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学籍如何填写,⼿把⼿教你填!附关于学籍的13个问题你⼀定要知道!学籍:是指⼀个学⽣属于某学校的⼀种法律上的⾝份或者资格,登记学⽣姓名的册⼦,专指作为某校学⽣的资格。
学籍信息
填写说明
最让家长犯难的就是这个
所属⾏政区划以及区域代码如何填?
原原为⼤家到了~
关于学籍的13个问题
学籍到底有什么⽤?这么说吧:它就像⾝份证,⼀⼈⼀号,终⾝管⽤!如果信息弄错了,将来⼊学会很⿇烦的。
教育部对学籍的作⽤明确如下:
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
不得将学籍作为⼊学和转学条件。
学籍是学⽣⼊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之前有⽆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接收地作为确定⼊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即视为在校⽣,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学籍档案转接,实现“⼈籍⼀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学籍跟每⼀个学⽣的家庭密切相关!对其中的⼀些家长最关⼼的疑难问题,原原根据教育部⽂件,给⼤家梳理如下:
1. 学籍号类型有哪些?
答:G字打头的学籍号⼀⼈⼀号,伴随学⽣整个学习⽣涯。另外,还有J字头的和L字头的。
G字头:将未分配正式学籍号的学⽣数据与国家⼈⼝基础信息库进⾏⽐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
“G”字头正式学籍号通过了全国查重、国家⼈⼝基础信息库⽐对等⼀系列程序的严格检验,是学⽣⾝份的权威标识。原则上不允许删除“G”字头正式学籍号,如涉及问题学籍确需删除的,由省级教育⾏政部门提交佐证材料报教育部处理。J字头:对于没有提供⾝份证号但查重没有问题的学⽣,分配“J”字头正式学籍号。探索允许“J”字头学籍号,在学⽣补充⾝份证相关信息并通过查重认证之后,变更为“G”字头学籍号,但保存历史信息。
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L”开头,是每个学⽣获得正式学籍号之前的必经阶段,是学⽣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要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视同仁,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2.“G”字头正式学籍号关键信息如何修改?
答:要有严格程序,并进⾏全国查重。
“姓名”和“⾝份证号”是两项关键信息,若需修改,应由学⽣所在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县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后,重新进⾏全国查重和⾝份⽐对。
3. 该学⽣在A校没有学籍信息,该如何处理?
学⽣和家长可向B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反映,责成B校同意释放学⽣学籍。
之后,向A校申请以转学的⽅式向B校调取学籍。
A、B学校之间或学籍主管部门之间有争议的,可参照对第⼆条的答复进⾏投诉。
4.没有全国学籍,要求学⽣退学符号规定吗?
某学校已接收学⽣就读,但⼜以学⽣没有全国学籍或⽆法转接学籍要求学⽣退学符合规定吗?
答:现实中,情况⽐较复杂,应该分类对待。
第⼀种情况:学校没有招⽣计划⽽招⽣,可以做退学处理,后果由学校承担。
第⼆种情况:学⽣之前没有学籍,但除此之外,符合⼊学条件,学校应按照规定为其补建学籍,不能做退学处理。
第三种情况:学⽣之前有学籍,学校应尽快发起转学向原学校调取学籍,不能做出退学处理。
《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续的学⽣⼊学”的本意,是防⽌出现借读、超计划招⽣等违规⾏为,防控“⼈籍分离”,不应成为不接收符合招⽣⼊学条件学⽣的借⼝。当然,原则上学⽣到转⼊学校就读前,就应完成转学⼯作,不应出现长时间“⼈籍分离”情况。
5. 转学时没学籍怎么办?
答: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不得将学籍作为⼊学和转学条件。
也就是说,学籍是学⽣⼊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之前有⽆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接收地作为确定⼊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即视为在校⽣,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学籍档案转接,实现“⼈籍⼀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6. 新学籍系统中如何办理转学?
答:所需材料简化了,⼤多在⽹上办理。
在转学等业务流程中,学籍系统在学校和区县学籍管理员处理环节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和区县教育⾏政部门负责⼈的核办环节,相当于纸质材料的盖章审批。
因此,通过学籍系统办理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基本信息表)和转⼊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地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提供其他材料。除了因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7.⼩学⼊学年龄截⽌⽇期如何确定?
