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磊赌博案(绍越公(湖)行罚决字[2022]0262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绍越公(湖)行罚决字[2022]0262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
【处罚日期】2022.06.17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越城区
【处罚对象】黄磊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3:15
处罚名称 | 黄磊赌博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越公(湖)行罚决字[2022]02626号 |
被处罚对象 | 黄磊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6月10日10时许至15时许之间,在绍兴市越城区某中心某出口北侧马路边程某某停着的某牌白面包车车厢内,程某某、刘某某、谢某某、任某某、黄磊、刘某某等人以扑克牌为赌具,以二八杠的形式进行赌博,10元起打,100元封顶,单次赌博输赢在数十元,黄磊于2022年6月14日经传唤到案。另查明,黄磊自2022年5月以来,多次在上述地点程某某车内以同样方式进行赌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黄磊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边程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绍兴市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17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东湖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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