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互联网宽带资费,分业经营监管下的垄断2010-11-30 17:04研究宽带业务已半年,深切的感受到虽然中国互联网事业发展很快,但在互联网普及上,"国强民弱"(国有企业的强势和互联网网民的弱势)的根本原因是分业经营监管下的垄断。
互联网宽带资费高
现象1:我家里宽带是中国电信的,费是1200元/年,真贵。
原因:这楼里只有中国电信的宽带,每月100元,想办其它运营商的办不了,想换运营商只能搬家,而且还要查一查我换的小区是不是还是中国电信。表象是竞争,实际是垄断。
现2:2010年8月,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大规模清理高宽带和专线接入,引发大规模投诉。
原因:中国电信发了一个通知,除骨干核心整整互联互通点外,清理所有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结果铁通等小的运营商总共断掉40多G的带宽,广东铁通27天有37477件投诉,38443用户拒缴费。联通是打电话通知各省采取类似于中国电信的清理措施,
这是为了什么。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理事高红冰分析说,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措施影响了近1000万用户的上网体验。因为只有三个途径实现互联网资源的互联互通:第一个途径通过国家交换中心连接;第二个是通过直连电路连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是这样定价的,连接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是100多万元/G,在不同的省份直连是50-100万元/G,给下游增值服务商的是10-30万元/G,给内容服务商是3-10万元/G。增值服务商用不完,把带宽高价卖给中国铁通等弱小运营商,赚利润差额。电信和联通把带宽断掉的目的就是,把中间环节的低价带宽全逼回来,必须通过高价连接到国家交换中心(每G百万级别的水平)。还是垄断啊。
现象3:铁通带宽晚忙时速率下载视频等高流量时不如白天闲时快。
原因:通过现象2的分析,我们知道铁通公司租赁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出口宽带费用非常高,以某省铁通公司宽带流量结算成本已占宽带收入的44%为例,高额的租赁费用让铁通公司不堪重负,只能牺牲质量保生存,沦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打工仔"。互联网资源的垄断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
"垄断"的表面现象与本质问题
北京电信宽带
上面三个垄断现象反馈出二个问题。一是现象1中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各小区/楼宇进行"圈地型"接入资源垄断;二是现象2和现象3中的"互联网资源垄断,及由垄断引发歧视性定价产生的后果"。这二个现象,前台唱戏的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后台老板是"电信业分业经营的监管政策"。
接入资源垄断
2010年年中,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0]105号)提出:各级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投资主管部门在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审批中,明确为光纤宽带建设预留管道、设备间、电力配套等资源,所需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保证电信企业平等进入,维护用户的选择权。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电信企业参与相关建设方案制定和项目验收,并通过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建设"。《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表明:监管部门已看到问题的本质,提出"电信企业的平等进入和维护用户的选择权"。《物权法》尚未颁布,没有法律保障电信企业平等进入,硬性维护用户的选择权。这个指导意见最大的硬伤是"没有具体执行措施和保障措施"。所以难以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即使引起相关部门监管,但由于处罚细则不明确,
最终形成违规者得利,守规者受损的后果,对领域内的竞争形成负向激励作用。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者不执行会怎么样?某电信运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联手垄断了会怎么样?根本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说了等了白说。
假设最后一公里的接入资源垄断打破了,就解决问题了吗?请看--
互联网资源的垄断
QQ和360打架,全民皆知,全民怒其"垄断",但360和QQ的垄断,比起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就差层次了。不用QQ,我可以用飞信,主要功能是免费的,不用360可以用金山,都有免费的版本。但互联网内容资源,你不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死呀。更为可怕的是两家互不结算,只向第三方收费,联手垄断互联网资源。互联网三个重要指标,高度垄断。
