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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薪酬分配制度
第一章合伙人分配制度
1.合伙人准入条件:
(1)所内执业满4年且达到聘用律师18级(含)以上。如在所外已有执业年限的,经
考察可减免所内年限。
(2)连续4年年度考核等级合格以上;
(3)具有足够的业务开发或者业务处理能力;
(4)遵从所内制度、文化以及理念。
2。
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共20个极差,新加入的合伙人入伙定级可根据综合情况评定,每年年终工作述
职考核通过后,可晋升一级,到达20级之后参与年终述职考核,但不再晋升级别。原则上
不跳级,但有不晋级、降级和淘汰机制。
3.
合伙人薪酬:
(1)固定薪酬:合伙人固定年薪为税前人民币12万元;
(2)业务提成:合伙人享有当年度由其本人开拓业务净利润10%的业务提成,第5条第2
款情形除外;
(3)年终分红:合伙人依据等级单位利润享受本年可分配利润分红,第5条第3款情形除
外。
可分配利润=年度净利润-下年度发展预留资本(不少于年度净利润20%)
年度净利润=年度利润—各项成本支出(含预支出)
等级单位利润=可分配利润/所有合伙人等级数之和
4。
合伙人福利:
(1)社会福利:由律所缴纳五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执业福利:由律所承担律师执业年检以及工会费用;
(3)进修福利:可申请参加专业相关培训进修资助;
(4)退休福利:合伙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如选择继续留所工作的,依旧享受合伙
人待遇,但等级以每年降低2级的频率逐步下降。
5。
合伙人激励淘汰机制:
(1)合伙人年初制定全年工作指标以及计划,确定年度目标;
合伙人制度
(2)合伙人未完成本年度指标的,不享受业务提成;
(3)合伙人未完成本年度指标70%的,不享受本年度分红;
(4)合伙人未完成本年度指标的,不做晋级;
(5)合伙人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指标的,降1级处理;
(6)合伙人连续三年未完成年度指标的,做淘汰处理,降级为18级主管律师.
第二章律师分配制度
1.聘用律师制度:
聘用律师共设18个等级,年度述职考核通过情况下,分为5年晋升。等级分布为:1-3级:实习律师,4—6级:助理律师,7-10级:初级律师,11—13级:主办律师,14—18级:主管律师。
2。聘用律师定级条件:
实习律师一级:本科毕业且无工作经验;
实习律师二级:研究生毕业无工作经验或本科毕业一年工作经验;
实习律师三级:研究生毕业且有一年工作经验或本科毕业且有两年工作经验;
助理律师: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初级律师: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一年,并具有相应的办案能力;
主办律师: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两年,并能够较好的办理案件,应对诉讼;
主管律师:
或者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三年;有足够经验办理案件,
应对诉讼;能够独立开拓
新业务、新客户;有足够能力运营一个业务小组或在小组中承担重要责任
3.
聘用律师晋升机制:
聘用律师依据年终述职考核晋升等级,
根据当年考核结果评定聘用律师晋升级数,
考核不合
格的不做晋升。
4。
聘用律师薪酬:
实习律师1级:月薪1800元+全勤奖100元+年终奖
实习律师2级:月薪2000元+全勤奖100元+年终奖
实习律师3级:月薪2500元+全勤奖100元+年终奖
助理律师4级:月薪2800元+全勤奖100元+年终奖+业务提成
此后,每晋升一级,月薪按照前一阶段的10%增加,,同时享受全勤奖、业务提成以及年终
奖。
5.聘用律师福利:
(1)社会福利:由律所缴纳五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执业福利:由律所承担律师执业年检以及工会费用;
(3)进修福利:可申请参加专业相关培训进修资助;
6。
聘用律师激励处罚机制
(1)实行律师级别与工资晋级制度;
(2)可申请参加培训和出国进修资助制度;
(3)提供案件线索的,享受该案件净利润的6%进行提成奖励;
(4)根据入所年限给予长期服务奖,入职满五年的享受带薪年假10天,入职满10年享受
带薪年假15天,入职满15年享受带薪年假20天;
(5)年度述职考核不合格的,不做晋升;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做降级处理;
第三章行政人员分配制度
1.行政人员制度:
行政人员分为4个层级,经理、主管、专员、职员 1-5级:专员、6-9级:主管、10-12级:经理
2。行政人员公司
专员1级:2200元+全勤奖100元+年终奖,此后每增加一级增加200元;
主管7级:3500元+全勤奖100元+年终奖,此后每增加一级增加400元;
经理10级:10000元+全勤奖100元+年终奖,此后每增加一级增加500元。
3.行政人员福利:
(1)社会福利:由律所缴纳四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2)进修福利:可申请参加专业相关培训进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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