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好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
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通过强制性立法,予以保障的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涉及了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两个既相关而又不同的工作领域。劳动保障包括劳动就业与再就业、职业与再就业培训、劳动时间与工资分配、劳动安全与卫生、劳
动关系的调整、劳动立法与监察等。社会保障又通常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体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五项组成。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制度由国家立法,其职能由不同的国家职能部门来实施。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之一和这一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农村城镇化、经济成份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出现,显得越来越重要;实施这项制度、从事这项工作就显得越来越紧迫了。
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需要。十六大报告对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工作分别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是我国
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十六大报告中还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要广开就业门路,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较好地保障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大力推行社会保障事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减轻企业负担;还要努力探索农村社会保障的新路子。
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是适应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的新形势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大中小型企业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应用,现代化工厂里需要的工人将越来越少,势必会造成大批工人下岗失业,另一方面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如果不及时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和解决好剩余劳动力出路问题,势必会影响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势必会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就显得犹为重要,这就需要劳动与社会保
障部门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要与时俱进,在工作思路和具体方法上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把握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要构筑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责任体系,努力地推动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向前发展,这样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的新形势的需要。
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是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需要。劳动保障制度随着人类劳动的产生而产生和发展,是劳动者创造社会财富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则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成员生存权利的法律保证,发挥着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的作用。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要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展和变化,还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这个大家庭里,真正做到“人有所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构建以人为本、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
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还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好几个关系:一是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经济发展在任何时候都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只有把经济发展好,才能提供更多的劳动就业岗位,解决好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只有把经济发展好,才能为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提
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反过来,只有完善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和良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才能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更快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应该是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所在。二是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人口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通过就业获得收入,保障和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有力的保障手段。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就业机会的体,政府应该提供帮助。我们必须统筹考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建立一种有利于公民积极参与创造财富的机制,鼓励公民去劳动和工作,同时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这应该是做好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所在。
劳动与社会保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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