1、国际出入口带宽。中国电信是最多的,有998G,占了市场的62%,中国联通占了33%,中国移动占了3%,两个非商业机构科技网、教育网各占1%,国内所有人访问互联网,基本上通过电信和联通接到国外,这两家把国际出入口门户给卡住了。
2、宽带互联网接入。中国电信占51%,北方十省是39%,铁通、广电加在一起占10%。
3、内容服务商。中国电信托管的新浪、搜狐、网络游戏等互联网资源内容占到整个市场的65%,中国联通大概有34%,还有1%在铁通。基本上像ICP、IDC、CDN,都依附在电信、联通这两个运营商的大网上。
互联网资源垄断这个基础条件后,主要通过"价格歧视"方法维护垄断地位和利益最大化。同样的产品通过包装不同卖不同的价格,是很正常的。但同样宽带,对不同的客户卖不同的价格,看人出价那就"十分十分的荒唐"。第三方运营商100万,增值服务商10-30万,内容服务商3-10万。针对三类客户卖三种价格,目的就是打击竞争手手,保持垄断地位。超低价给内容服务商,内容服务商就不愿意把服务器放置在弱势运营商的骨干网上,或者把已托管到弱势运营商骨干网上的服务器搬到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骨干网上,否则会导致访问体验特别差。这情况下,弱势运营商永远发展不起来,不管是小网通还是铁通,还是长城宽带,都没有长起来。
垄断的根源
互联网的垄断意味着监管失效,受损失不是弱运营商,而是最终消费者(为垄断企业的垄断利润买单)。监管失效主要原因是行政性垄断,具体到监管政策有二点,一是分业经营,二是平衡发展。
何谓分业经营。比如:在3G牌照发放电信重组前,中国移动可以搞移动通信,但不能搞固定和互联网业务;而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可以搞固定电话和互联网业务,却不能搞移动通信业务。比如3G牌照发放后,中国移动是全业务运营商,但在中国移动内部进行分业监管,不充许中国移动开展驻地网业务(含宽带业务)。
何谓平衡发展。固网运营商受累于移动通信替代固定通信是发展趋势,受制于分业经营的管制政策,曲道发展准移动通信产品(小灵通),行业监管部门实行不对称管制政策限制中国移动的发展,默许小灵通存在就是"搞平衡"。中国移动在移动通信领域强势,就在互联网上保护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要保持三大运营商"势均力敌"的平衡发展。平衡目的,更多是平衡是企业间利益,而较少考虑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利益,企先民后,企强民弱。
平衡发展出发点下的分业经营,极易产生分业垄断,事实上已形成"分业垄断"的局面。分业经营使三大运营商各有各的优势领域,都可以通过垄断地位获取垄断利润,对政府税收和
少数利益集团是有利的,监管部门出于对行业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利益要求,在制定政策时有天然的政企同盟保护倾向。中国历史就是一部"集权与分权"的历史,分业条治、分省块治、政企同盟都是"集权与分权"在今天的影子。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国企是人民的国企,国家代表人民授权部委局办行驶权力,授权国企代表人民利益,结果是"被授权"的利益大于"授权"的利益,这绝对是违反我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电信业二大核心业务:一是移动通信,二是宽带业务。在移动通信领域,是绝不允许限制客户选择权的行为,看客户身份定价的事更是"笑话"了,并且对中国移动采取了一系列强硬的不对称管制政策(如号码资源使用、资费高于同业者10%、不对等结算等),以限制中国移动发展。但宽带业务,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采取"牺牲民众利益以平衡行业发展"政策。有些人,用行业发展速度来证明行业发展健康,来证明工作业绩,来证明制度安排正确,是否有"愚民取宠"之嫌。
从破除价格歧视入手
如何破除分业经营监管下的垄断,思想上应从破除"牺牲民众利益来平衡行业发展"上入手,方法上应从破除"批发与零售价格倒挂的价格歧视"入手。
分业经营监管政策实质是"有条件的市场经济规则",是不充分的市场竞争,必然产生垄断行业和垄断利润,所形成的利益集团必然不能充分代表广大众根本利益。事实上,中国电信运营商的国际竞争力不如充分竞争的电信设备制造商,我国互联网综合水平(特别是带宽和资费)也不如竞争更充分的移动电话。尽管分业经营有其合理内核,但出发点应是行业未来利益、民众利益,而不是用于简单粗放的用于平衡的行政手段。互联网网络连接作为社会经济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市场配置要素,十二五规划已明将"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即TD-LTE及其后续标准4G)、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三网融合、物联网"等被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想在这些方面有所为,必须改造中国互联网的主干网和竞争环境,否则真正具有竞争力的内容资源,不会高速增长,对中国在未来信息社会中的战略地位的影响巨大。必须将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放在企业处益之前,真正处理好分业经营政策下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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