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通行规定
 (一般规定:
1.  右侧通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驾驶车辆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  分道通行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3.  中间、两侧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4.  专用车道: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5.  交通信号灯
1)  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a)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b)  黄灯亮时:警示,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c)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  车道信号灯表示:
发动机一直亮黄灯但一切正常l     绿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箭头指示方向通行。
l     红叉形灯亮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3)  方向指示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4)  人行横道信号灯:
l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l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5)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行
6)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l    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l    红灯熄灭时: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6.  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从而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7.  交通警察的指挥遇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标志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11个手势。
(机动车通行规定:
A.  一般规定:
1.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
1)  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2)  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3)  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4)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进入导向车道的车辆,不准变更车道。
2.  行驶速度:
1)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2)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以下最高行驶速度。
最高行驶速度
城市道路
公路
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
道路宽阔、空闲、视线优良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按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速度行驶,但不得超过限速。
道路宽阔、空闲、视线优良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按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速度行驶,但不得超过限速。
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
50公里/小时
70公里/小时
没有中心线的道路
30公里/小时
40公里/小时
 
 
 
 
3)  机动车行驶中遇下列情形之一时,最高行驶速度;
最高行驶速度
机动车
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
30公里/小时
15公里/小时
掉头、转弯、下坡时。
30公里/小时
15公里/小时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
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30公里/小时
15公里/小时
机动车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30公里/小时
15公里/小时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30公里/小时
15公里/小时
 
 
 
 
 
B.  各种常见场景的安全驾驶方法:
1.  跟车行驶:
1)  跟车距离:
应大于停车距离:停车距离=驾驶员反应距离+制动器反应距离+制动距离,驾驶员疲劳、雨天行驶及车辆载重,都会使停车距离加长。车速超过60km/h,紧急制动会导致侧滑或甩尾等危险情况。
2)  纵向安全距离:
路况
速度km/h
纵向安全距离(米)
干燥路面
30-60
纵向安全距离〉车速表读数-15
雨天
是干燥路面的1.5
冰雪天
是干燥路面的3
在高速公路上
80
80
超过100
100以上
隧道
尽量不要集中视线,有意识地保持安全距离
3)  横向安全间距:车辆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的横向安全间距,随着速度的加快,横向安全间距也增加。
2.  高速行驶:
1)  视野变窄
2)  制动距离加长:车速是原来的2倍时,制动距离就会达到原来4倍。
3)  操纵稳定性变差:车速是原来的2倍时,离心力就会达到原来的4倍,大型汽车容易侧滑或侧翻。
3.   超车:
1)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鸣喇叭(夜间超车需变换使用远近光灯);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被超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在快车道上行驶的车辆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应变更到慢车道让行。
2)  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3)  不得超车
a)  前车欲超车时
b)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
c)  进入左侧道路超车,无法保证与前车正常行驶的横向安全间距时。
d)  前车为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得超车。
e)  机动车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f)   后续来车欲超车时,不得超车。
g)  行径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遂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及规定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的路段、地点,不得超车。
4.   会车:
1)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  在有障碍的路段会车,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3)  机动车在窄路、窄桥段会车有困难时,须减速靠右侧通行,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4)  在狭窄的坡路会车时,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 下坡的一方先行。冰雪路面下坡的一方先行。
5)  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5.  掉头:
1)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遂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防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6.  倒车:
1)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
2)  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遂道中倒车。
7.   堵车
堵车时,下列区域禁止通行:
1)  交叉路口前方堵车时,即使绿灯亮了,也不能驶入交叉路口。
2)  禁止停车标线前方堵车时,不能驶入标线区域内。
3)  铁路道口前方堵车时,即使可以通行,也不能驶入铁路道口。
4)  人行横道前方堵车时,不能驶入人行横道。
8.   交叉路口:
1)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3 向右转弯时,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4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6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2)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 转弯的车辆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3)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4)  机动车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5)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9.  铁路道口:
l    进入铁路道口挂低速档不得变换档位,用力踩下加速踏板,不要使发动机熄火。
10.    环岛
1)   在距环岛50-100米处减速慢行
2)   进入环岛无需开转向灯。
3)   驶出环岛打开右转向灯
4)   在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环岛中,内侧为快车道,外侧为慢车道。由内侧驶离环岛前,必须提前打开右转向灯并变更到外侧车道,然后再驶出环岛,严禁直接从内侧车道驶出环岛。
11.   立交桥
1)   车辆右转时,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减速行驶。
2)   车辆左转时,必须驶过跨线桥才能转弯,不能直接左转。打开右转向灯右转,两次右转或者一次右转再一次左转后,便达到左转的目的。
12.    保护行人(尤其儿童)和非机动车的安全:
1.  优先通行权和礼让
1)  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礼让
2)  对机动车的礼让
2.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
1)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凡是有字的地点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