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所需资料及填报说明
一、所需资料
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附表一);
3、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增资的可行性报告);
4、进口设备清单(写明设备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进口国别),
并折算成万美元(附表二);
5、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6、如属增资项目,需附公司上年度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
告。
二、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2、项目所属产业政策条目:按项目与申请时有效的目录版本所对应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条目填写,如与两个以上条目相对应,可选择一个主要的条目填写。
例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
三大类第(二十一)条第10款。如果项目所属行业为多个独立的条
目,可以分多个项目来申请确认。
3、项目性质:选择在相应的小格内打“√”,只能选择一个。
4、项目审批情况:填写审批单位的批准时间及文号。如长沙市商务
局于2005年2月18 日,以长商务审字[2005]第10号文批复。
5、项目内容:填写生产的主要产品名称及年生产规模。
6、项目执行年限:填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计划的进口设备或购买国
产设备的起始年份和最终年份,一般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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