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201326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
《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珠海校 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暨 南 大 学
2013 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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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
要》(2010-2020)精神按照学校宁静致远工程工作部署
为营造良好的本科教学氛围建立健全教风建设长效机制特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    激励范围
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暨南大学教师、教学管理个人和集体。
第三条    本办法包括奖励和处罚两部分以奖励为主。奖励
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校长奖”,包括教育教学奖、教学竞赛奖 和教学管理奖三类处罚包含教学事故等级认定及其他违纪违规 处理等措施。
第二章 奖 励 第一节 教育教学奖
第四条 奖项设置 教育教学奖包括青年教师教学奖、教学贡献奖、杰出教学贡
献奖三大奖项每奖项下分设专项奖和综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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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评选对象
青年教师教学奖。珠海大学
1.专项奖。
奖励 40 岁以下40),在下列某一专项本科教学工作
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
1课堂教学
2课程建设
3教材建设
4教学改革
5实践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
6其他专项。
2.综合奖。
奖励 40 岁以下40),在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
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
教学贡献奖。
1.专项奖。
奖励在前述某一专项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2.综合奖。
奖励在前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本科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
献的教师。
杰出教学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