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赋能”:培植人技共善的数字文化
善文化
作者:***
来源:《中国德育》2022年第23期
        近些年来,我国信息社会建设迅猛发展,这既给传统文化传承带来了巨大挑战,也给数字文化的建构与创新发展带来新机遇。
        信息社会是建构于社会物理信息系统之上的数字虚拟空间,一方面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想象与创造空间, 另一方面与传统文化大相径庭,对人们的心理感受、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带来巨大冲击,比如:(1)知识碎片化, 使人們感性大于理性;(2)人格分裂化,许多人的虚拟行为与现实表现判若二人;(3)价值迷茫化,网络上的诱惑极易令人道德失范;(4)媒体失智化,流量经济冲垮集体理性;(5)数据混沌化,信息来源杂乱无章,解释缺信;(6)监督复杂化,许多网络犯罪行为有高技术加持,致使一些人上当受害。
        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通过进行信息素养教育,期望人们能够在数字世界中做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教育自己,教育他人;帮助自己,帮助他人”。笔者认为:数字时代的文化建
设不但要鼓励人性向善,也要做到技术向善。数字文化建设要针对数字信息技术应用中的基本问题与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策略。其基本策略应是“正德+赋能”,一方面培养德才兼备的专业工作者,另一方面通过法律约束与技术监管相结合的手段对数字信息空间进行综合治理。
        在“正德”方面,宜多管齐下:(1)为数字信息科技专业人员制定数字伦理,使他们形成“我们必须这样做”的自律性;(2)对个人进行价值观教育,引导人们在数字信息空间区分善恶,形成“我喜欢向善行为”的自觉;(3)通过开展如何建设健康网络文化的讨论和示范行为,形成“咱们都应该那样做”的公德;(4)通过制定网络信息安全法规,产生“大伙儿严禁做哪些”的法制约束力;(5)通过技术监管手段监测“人们事实上是怎么做的”,进行推荐、过滤、警示等积极干预。
        在“赋能”方面,应制定面向各类人员的信息素养并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1)面向全民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教育;(2)面向未成年人的数字智能(也称数字智商)教育;(3)面向各级教师的数字能力培训;(4)面向企业科技人员的数字伦理培训与认证;(5)面向领导力发展的数字智慧研训。
        笔者相信,通过“正德+赋能”的综合手段,可以为专业工作者植入健康的数字文化“基因”,从而培植人技共善的数字文化。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
        本刊特约评论员:祝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