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合伙人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合伙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事业合伙的管理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事业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应该以诚信和合作为基础,共同努力实现事业合伙的发展目标。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合伙中的合伙人,任何合伙人都应遵守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合伙人的组成和认定
第四条 事业合伙的合伙人应当是具备一定专业能力或资源的个人或法人。
第五条 加入事业合伙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讨论和决策,并签署相关的合伙协议。
第六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并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的权益。
第七条 若合伙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对事业合伙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此合伙人退出合伙。
第三章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合伙人权利包括:分享利润,参与决策,监督事业合伙运营,分享事业合伙的收益。
第九条 合伙人义务包括: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出资,积极参与事业合伙的经营管理,遵守事业合伙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合伙人有权根据事业合伙协议的规定随时退出合伙,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章 经营决策
第十一条 事业合伙的重大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讨论和决定。
第十二条 一般经营决策由合伙管理委员会讨论并决策,涉及合伙人的利益决策时需征求全体合伙人的意见。
第十三条 事业合伙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每个季度向合伙人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五章 业绩考核和利润分配
第十四条 事业合伙应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 利润分配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在利润分配之前应先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事业合伙共有的积累基金。
第十六条 利润分配应公平合理,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合伙人制度
第六章 纠纷解决
第十七条 合伙人之间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事业合伙应建立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专门的纠纷解决委员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事业合伙的管理制度由全体合伙人讨论、修改和决定。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事业合伙全体合伙人所有。
编写人:公司法务部门
日期:202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