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权利义务章程
12条:
级别(官阶)与工作岗位是有区别的。
级别是一种头衔,它授予得到国家正式任命的担负与这一级别相应的某一工作职位的公职人员.
在某个级别中的所有任命或所有的晋升,必须确保在这一级别上有空缺职位,以便派人来补充这一空缺,补充这一空缺的人可以行使相应的职权.如果某一级别中没有空缺的职位,那么在该级别中的所有任命或晋升都将无效。
在取消某些职位的情形下,根据法规规定的条文(这些条文确定属于他们管辖的公共职位),该公务员将被派到另一个新的工作岗位上.
13条
公务员级别划分公务员职位的职系以及公务员职位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国家特别法予以确定。根据不同的情况,对他们的招聘权和管理权予以下放或解散。
20条
根据公职人员的级别以及根据公职人员的档(即它属于该级别上的哪一档)或根据他被任命的职务来确定他的薪金标准。
二、公务员章程
26条:对于某些部门来说,如果它们含有一个或多个类别,那么在这些部门中工作的公务员就必须根据分类录用。
公务员分为ABCD四类,按照逐级递减的字母表示分别为ABC和D.特别法将确定每个部门公务员类别的划分。
27条
在每个部门中各类别的划分,人员数量,跨类晋升提拔和晋升标准将由特别法明确规定。
28条
按照晋升级别程序,当获得跨类晋升时,级别也作相应调整.
课本:张柏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
法国公务员在纵向上分为ABCD四类,在横向上有将公务员职位分为一般行政类、财务会计类、工程技术类和教育科学类。属于A类的一般行政类公务员,行政官职系适用行政官职务序列,行政法官职系适用于行政法官职务序列,外交官职系适用于外交官职务序列。职位类别的划分是职务设置的前提,职务设置是职位类别划分的结果。
兼有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特的国家(如法国),级别与职务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待遇的两个基本要素。
就实行品位制度的国家来说,除英国外,多数国家的各类公务员职务序列有一个统一的级别序列。
兼有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双重属性的国家,如法国,职务序列与级别序列相对分离立,没
有明确的对应关系。职务具有职位属性,级别具有品位属性。法国公务员工资是由职务和级别这两个要素确定的.
课本:公务员制度 张旭霞
法国公务员随着法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国民干预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加强,国家和政府职能不断扩大,国有企业和公共事业的发展也不断扩大,1845年法国公务员总数为14万,1914年达50万,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则上升为90万.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时期,公务员数量增长更快.1989年,中央政府管辖的公务员为232万,其中197万为正式公务员,35万为非正式公务员。据统计,1990年地方的公务员为120万,其中市镇公务员为84万,省公务员18万,大区为12万。总之,中央和地方公务员数量1990年初达到310万。
为了管好这支庞大的公务员队伍,法国公务员管理机构从1984年开始实行分类管理法,即职位分类法。职位分类法,职位分类法又分为水平分类和垂直分类两种方法。
1、水平分类法,即横向分类法
《公务员总章程》第十七条规定:公务员隶属于包含一个或多个职称的集团,则按照招收机构的级别分类.由公共行政条例决定,同一个专门章程和具有可以取得同一个级别资格的公务员,被分配到A、B、C、D四大类公务员集团。专门的章程把每个集团分在四大类中的任何一类。
《公务员总章程》是按职位高低和文化程度把公务员列入A、B、C、D四大集团中的任何一个集团.为从纵向上体现高低层次的区分,法国按照职位具有的工作性质和所需教育程度的不同,把公务员分为四类。A类公务员担任领导、计划、决策性的工作,具有正式的高等教育文凭.B类公务员担任执行计划、实施决策的工作,具有高中毕业文凭。C类公务员担任执行计划、实施决策的辅助性工作,一般属操作性较强的岗位,具有初中毕业文凭。D类公务员担负最简单性质的工作,属于勤杂人员,具有小学毕业文凭。20世纪70年代中期,法国A类高级公务员占总数的18%,B类公务员占40%,C类和D类占42%。
2、垂直分类法,即纵向分类法
横向分类法确定了公务员的地位和级别,而纵向分类法则能够对几百万的公务员近2000个职位进行分类,规定了他们的级别。
公务员的职务分为六类,即行政类、财会类、技术类、教育和科研类、司法类、军事类.司法类和军事类的公务员按专门或特殊的章程进行分类和定级,而其他文职公务员按行政类、财会类、技术类、教育和科研类划分,然后在每类的职务中再划定几个级别。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公务员的管理综合了水平分类法和垂直分类法,在A、B、C、D四大类公务员集团中,每个公务员集团都包含行政类、财会类、技术类、教育和科研类。每一类都分为不同的级别。而公务员最低等级和最高等级之间在1至8之间,比法兰西第三和第四共和国时期的公务员等级的幅度都要缩小一些.
此外,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建立的《特权职位制度》,对100多名占据国家高级职位的政府成员、大法官和将领也规定了等级幅度。它比公务员最低等级要大18至19倍,这种特级职位制度一直沿用下来。
法国第五共和国建立的职位分类制度是当代法国公务员制度中较为新的科学方式,在公务员管理方面有利于发挥特长和才干。
课本、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姚先国 柴效武
法国是传统上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之一。法国公务员分类制度中有四个基本概念,即类别,职系、职等、职级.
(1)类别是从纵向上体现职位高低层次的区分。法国按照职位具有的工作性质和所需的教育程度不同,把公务员分为A、B、C、D四类。A类公务员担任领导、计划、决策性的工作。B类公务员担任执行计划、实施决策的工作。C类公务员担任执行计划、实施决策的辅助性工作。D类公务员担负最简单性质的工作。
(2)职系是从横向上体现职位所归属专业系统的区分,法国按照公务员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其工作划分为不同的分支系统,各分支系统的公务员属于一个职系.在法国国家公务员中有1000多个性质不同的职系。
(3)职等是职系的公职等级.每一职系包括一个或若干个职等,例如行政官类职系不仅属于A类,而且从低到高又划分为二等、一等、特等三个职等.当公务员进入一个职系时,他便被授予一个职等。
(4)职级,即在每个职等中又划分若干职级.通常用来表示公务员在某一职等中的年资及工资水平,职级一般按年资提升。
法国公务员的分类制度中,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预算约束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各职系的职位数量不能仅根据需要来确定,而必须根据财政预算来确定.二是职等与职位相分离的原则, 即各职等有若干个与之相称的职位,某一职等的公务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变换职位,而保持职等不变.
概念理解:
1、职位分类
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2、其他概念
职位:由上级组织分配给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和责任.职系:指工作性质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的集合,也称为职种。工作性质的充分相似具体表现为工作所需知识技能的相同或相似。职级:指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相同或充分相似的集合。职等:是指工作性质不同,而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相当的职级所列之等
3、品位分类
品位分类:指的是人事主管部门依据公务员个人所具备资历、学历、能力、身份等条件划分类别,确定其录用、考核、培训、晋升和工资福利待遇的人事分类方法。
4、我国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主要由职位类别划分、职务设置和级别设置三部分组成。由职位类别划分、职务序列、级别序列构成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可以被视为一个以职务为横轴、以级别为纵轴的“坐标系”,用以标识不同类别、不同职务、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在科层组织中的位置。公务员职位按地位和任职资格的高低依次分为A、B、C、D四个类别。
每个类别按职务内容、选用方法、专业性质和晋升途径分为若干职类。
每个职类按工作性质划分为若干职系。
每个职系按工作轻重、难易程度和责任大小的不同,分为若干职级。
将工作性质不同,而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相当的职级所列之等,形成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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