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相关注意事项

一、派遣注意事项
1、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几种情况
(1)首次签发报到证:
取得毕业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实了用人单位,一次性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
(2)毕业后两年内改签报到证:
毕业时取得毕业资格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回原籍,两年内落实了用人单位,以及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两年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在其他地方重新落实了工作单位,改签就业报到证;
(3)毕业后两年内补办报到证:
因特殊原因将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后两年内可根据有关规定补办报到手续。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填写方法。
(1)毕业年份的填写不变。即无论是集中签发,还是改签或补办就业报到证,在报到证中“根据国家制订的2012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处仍填写学生毕业时的年份。
(2)集中签发就业报到证的日期一般填写2012年7月1日-2012年9月1日,改签或补办就业报到证的日期填写办理当天的日期。
(3)报到地址栏一般填写报到单位所在的的省市县。
3、几种特殊体的派遣问题
(1)结业生: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
(2)肄业生:不派遣。
(3)退学的毕业生:本专科不派遣,研究生按低一个学历层次签发报到证
(4)参加国家或地方项目的毕业生:可派往工作地,也可派回原籍,有户档留校愿望的可留在学校2年。
二、 办理就业报到证
1、几个注意事项
(1)学校为就业方案中符合派遣要求的毕业生提前打印好就业报到证;
(2)在进行就业方案审查时,要核对等待盖章的报到证数量是否与就业方案中符合派遣的毕业生数据相符合;
单位隶属(3)升学(包括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等情况)的毕业生不办理报到证,如果有部分学校为这部分毕业生打印好报到证,我们将不在上面盖章。
2、注意三个细节
(1)确保所有派遣资料在数据上具有逻辑性和统一性;逻辑性是指在一张表上的数据应该具有正确的数量关系;统一性是指各种资料上的同一统计项目数据应该相等。
(2)确保派遣资料信息的真实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