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教程
第一     金融法综述
第一部分  学习内容
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该章的内容,学员应当从总体上掌握金融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具体包括金融的概念与特征,金融市场及其分类,金融工具,金融法的调整对象、体系,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金融犯罪的构成及其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
  第二部分 学习回顾
  本章教学的重点问题:
  1    金融的概念与特征
  2    我国金融市场的构成
  3    金融工具的概念及主要种类
4、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及我国金融法的体系
5、 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6    金融犯罪的构成及金融犯罪的法律责任
  本章教学难点:
  1    金融的法律特征
  2    金融与普通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关系
  3    金融市场的法律特征
  4    金融法律关系的构成
  5    金融工具的法律特征
  本章思考题:
  1    试述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2    我国的金融市场包括那些具体种类?
  3 金融工具如何在市场中实现支付、流通、融资和投资的作用?
  4 如何认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构成及调整范围
  5 如何理解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6 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的内容由哪些?
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  7    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制度有哪些内容?
  8 如何防范金融欺诈?
    第一节    金融概述
一、金融与货币
    金融  资金的借贷和流通,是指在中央银行控制和影响下的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的总称。它是以银行信用为枢纽,各经济主体通过具体的信用形式和中介机构融通货币资金的
一种特殊的商事活动。金融活动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与回笼,货币的借贷,外汇、金银的买卖,各种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买卖,票据贴现,信托,保险等。金融活动的基本特点是有偿性。
    金融与货币  金融以货币为工具,没有货币就不可能产生金融活动。金融活动与货币紧密联系在一起。货币形式经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的历史发展,货币形式的每一次变革,都不同程度的引起金融方式和金融关系的变革与发展;当今电子货币时代的到来,将引起金融方式、金融关系的巨大变革。
    二、金融与信用
    信用,也称信贷,它是货币资金借贷活动的总称。信用是资金融通的基础,资金融通是通过信用方式来调剂和分配资金的。按照参与资金融通的主体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信用形式分为:国家信用、银行信用、国际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和民间个人信用。
    国家信用,是指国家的借贷活动,国家借助于举债的办法向有关组织和个人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其主要手段是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筹措资金。
    银行信用,是指银行以及各种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以存款、放款等业务方式所组织的货币形式的信用。
    国际信用,是指国家间相互提供的信用,包括多国政府、银行及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国际信用的基本形式有出口信贷、项目贷款、国际债券发行、补偿贸易、国际租赁等。
    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发生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关系。参与资金融通的双方都是企业。商业票据是商业信用的主要工具。
    消费信用,是企业、银行等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生活消费方面的信用。如消费贷款、信用卡、赊销、分期付款等。
    民间信用,亦称“民间借贷”。在西方国家指相对于国家之外的一切信用,包括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和消费信用等。在我国则是指居民个人之间为解决生活或生产等方面的临时需要而进行的直接借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民间信用的范围和规模正日益扩大。我国《民法通则》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三、金融市场
  (一)金融市场的概念  是指反映货币资金供求关系及其买卖交易活动与场所的总称。它既包括直接融资,也包括间接融资;既包括有形市场,也包括无形市场。无形金融市场是以现代通讯网络为基础构成的各经济主体进行资金融通、自由交易的无形市场。
  (二)金融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金融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伴随着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金融市场的真正形成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结果。
    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生了信用,部分资金盈余者为追求社会平均利润,而将资金有条件地让渡给资金短缺者使用,在商品交换的同时形成货币拆借、资金调剂、票据买卖、黄金外汇买卖等资金融通场所,这些场所通过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络,与各交易主体相联结,便形成了金融市场。金融交易者在一般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不断创造出新的金融工具,如汇票、本票、支票、各种债券、各种具有支付功能的票据等,促使了金融市场进一步自由化和资本的证券化,使商品交换和经济活动变得更易进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进入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西方国家金融市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表现在:
1. 金融市场的全球化。金融市场的发展从空间范围来看,经历了一个地区性――全国
性--国际性的过程。特别是现代西方国家的金融市场,由于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已经超出国界的限制。各国之间的金融交易相互交叉,许多国家允许国外的投资者和筹资者可以自由参与本国的金融市场,金融市场有日益国际化的趋势。
2. 金融工具的多样化。由于二战后通货膨胀的加剧,汇率和利率波动,金融工具的激
烈的竞争等原因,导致了金融市场经营方式的巨大变化,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如多种利率形式的债券,信托证券、双重货币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
3. 金融交易的证券化。从世界范围来看,现代社会的金融市场正朝着证券化的方向发
展,在西方金融市场的交易中,证券融资的比例不断扩大,而传统的贷款融资方式所占的比例则逐渐缩小,这是一种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发展趋势。
4. 技术手段的现代化。现代西方金融市场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运用计算机手段,
极大的提高了信息传递速度和金融交易效率。
    5.市场管理的自由化。各国以金融市场的管理都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由严格管理向放松管理的转变。从五十年代开始,一些国家的政府和金融当局开始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理,减少行政干预。推进金融的自由化。但是,由于1997年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1998年相继发生的俄罗斯金融危机和拉美国家巴西金融危机等,各国政府逐渐形成了必须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和金融监管的共识,即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管理出现了强化的新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