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1年莒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0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本科、专科学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198110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1976公务员事业编10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报考年龄,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报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适当放宽。
  6、应聘人员须具有莒南县常住户口,是莒南县生源且来莒南报到的,或在莒南县人才中心代理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符合我县2011年教师招聘条件但未参加教师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也可应聘。
  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符合我县2011年教师招聘条件但未参加教师招聘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须经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
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或研究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