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指导案例分析题
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复习
1、2022年5月,15岁的小林不愿意继续上学,就离家出走,到某县城去打工。小林在一家餐厅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厨师做一些杂活。因为小林年纪小只能算半个劳动力,所以餐厅经理与他讲好,比别人的工资要少30%,小林表示同意。餐厅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小林年纪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觉得难以忍受,于是小林向经理提出辞取.但经理说如果要提前辞职就要交纳违约金500元,小林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小林于是给家里写信,叫父母领自己回去。小林的父母来到县城要领小林回去,餐厅经理仍然不放人,称要放人就先交500元违约金。
试分析:(1)小林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2)小林需要交纳违约金吗
参考答案:(1)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一方的劳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
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在本案中,小林未满16周岁,因此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在本案中,因为小林未满16周岁,县城餐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小林不必交纳所谓的500元的违约金。
2、2022年7月,20岁的刘某在某宾馆招聘中,经考核被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刘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刘某在合同签字时,对该条款比较犹豫,但考虑到工作不容易,且五年后自己年龄也不大,一般不耽误结婚。于是刘某与该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2022年5月,刘某与其恋爱两年的朋友李某结婚,因李某单位正在分配住房,为了房子能够分得大一点儿,刘某怀了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写道:“签于刘某违约,宾馆通知刘某,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本月份工资”。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该宾馆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该宾馆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参考答案: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妇女权益保护法》与《就业促进法》也对妇女劳动权益的特别保护作了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3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就业促进法》
第27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上述这些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任何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即使女职工同意所签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因此本案中,宾馆的行为不合法。
3、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22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
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即在试用期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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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费用。
试分析:(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
参考答案(1)不需说明理由。王某在2022年6月18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法》未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因此王某不需要说明理由。(2)可以单方解除。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因劳动与社会保障就业
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王某提出的,且不属于双方协商解除,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4)王某不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4、李某系永固建筑公司的职工,2022年8月因拖欠工资问题与永固建筑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建筑公司工会出面进行协调,永阅建筑公司认为这属于公司的内部人事问题和财务问题,工会不应介八。在工会的支持下,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永固建筑公司在裤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当地工会代表之后,拒绝参加仲裁。
试分析:(1)在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争议?(2)工会参与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有哪些表现形式?
参考答案:(1)用人单位拒不到庭并不影响劳动争议仲裁的进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6条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执行。(2)工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表现为工会通过调解、仲裁等制度系统参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的处理。在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在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有权对职工的争议行为给予支持和帮助。
5、张某系某单位职工,该单位在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后,在某年4月最后一周,每天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业务十分繁忙的情况下该单位决定月六、周日也继续加班。此后便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单位声称愿意留下工作的职工可以继续工作,于是,张某又利用假日工作了1天。据了解,张某每月的标准工资为560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请计算:张某4月份包括五一假期至少应该拿到多少工资?
参考答案:张某每月工资560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则每天280元,每小时35元。(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因此,每天延长2小时,一周5天应拿加班工资35某150%某5=2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