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
数据填报规范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
目录
(一) 机构类指标 (2)
(二) 机关编制类指标 (5)
(三) 实有人数类指标 (5)
(四) 职数类指标 (5)
(五) 实有人员类指标 (6)
(六) 减少人员类指标 (8)
(七) 机构职能 (8)
(八) 台帐类指标 (8)
(九) 内设机构类指标 (9)
(十) 下设机构类指标 (9)
二、事业单位指标 (10)
(十一) 机构类指标 (10)
(十二) 编制类指标 (11)
三、文件管理类指标 (11)
四、乡镇街道类指标 (12)
河北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填报规范
一、行政机关指标
(一)机构类指标
1、*机构名称:指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的机构全称。
2、机构编号:为系统自动生成的、全省统一的行政机关代码。
3、第二名称:指一个机构多块牌子机构(挂牌、保留印章等)的其他名称,以及实行合署办公机构的其他名称。如有多个名称,以“,”隔开。
4、简称:如: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可简称为“省编委办”。
5、系统类别:分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众团体、法院、检察院、经济实体和其他系统。本指标在增加机构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手工填报。
6、*机构级别:指机构的行政规格,包括:正部级(省级)、副部级(副省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副股级,未定级和其他。没有明确机构规格的填“未定级”。
7、*机构性质:分为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本指标用于判断该单位的编制性质,须准确填写。
8、*批准文号:指最近一次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机构设立的文号。
9、*机构类别:指机构的种类,为选择型指标。按照机构编制
部门批准的机构类别,由填报者在下列9种机构类别中进行选择。
(1)组成/工作部门。组成部门指省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工作部门指市级和县级政府依法分别履行政府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如: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和教育厅等机构选择此类型。
(2)直属特设机构:指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特设的政府直属机构。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3)直属机构:指主管政府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4)部门管理机构:指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由组成/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管理的独立设置的行政机构。
(5)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组织协调跨政府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行政机构;
(6)临时机构: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行政机构。
(7)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是指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构。目前,我省的工商、地税和质监三个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其他机构不得选择本指标。
(8)驻外地办事处:指省级和市级政府派驻本行政辖区以外的行政机构。
(9)其他机构。团系统机关、直属事业机构、各级开发区工委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按此类机构填报。
10、隶属单位:指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
11、组织机构代码:填报组织机构代码的数字部分。
12、*机构编码:为统计查询特别设置,按职能、名称相近原则选择。
13、法定代表人: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保持一致,如有变更,应及时报本级编办备案。
单位隶属14、批准内设机构数: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机关内设职能处(室、科)数,不包括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其他机构,由部门台帐信息自动生成。
15、实有内设机构数:机关内实际设置的职能处(室、科)数,不包括机关党委、实行派驻体制的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其他机构,由实际填报的内设机构信息自动生成。
16、通讯地址、、联系人、、中文域名、备注。
17、借调人员数: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临时从其他单位借调的且借调期为三个月(含)以上的人员数。
18、年度接收军转干部人数:指根据军转干部安置管理部门的计划要求,本单位本年度实际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人员数。
注:1、在选择单位的“机构类别”时,省直党委机构可选择其中的组成/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临时机构;政府机构可按照机构改革方案选择相应的选项;市县级政府机构一般只选择组成/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临时机构选项。
2、直属事业机构按行政机关填报,机构性质按“党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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