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1星期五
海州发行站3996058太平发行站2489477站前发行站3928665新邱发行站265252315140888768清河门发行站2872617阜蒙县发行站8803532彰武县发行站7733180责任编辑王子明美编佘锐
前日,国家
发改委反垄断局
证实,已对中国电
信和中国联通两家
公司的宽带业务进
行反垄断调查。相
关负责人表示,如事
实成立,预计不久后将
下达处罚,按《反垄断
法》的相关规定,两家运
营商将可能面临数亿到数
十亿的。
“数亿到数十亿的”,这是一个惊
人的数字,中国从未开出过这么大的罚单,
而且还是对国企。这也被称为自2008年正
式生效以来一直“沉睡”的《反垄断法》的首次
“利剑出鞘”。
在中国上网又贵又慢,这既是广大网友的
切身印象,也是被众多权威数据所印证的事实。
但为什么说这是垄断惹的祸?假如真的罚了电信
联通几十亿,上网难的问题就能解决了吗?
为什么中国网络又贵又慢?
★原因一:表面上有很多运营商,但实际上
仍是电信、联通两家垄断
众所周知,凡是市场出现不合理的高昂价格,基本都
是垄断造成的。但如今在多数地方,宽带接入服务运营商
确实已经不止电信、联通两家,例如,北京地区的民营宽带
接入商大大小小至少有十来种,为什么说这仍然是电信、联
通两家垄断呢?
原因在于,这些运营商都是二级运营商,没有自己的骨干
网。对于这些小网运营商,其用户要访问的资源基本在电信、
联通运营的骨干网上,所以就必须得给骨干网交“过路费”,即所
谓“穿透价格”,否则其用户只能访问“局域网”而非“互联网”。而
且小网访问骨干网,基本上流量都是从骨干网到小网,所以二级运
营商都要向电信联通进行单向结算。
这个价格完全是操纵大运营商之手。据了解,这几年美国的穿
透价格下降了10倍,而中国的保持了4年不动。如此一来,二级运营
商保本且难,更何况乎让市场形成有效竞争了。而且,让不让竞争对
手接入自己的骨干网,也由大运营商说了算。
据称,两家运营商的垄断行为之所以受到相关部门的注意,就
是源于2010年下半年大网对小网进行倾轧的“断网事件”——当时,
一些小运营商试图让用户以较低廉的价格接入中电信的骨干网,但却
遭电信直接斩断“穿透流量”。2010年8月12日至9月9日,27天内,仅
广东铁通就爆发了37477件用户投诉,38443用户拒绝缴费,并有28210用
户面临退网。据业内人士估测,这场清理波及的互联网用户可能超过1000万。
毫无疑问,这种行为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造成这种情况的,正
是“南电信”、“北联通”在各自势力范围内的垄断地位。
★原因二:“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和海角,是电信和联通”
2002年,原“大中国电信”进行了南北拆分重组,北方九省一市划归“中国网通”(后来并入中国联通),南方成立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这次拆分,本意也是为
了促进竞争,也让两家从此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然而,也正是从这时起,随着各自的竞争和网络建设,“南北不通”成为
中国互联网乃至世界范围的一道奇景——玩网络游戏的人最清楚,两
网互联时,无论带宽多少,无论是不是在同一个城市,都能卡出人命
来,犹如一个是地球网,一个是月球网。很多人笑称:“世界上最远
的距离不是天涯和海角,是电信和联通”。
据这次发改委调查的说法,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
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1078G国际出口宽带的
24.3%,这即是说,从电信访问联通,可能比访问国外的网站还
要困难。而且,互联的质量也很低,两公司2011年1至9月骨干
网互联时延为87.7至131.3毫秒,丢包率为0.2至1.9%,均不符
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兼互联网服务暂行规定》时
延不得高于85毫秒,丢包率不超过1%的要求。要知道,这
个标准可是10年前制定的。毫无疑问,这种行为也有利
用垄断地位干扰市场发展的嫌疑。
以上两大问题,就是发改委着重调查这两家公司
垄断行为的原因,这也是在国际权威组织的国家网速
排名中,中国往往排在一百名之后,而单位速率网费
却相对昂贵的原因。当然,这里也有硬件建设滞
后、国家幅员广大等因素,但垄断才是最根本的原
因。业内人士认为,中国宽带市场在效率上的
表现还比不上移动市场。为什么中国宽带市场是“伪竞争”?
