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旅游景点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镇街文化和旅游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17
【字 号】密政发〔2020〕47号
【施行日期】2020.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镇街文化和旅游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密政发〔2020〕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密云区镇街文化和旅游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第96次常务会审议,并经第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9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密云区镇街文化和旅游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委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发展任务,加快推进我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镇街工作潜能,形成干事创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结合各镇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注重发展,突出重点
  将发展作为考核的核心内容,把促进镇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为重要依据。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文化和旅游工作成效。
  (二)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坚持客观公正,明确考核内容、标准、过程和结果,突出对镇街文旅工作的引领统筹,便于镇街参考和落实。
  (三)量化考核,便于操作
  按照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明确具体分值,确保考核标准的可控性、可操作性。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能够准确反映各镇街(地区)文化和旅游工作成效。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四个方面,总分100分。其中:产业指标完成情况30分,文旅项目及重点工程推进情况30分,文化事业发展情况30分,组织管理情况10分。
  (一)产业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