答:学⽣⼊学年龄的截⽌⽇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未⾜龄学⽣跨省⼊学要慎重对待!
对于8⽉31⽇未满6周岁外省⼉童⼊学需求要慎重对待,避免跨省就学后再转回本省就学。
《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条规定:“适龄⼉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学⽣⼊学年龄的截⽌⽇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规定。
全国中⼩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学截⽌⽇期控制功能,但已经授权省级教育⾏政部门⾃⾏设置截⽌⽇期。户口所在地怎么填
8. ⾮⼩学⼀年级新⽣该如何建籍?
答:先查重,再建籍!
全国中⼩学⽣原则上应通过与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对接或在⼩学⼀年级⼊学时建⽴学籍。少数因故没有建⽴学籍的⾮⼩学⼀年级学⽣,由省级教育⾏政部门在每⽉⽉末将学⽣名单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进⾏全国学籍查重。查重通过的才能新建学籍,查重不通过的,应按规定办理转学⼿续。
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有学籍的学⽣及时建⽴学籍。但为防⽌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确保学⽣学籍全国唯⼀,保护相关学⽣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对⾮⼀年级学⽣补建学籍的,必须进⾏全国查重。
9.在外省⼩学初中毕业后,如何回户籍地就读初中⾼中?
答:当地教育部门必须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毕业后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县级教育⾏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学。教育⾏政部门或学校不得以⽆学籍或⽆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确定接收学校后,对有学籍的,由接收学校发起相关流程调转学籍。⽆学籍的,参照相关规定建⽴学籍。
初中毕业就读⾼中,需要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招⽣。招⽣的条件由省级教育⾏政部门确定,但不得以⽆学籍或⽆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凡是户籍地教育⾏政部门和学校同意接收的,均可通过中⼩学电⼦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有转回户籍地就读计划的,学⽣和家长应及早了解户籍地⾼中报名考试招⽣的有关政策,按时参加当地⾼中招⽣考试。
10.“店铺”等状态的学⽣如何办理转学?
答:正常办理!
进⼀步贴近服务学⽣和家长,适应学籍管理实际,学籍系统将允许处于“出国”“其他离校”“退学”“开除”等状态的学⽣直接办理转学(含跨省转学)。转学完成后,学⽣状态不变,在转⼊学校办理相关⼿续后变为在校⽣状态。“休学”状态的学⽣应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复学⼿续后再办理转学⼿续。
11.跳级和留级的学籍该如何处理?
答:这个没有全国统⼀规定,《中⼩学⽣学籍管理办法》已授权省级教育⾏政部门制订中⼩学⽣跳级和留级等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
需要说明的是,学籍系统具备相关处置功能,由省级教育⾏政部门根据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设置地市、区县的处理权限。各省级教育⾏政部门要把促进每⼀名学⽣的健康成长作为⼯作的出发点和落
脚点,探索建⽴和规范学⽣跳级或留级的⼯作机制,指导地市和区县做好相关管理⼯作。
当然,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励留级、跳级。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政部门作出规定。
12. 学籍信息如何更新?
答:由班主任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县级部门每学期核对⼀次。
每名学⽣的学籍信息中,“是否留守⼉童”“是否进城务⼯⼈员随迁⼦⼥”“政治⾯貌”“现住址”“”“户⼝所在地”“上下学交通距离”“上下学交通⽅式”等字段可能发⽣变化,班主任要将学⽣上述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县级教育⾏政部门要建⽴信息核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确保学籍信息准确,与实际⼀致。
13. 家长碰到学籍问题该咋办?
答:及时向学校和学籍管理部门反应情况。
根据规定,要进⼀步向社会公开省级以下学籍管理部门受理投诉的电话和邮箱,⼴泛听取众意见,
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属于省级学籍管理和省级运⾏环境的问题应由本省解决,跨省业务和系统运⾏中存在的问题要以报告单形式及时报告教育部。
编辑:⼩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