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学期刑法学作业4
第一篇:201209学期刑法学作业4
201209学期刑法学作业
4单项选择题
第1题 陈某在某县民政部门工作。该县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时,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救灾款1万元交给其朋友做生意。陈某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特定款物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B
第2题 甲某在路上看到儿子正被二人拦截、纠缠、推打,准备上前制止,这时一名便衣警察也为制止纠纷冲上前去,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直接架住甲某的儿子,且动作粗暴,甲某误以为是对方的同伙,上前用扳手砸向便衣警察的头部,致其重伤,甲的行为()。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C、属于假想防卫,应当认定为过失重伤罪
危害行为D、属于假想防卫,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答案:C
第3题 某甲在无资金保证的情况下,使用行贿的手段从某银行开出400万元的银行汇票,兑成40万美元注册一公司,然后又以这40万美元作抵押,向某银行开出2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将款汇入自己的帐户后提走。甲的行为构成:
A、贷款罪
B、金融凭证罪
C、罪
D、票据罪
答案:D
第4题 某甲用假身份在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人民币长城卡,然后,迅速在北京、天津、武汉等地以每次提取8000元的方式,共透支8万元。甲的行为()。
A、构成罪
B、构成信用证罪
C、构成信用卡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第5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伪证罪的是:
A、法院书记员因疏忽,漏记了案件重要事实
B、辩护人伪造证据
C、侦查人员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
D、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
答案:D
第6题 盗走婴儿,通知家长用巨款赎回的,构成()。
A、盗窃罪
B、拐卖儿童罪
C、罪
D、罪
答案:D
第7题 走私淫秽物品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
A、出于犯罪故意
B、以牟利为目的C、以传播为目的D、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答案:D
第8题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在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
A、犯罪故意
B、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C、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D、谋取不道德利益的目的答案:A
第9题 以放火、爆炸的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属于想象竟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B、属于法条竟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C、应当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并罚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答案:A
第10题 下列有关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罪的对象是支、弹药、爆炸物
B、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的行为应以该罪论处
C、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应以该罪论处
D、非法持有支、弹药的行为应以该罪论处
答案:A
多项选择题
第11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有:
A、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B、武装掩护走私的C、索贿的D、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走私的答案:A|B|C
第12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中的“归个人使用”的有:
A、挪用者本人使用
B、供他人使用
C、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
D、公款私存,即将挪用的公款存入银行
答案:A|B|C|D
第13题 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行贿罪的有:
A、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B、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C、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
员以回扣、手续费的D、因被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但未获得不正当利益的答案:A|B|C|D
第14题 商检失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A、对应当检验的商品不检验
B、延误检验出证
C、错误出证
D、伪造检验结果
答案:A|B|C
第15题 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对象包括:
A、银行结算凭证
B、信用证的附随单据
C、信用卡
D、本票
答案:A|B|C|D
问答题
第16题 简述盗窃、、抢夺行为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
答案:
转化型抢劫罪需要满足3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抢夺的行为;
(2)必须是在实施盗窃、、抢夺行为的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3)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必须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17题 试简述撤销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
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就应当撤销缓刑。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
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
第18题 比较想象竟合犯与牵连犯的异同。
答案:
想象竟合犯是指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罪名的情形;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行一个犯罪
行为,其手段行为或目的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形。从外观上看,这两种犯罪形态都触犯了两个以上的罪名,但二者还存在着重大的差别:
第一,想象竟合犯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在本质上只能构成一罪;而牵连犯实施了两个以上的行为,在本质上属于数罪。
第二,对于想象竟合犯,只能按其中法定刑最重的一罪处断,不得实行数罪并罚;而对于牵连犯,一般也从重罪处断,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数罪并罚。
第19题 简述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
答案:
我国刑法第4条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就是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等情况如何,都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当然,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并不否定因犯罪人或被害人特定的个人情况而在
立法上、司法上允许定罪量刑有其符合刑法公正性的区别。例如,依照法律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中止犯、自首犯、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宽处罚,对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要按照从重处罚等等;在司法上,犯罪分子的主体情况以及被害人的个人情况,如果是对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或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有影响的,也允许乃至要求在适用刑法上有所区别和体现。其关键在于犯罪任、被害人的身份等个人情况对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无影响。有影响的在定罪量刑上应有所区别,无影响的则不应有所区别。所以,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不是孤立地、机械地调节刑法适用的,它要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相互配合来合理地调节刑法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