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流程
初始注册材料的申报时间为:每月的11日~20日
一、初始注册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且在网上上报后,将申请初始注册的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二)聘用单位在初始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的注册申报材料 (确认网上已上报)报送到省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三)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完毕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二、申请初始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一份;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备注:申请人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在提交材料时需提供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对
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流程
        变更注册的材料申报时间:每月的11日~20日
一、省内变更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且在网上上报后,将申请变更的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二)聘用单位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的注册申报材料 (确认网上已上报给省建设主管部门后)报送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对有关申报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后,在变更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注册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建设部。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打印《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且在网上上报。
(二)申请人先将书面申报材料交原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经审查同意盖章后再将书面申报材料交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三、变更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及职称证明材料;
  3、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申请人应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满足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相应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4、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变更注册专业的,应提供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一项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一份,以及满足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在注册有效期内,因所在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在聘用单位名称变更后30日内按变更注册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供聘用单位变更后的新名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申请人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在提交材料时需提供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对。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流程
一、申请注销注册的范围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的有关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聘用企业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劳动仲裁流程
  1、聘用企业破产;
  2、聘用企业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3、聘用企业被吊销建设工程相应资质证书;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5、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超过65周岁;
  6、注册监理工程师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二、申请注销注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请人注册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5、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执业印章原件。
  6、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由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7、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建设工程相应资质证书的,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申请注销注册的流程
  1、申请人进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通过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身份加密锁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生成数据电子文档;
  2、申请人向原聘用企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3、北京市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注销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