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韩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具有分级分类考核和注重考核结果的灵活运用两大特。考核方法以目标管理、全程绩效管理和多方面评价为核心,形成了针对高级公务员的能力评价制度:中高级公务员的绩效契约制度、基层公务员的工作业绩评价制度以及普遍适用的业绩面谈法和多面评价法。在考核结果运用方面,韩国政府设计了清晰明确的晋升公式、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计算方案。这些特点使得公务员考核更具针对性,同时能够对公务员形成有效的激励和惩戒作用,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目的。
关键词:公务员级别划分 韩国; 公务员; 考核制度; 特点
中图分类号: D0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4)03-0051-05
韩国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以196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为基准,在此基础上,韩国安全行政部又制定了《关于公务员绩效评价等的规定》、《公务员评定规则》等法令,便
于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具体实施和操作。韩国公务员考核是在公务员分级分类的基础上开展的,按部门性质划分为行政府部门公务员、司法部门公务员和立法部门公务员;按中央与地方划分为中央政府公务员和地方政府公务员;按级别划分为高级公务员(1-3级),中级公务员(4-5级),基层公务员(6-9级),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公务员等级制度。其中各级各类公务员拥有不同的考核体系,但均适用于《公务员评定规则》。
一、韩国公务员考核的方式方法
韩国对各个级别的公务员采取了不同的考核方法,其中对3级以上的高级公务员采用专门的能力评价制,对4级以上的公务员采用绩效契约评价制,对5级以下的公务员采用工作业绩评价制。
(一)能力评价制——高级公务员的评价方法
韩国传统的考核制度是由高级公务员作为考核主体,虽然《公务员评定规则》对所有级别的公务员有效,但对高级公务员的考核始终缺乏约束力度。为了加强对高级公务员的监督管理,2006年7月1日起韩国开始实施“高级公务员团”制度,高级别公务员将不再划分
级别,改变了过去论资排辈的情况。与此同时,韩国政府还专门为高级公务员设计了能力评价考核体系,以期对公务员考核的两大核心内容——能力和绩效实现客观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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