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主要的公务员分类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分类制度
一、两种主要的分类制度
(一)公务员分类的涵义
有两层涵义:一指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区分(或曰民选、政治任命官员与常任文官的区分),通常称管辖划分;
    一指对事务官即业务类公务员所进行的分类,分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公务员的分类,通常即指这一层意义上的分类。
有关公务员分类的原则、方法、程序、结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体系,构成了公务员的分类制度。
公务员有两种分类制度:
    一是英国式,即通常说的公务员级别划分品位分类
    一是美国式的,即通常说的职位分类。
一、两种主要的分类制度
(二)品位分类
1.内涵
    是以人为对象而进行的分类,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学历、资历、个人能力、工作经验等)和身份(如家庭背景、个人背景等)。
2.产生与发展
    英国是最早推行品位分类(Rank Classification)的国家。Rank一词的含义是按高低大小排列而成的等级。由于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用来表示官员的等级,故译为品位分类
    品位分类仍是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基础。高等行政官居于领导者的地位,不但较高级的官
吏应有较高的特别大学教育或训练,而且其门第、家世及出身在社会上也应有较高的声誉。
一、两种主要的分类制度
3.特点与优缺点
1)特点
    录用方面,重视拟录用者的学历、资历、经验、能力等资格条件,不要求必须具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晋升方面,重视公务员自身所具备的德才表现、所做的贡献、能力水平、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而不强调必须具有某一领域的特殊知识或技能;
    职务等级变化直接与其地位的高低及工资的多寡相联系;
    交流不受所学专业、所熟悉工作限制,一般也不影响其职务级别,实行级随人走。
2)优点
    没有严格的程序和依据,简便易行;注重个人的学识水平、经验、能力
一、两种主要的分类制度
      等基本素质条件,工作调动时实行级随人走,便于公务员流动; 注重按行政首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图实施人事管理,便于实施集中统一领导,树立行政权威,提高行政效率。
3)缺点
    不注重岗位设置是否合理,强调人在事先、因人设岗,组织结构比较松散,容易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过于注重学历、资历、身份、地位等条件,不利于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水平高的人才脱颖而出,影响公务效率和工作积极件的提高:
    划分为若干俨然不同的等级,容易滋生上下隔阂、彼此歧视的心理,服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差,工作步调难以一致;
    缺乏规范化工作的要求,使公务员的考核、培训、晋升等没有客观依据。
一、两种主要的分类制度
(三)职位分类
    1.内涵
    职位:指由组织规定的有明确职能并有相应职务的工作岗位。这是职位分类的最基本要素,是分类的对象
    职位分类:以职位为对象进行分类,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任务繁简、难易程度、责任大小以及所需的资格条件,把全体公务员归类。
    有两种基本形式:
    一是横向分类,即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划分为若干职门、职组、职系;
    一是纵向分类,即根据职位的责任轻重、工作繁简、难易程度、任职资格条件等因素,把职位划分为若干职级、职等。
一、两种主要的分类制度
2.职位分类的产生与发展。
    职位分类制度诞生于美国,至今有80多年的历史。起源于泰勒制在工商企业中应用。1912年,美国的芝加哥市率先推行这一制度,1923年经国会讨论通过后在全国开始实行。以后直处于不断发展、不断调整中。
3.职位分类的特点与优缺点。
特点:
    其一,以为中心的分类;
    其二,要求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工作性质来确定职位的数量和名称;
    其三,可按照职位的不同工作性质、繁简难易、责任轻重和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职位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