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周村区编办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来源:《机构与行政》2016年第10期
        自工商食药质监体制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淄博市周村区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全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先照后证、年检改年报、注册资本认缴等制度,大幅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降低了投资创业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改革过程中,基层工商部门在“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问题难点逐渐凸显,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窗口及监管执法力量明显不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及政府政策驱动双重作用下,市场主体发展创历史新高,使登记窗口受理量急剧增涨,尽管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窗口效能,但窗口工作人员数量仍有缺口,部分时间出现排队拥堵现象。“宽进”大步流星的同时,基层监管力量捉襟见肘。周村辖区内有各类市场经济主体2万余户,周村区工商局全体
人员不到100名,平均年龄达到了50岁以上,在实施日常监管的力度、能力和水平与“宽入严管”新体制的要求存在不小差距,也缺少相应技术手段支撑,短时间内无法消化“宽进”大开闸门造成的监管压力。
        (二)监管过程中不断出现新困难。一是“抢跑”现象突出。“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只是取得了经营主体的资格,而开展涉及许可的经营活动仍需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很多经营业主以为办理了《营业执照》便万事大吉,不去主动办理经营许可,甚至有些达不到许可审批要求,无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便开始经营,形成实质上的“抢跑”。二是“僵尸户”大量出现。商事登记改革后,办理《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办照的“随意性”:部分创业者市场调研不足,盲目创业,等发现无法实现预期盈利目标后再随意关停,不主动去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部分经营者为了贷款等目的,办理一个或多个营业执照,而实际并不从事经营活动;部分经营者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随意变更经营地址、负责人等,增加了行政成本。三是面临的监管风险增加。取消验资后必然滋生一些空壳公司,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后容易产生在居民区设立特殊行业企业而导致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