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黄金笔记
第一章 公务员制度的产生
1. 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
答:(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
2.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原因?
答:(1)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人才;(2)我国原有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3.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形成的原因?
答:(1)从经济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从政治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正常政治的需要(3)从管理方式变革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4.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答:(1)坚持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3)学习和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
5.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
答:(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5)坚持中国特的分类制度。
6.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有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
答:(1)实行分类管理体制;(2)实行激励竞争机制;(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4)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5)法制化管理体制。
第二章 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
1. 规定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
答:(1)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公务员队伍;(2)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保障;(3)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2. 规定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答:(1)违法必究原则;(2)平等原则;(3)服务与稳定原则。
3. 我国公务员的义务?
(1) 忠于宪法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 依法履职的义务: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 为民服务的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 忠于国家的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 服从命令的义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 保守秘密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 保持操行的义务: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 公正清廉的义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 公务员的法律责任?
答:(1)身份处分:丧失公务员身份;(2)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责任,包括名誉、职级等;(3)赔偿责任:公务员因故意或过失使所管财务遭到损失,或因执行公务不当给行政相对人带来财产损失;(4)刑事责任:公务员因职务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5. 规定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答:(1)保护原则;(2)民主原则;(3)权利可放弃和不可放弃原则。
6. 我国公务员的权利?
(1) 获得工作条件权: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 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 获得报酬权: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 参加培训权;
(5) 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 申诉、控告权:提出申诉和控告;
(7) 申请辞职权;
(8)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 公务员权利的法律保障?
答:(1)行政复议;(2)申诉;(3)控告;(4)诉讼。
第三章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
1. 我国设置公务员级别的目的?
答:(1)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2)增强职务和级别的激励作用;(3)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
2. 职位分类的作用?
答:(1)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2)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3.公务员职位类别的标准与类别的划分?
答:(1)专业技术类:纯技术性;不可替代性;技术权威性。(2)行政执法类:纯执行性;现场强制性;(3)综合管理类。(4)法官、检察官类。(5)其他。
4.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答:(1)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2)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
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5.公务员级别的功能?
答:(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6.公务员级别与职务的对应关系?
答:(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向基层倾斜。
7.公务员职位设置依据的四大要素:(1)职能(2)规格(3)编制限额(4)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第四章 公务员录用
1. 我国公务员录用的意义?
答:(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2. 公务员录用的资格条件?
答:A-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十八周岁;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B-限制性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 公务员录用的原则?
答:(1)公开考试;(2)平等竞争;(3)严格考察:(4)择优录用。
4.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
答:(1)知识测验;(2)智力测验;(3)技能测验。
5. 公务员录用的程序?
答:(1)发布考试公告;(2)资格审查;(3)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4)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5)体检;(6)录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审批、备案。
6. 公务员录用工作过程中,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
答:(1)不按编制限额录用;(2)不按所需职位要求录用;(3)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录用;(4)不按规定的程序录用;
7.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种类:(1)公开竞争性考试(2)非公开竞争性考试
适用非公开竞争性考试办法的情况有:(1)因职位特殊不宜公开招考的(2)因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3)录用主考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8、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1)知识测验(2)智力测验,或叫能力测验(3)技能测验
9、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1)笔试(2)面试(3)实际操作(4)情景模拟和心理测试
10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2)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3)设区的市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
11.工作中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1)取消工作人员资格(2)调离考录工作岗位(3)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公务员考核
1. 公务员考核的含义与类型?
答: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公务员考核的类型包括:(1)平时考核;(2)定期考核。
2. 公务员年度考核与录用考察、晋升考察的区别?
区别 | 年度考核 | 录用考察 | 晋升考察 |
目的不同 | 评价公务员的全年表现 | 评价拟录用公务员的一贯表现,以确定是否录用 | 为晋升公务员职务而评价 |
法律依据不同 | 《公务员法》 | 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如《公务员录用规定》 | 公务员晋升相关法规 |
考核组织不同 | 行政首长或考核委员会 | 用人部门 | 任免机关 |
考核方法和程序不同 | 规范 | 简单 | 严格 |
3.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特点?
答:(1)范围广泛:考核的范围全员性;考察则针对一部分特定对象;(2)定期进行:年度考核为一年一度;考察则视情况需要进行;(3)目的单一:年度考核针对公务员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针对公务员的职业倾向、工作表现、个性特征等。
4. 公务员考核的意义?
答:(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2)有利于对公务员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3)为公务员管理其他环节提供依据。
5. 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答:(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2)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3)分类考核;(公务员级别划分4)考用结合。
6. 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答:《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
、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1)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2)能,是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3)勤,是指公务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4)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5)廉,是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
7. 公务员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答:(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8. 公务员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9.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答:(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10.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答:(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11.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基本方法?
答:(1)领导考核和众考核相结合;(2)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3)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12.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程序?
答:(1)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主管领导在听取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13. 公务员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答:(1)根据年度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工作计划;
(2)拟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3)向本部门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组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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