定有定常。即是外道故。已上真能立门初标二释竟。
△三结。
已说宗因等如是多言开悟他时。说名能立。如说声无常者。是立宗
言。所作性故者。是宗法言。若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者。是随同品言。若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者。是远离言。惟此三分。说名能立。 前已广释三支。今更结撮总示。谓上文已说宗因喻之多种语言。以此开悟他时。说名能立。且如若说声无常者。即是立宗之言。若说所作性故因者。即遍是宗法性之言。若合云凡是所作见彼无常如瓶等者。即是随同品之言。若云设是其常见非所作如虚空者。即是远离无常宗及所作因之言。惟此宗因喻三分。说名能立也。是中异品但名是远离言者。正显秪是遮遣同法耳。非许更立常宗及非所作因也。问曰。随同品言中。何故先云若是所作。次云见彼无常。远离言中。何故。先云若是其常。次云见非所作。答曰。但可云一切所作性皆是无常。不可云一切无常皆是所作性。此合之所以必先因而后宗也。但可云若是常者定非所作。不可云非所作者定是常。此离之所以必先宗而后因也。初真能立门竟。
△二似能立门二。初正释。二结过。初中三。初释似宗。二释似因。三释似喻。初又三。初标列九过。二别释九过。三总结九过。今初。
虽乐成立。由与现量等相违故。名似立宗(非真能立)。谓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世间相违。自语相违。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相符极成。
下文自释。不必更解。但出大意。现量。谓无分别智所知。比量。谓正分别智所知。自教。谓不论大乘小乘内宗外宗。各有自己所禀之教。世间。谓世人依于世谛共所许事。自语。谓自所立法。已上五种随一相违。便非真能立宗者也。能别。谓后陈宗体。所别。谓前陈有法。俱。谓宗及有法。已上二种随一不成。便不可立。况俱不成。岂能立哉。相符。谓与敌家更无二趣。既已相符。何劳别立。所以亦名似宗。非真能立也。
△二别释九过。
此中现量相违者。如说声非所闻。
耳识闻声。是现量境。以声是耳识相分。耳识正闻声时。不带名言。无分别故。若于声是有法而立非所闻宗。则违现量道理矣。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