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社保保险就是通常说的五险⼀⾦,五险包括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育保险和⼯伤保险。失业保险是在劳动失业的时候领取的,那么终⽌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填,能拿到失业保险?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终⽌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填,能拿到失业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如下: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已按照规定履⾏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因本⼈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之⼀是⾮因本⼈意愿中断就业,所以填写终⽌劳动合同证明的时候证明不是劳动者意愿终⽌的就能符合要求。
⼆、领取失业保险的流程
1、失业⼈员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社保⼯作⼈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审核;
3、审核完成后,发放开具领取失业保险⾦凭证;
4、失业⼈员凭单证到指定银⾏按⽉领取失业保险⾦。
【备注】: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失业保险⾦领取资料参考各地⽅失业保险政策执⾏。
【补充说明】: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基本养⽼保险缴费累计不⾜15年的,可申请领取失业待遇。
2、在领取失业⾦期间不能缴交养⽼保险,如缴交则视同就业,放弃领取失业待遇。
3、失业保险⾦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于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标准的⽔平,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
三、领取失业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1)⽤⼈单位应当从失业⼈员失业之⽇起3⽇内为失业⼈员出具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员的名单⾃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起7⽇内报失业⼈员户⼝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续,影响失业⼈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员造成的损失。
(2)职⼯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起60⽇内到失业⼈员户⼝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员申领失业保险⾦应填写《失业保险⾦申领表》,并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份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④省级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失业保险⾦按⽉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员就业情况证明,按⽉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员开具单证,由失业⼈员凭单证到指定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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