★“伪竞争”的出现本身有天然垄断因素
用由于宽带网络的物理建设有很高昂的成本,并且用户只需要使用一种网络。
所以宽带接入这个行业在一定程度上与自来水这种“天然垄断”的行业是类似的,所以
在根子上,宽带接入就不可能成为完全竞争的市场,这是硬件上就决定了的。从经济学上讲,宽带接入服务无疑具有“公共物品”的一些特点。所以,并不是把“大中国电信”拆成两半就自然会形成良性竞争了,这两半大有可能守着自己的地盘,满足于做市场上“唯二”的寡头。
然而,与自来水这种单一的服务又有很大不同,物理层之上,宽带业务是有很多不同的服务的,例如可以定不同速率的套餐,可以提供不同的增值服务等等,这表明这也不应该成为一个完全垄断的市场。
既不能完全竞争,又不能完全垄断,那该怎么办呢?
★用严厉的法规促进竞争
人们在购买互联网接入的时候,实际上购买了接入整个互联网的权利,而不是哪个具体的ISP的网络。从这个意义上讲,需要相应的法规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美国《1996年电信法》第251条和252条对互联互通做出了专门的管制规定。第251条建立了三个层面的互联互通管制;首先,规定了所有电信运营商的互联互通义务;其次,规定
了适用于所有本地交换运营商的更加详细的互联互通义务;最后,规定了仅仅适用于本地
固定主导运营商的互联互通义务。而更重要的是,对互联互通服务,该法案还制定了价格
管制,要求互联互通的所有费用应当是基于成本的,而不应当考虑回报。
反观我国,从1980年开始起草的《电信法》至今未能建立起来,判定电信联通互联互通不符合规定的依据依旧是十年前制定《电信管理条例》,但就这欠缺前瞻性的《条例》上
的标准,十年后仍然达不到。不得不说在我国在电信行业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已经滞后
到了一定程度。
而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在互联网接入服务表现优异的国家,无一不是政府搭了良好的产业框架,制定了严格的保障竞争的规定,然后在市场良性竞争
的基础上才达到了现在的服务质量。
很重要,但还有更多要做的
★对垄断行为处以天价是对付垄断的重要方法
我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开始生效,至今已实施三年多,期间也不乏相关的反垄断诉讼,但是《反垄断法》所确立的惩罚利器“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
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迄今并无具体案例。也就是说,三年多来,这
一反垄断惩罚利器仍没有真正亮剑。
然而,对电信、联通这种巨型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到10%、总
额多达几十亿的,或许有网友疑惑这到底是不是乱来。其实,这个
《反垄断法》中明文规定的比例并非拍脑袋而来,而是参照了国外的反垄
断法,例如,欧共体条约及英国竞争法规定的上限就达到销售额的
10%,日本《禁止垄断法》规定的也达到销售额的6%。
例如,欧盟委员会曾对数家发电设备生产商处以7.5亿欧元,
一月后又对几家大型电梯公司开出9.92亿欧元天价罚单。在美国开
出这种天价罚单也是司空见惯。“中心主义”正成为各国反垄断
措施的特征。
北京电信宽带
当然,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九条也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
确定具体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
间等因素”。但如果真的认定电信和联通违反了《反垄断法》,那么
至少该处以上年度销售额1%的,这也多达好几亿元了。
★引入更大的竞争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天价虽然能让两家企业“肉痛”,但只要他们的垄断地
位不倒,解决民众上网贵又慢的问题还是不那么容易。
目前妨碍这个市场进行竞争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这几
大通信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及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的高管
是经常互相调任的。如2004年,中国移动副总经理王晓初调
往中国电信接任总经理;中国联通董事长王建宙调往中国移
动接任总经理;中国电信副总经理常小兵到中国联通接任董
事长;中国网通副总经理冷荣泉调任中国电信副总经理,接
替早前常小兵的职位等等。
而在国有通信运营商的高管们互相调任的情况下,
高管们并没有动力打破寡头垄断的现状。美国乔治亚
理工大学的Dan Breznitz教授曾论证过这一点:高管
们在将来可能会调任竞争对手的情况下,难以形成
动机投入巨资使得现任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
另外,由于这次发改委动用《反垄断法》和
“天价”的大动作,来得十分突然,震倒了无数
认为《反垄断法》在中国只是摆设的人。根据国
外经验,只要一级运营商的数目大于等于3,就
能形成基本的竞争态势,假以时日,宽带费用
的降低和服务质量的上升可以期待。
总之,央企不再“大到不能动”是
一个好信号,加上此前还有过发改委
约谈“两桶油”的消息,或许对国企央
企“反垄断”是要来真的了。这次
发改委出手,结局到底如何,全国
民众翘首以待。据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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