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的基本方法
了解了什么是辩论赛以后,我们就可以来讨论怎么玩辩论赛了,郭宇宽师兄把辩论的方法概括为四招,分别是下定义,追问逻辑,搜集论据,提升价值。这点应该也是广大辩论爱好者的共识,我们就来逐一介绍一下。
1、 下定义:讨论任何一个问题,先要搞清楚讨论的是什么,就好像我们讨论辩论的问题,一上来我们就先要了解辩论是怎么一回事,一般而言,对问题的定义是讨论的前提,如果讨论问题的双方连基本定义都不一样,那么之后的讨论就完全没有意义了,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绝大多数学生辩论赛中,双方往往是在概念定义不同的情况下进行辩论,或者是整场比赛都在进行概念定义的纠缠。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出题者的问题,很多辩题的概念出的比较空泛,给了双方比较大的想象空间,从而导致双方基本定义的不同。另一个问题就是有些队伍会对定义做过度的斟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抠定义”比如看过一个比赛题目是“大人不计小人过”一方定义说,过是小错,错是大错,今天辩题中的过是非原则性的小错误。这样的辩论就容易陷入诡辩的误区,是我所不提倡的。下定义的原则最基本的就是约定俗成,也就是我们讲的常识,一方下一个让我听着很别扭的定义,从我的感受来说,这往往不是严谨,而
是显得抬杠,郭宇宽师兄举过一个例子,说他到饭店去跟服务员说“给我一杯水结果那个服务员从厕所倒了一杯水来,这确实也是水,但语境很明确表示要的是一杯用来喝的水,这就不叫严谨,就是抬杠了。
2、 追问逻辑:几乎所有的辩手都知道逻辑有多重要,但真正能把逻辑玩顺溜的却没有多少,也有朋友在训练队伍时要求辩手的陈词每个单句前后都要能用因为所以连接起来,我是没有做过这样的训练,想来应该也是一件极困难的事情,对于逻辑的训练主要是两个目标,一是要能识别对方的逻辑错误,二是要避免自己犯逻辑错误。下面列举几种辩论新人常容易犯的错误。(1)缺失性比较:很多辩题的模式是:对于C而言,AB哪个更重要。很多新人的比较方式是“如果没有A会如何如何,所以AB更重要”事实上,这个类型的辩题AB往往都是不可或缺的元素,所以对方也可以说“如果没有B会如何如何,所以BA更重要”当然,这样的论证都是无效的,因为从这个层面来讲,A和B都是必要条件,无从比较出哪个更重要。(2)虚设前提:比如“网络虚拟出轨是不是不忠的表现”正方把网络虚拟出轨定义为出轨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出轨是不忠的表现,所以网络虚拟出轨也是不忠的表现。但这里网络虚拟出轨到底是不是属于出轨,本身是一个有待证明的问题,而正方把它作为论证的前提,就犯了虚设前提的错误。(3)变量不统一:有人说中国没
有错,当时饿死人是因为没有推广使用化肥,而改革开放后也不是因为政策好,而是中国推广使用化肥所以不会饿死人。这里的论证就犯了变量不统一的错误,由于前后两个时间段的差异不仅表现为是否使用化肥,同时还表现为政策的不同,所以不能论证出是化肥的使用解决了中国温饱问题。
3、 搜集论据:这是最枯燥最繁琐,也是很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是否能到权威的,与本方观点贴合度高的论据很多时候能决定一场比赛的胜负,但是大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论据本身不能证明观点,论据需要与逻辑论证组合起来才能进行有效证明,所以在搜集论据的同时,要尽可能避免出现上述的三大逻辑错误。掌握较高的论据搜集能力,不仅对辩论,对以后任何的学习和研究工作都是极有帮助的。
4、 价值提升:之前就有讲过,辩论赛比的东西说到底就是说服,不同的说服方法之间没有优劣之分,有些时候即便逻辑比较薄弱,但上佳的价值或动人的真情实感也能够打动观众和评委,让他们站在你这一边。对于价值提升,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理解,我的理解是,就是告诉大家,我们今天讲述这个观点的目的和意义,做价值最忌讳假大空,永远记住,想要打动别人,首先要打动自己,一个好的价值提升能起到力挽狂澜的效果。历史上
有这样一个案例:就是当年的马丁路德金,跟阿拉巴马州州长的关于要不要保留种族隔离制度的这样一场辩论,这个阿拉巴马州州长的辩论训练也非常好,这个马丁路德金的辩论 训练也非常好,两个人都是著名的辩手,阿拉巴马州的州长提出了一个非常雄辩的理论,说取消种族隔离制度会带来社会治安的恶化,我们阿拉巴马州他结合实证的调查,有数据说话,有论据说话,我们阿拉巴马州就是坚持种族隔离制度,所以我们阿拉巴马州的治安是我们美国最好的,这个在当时是事实。举出一个最直观的例子,他说,你们在纽约的街头,年轻的女孩子敢晚上11点以后上街吗?不敢!在阿拉巴马州,任何妇女晚上在街上走没有任何危险感,我们阿拉巴马州社会治安没有问题。你看他的这个话啊,定义很清楚,种族隔离制谁都知道啊,逻辑三段论非常完整,我们的目标是要建设一个和谐社会,要团结,我们阿拉巴马州因为坚持了种族隔离制度,所以我们阿拉巴马州治安特别好,特别团结,而且有事实数据支持,确实阿拉巴马州犯罪率很低。我们中国人一看这人太能辩了,马丁 德金认输算了,那马丁路德金不认输,马丁路德金的雄辩体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我不站在这些数据和事实层面跟你辩论,我是在价值层面对你的观点进行挑战和让社会明白,马丁路德金提出这个人人平等是宪法的承诺,所有的人are created equal。这个是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是不证自明的,self-evident,这是根本都不需要你用那
些论据来论证的,它就是这样,因为我们相信它是这样,一旦在这个层面唤起人内心的那种信念,最后历史回过头来看,当时当发出这种观点以后,阿拉巴马州州长招架不住了,他虽然前面的定义事实逻辑都没有问题,但他的价值层面站不住脚,在他的看来,好像我们整个社会好像我们追求的就是一个和谐团结。这是一个社会犯罪率低,但是他没有意识到,作为一个人我们更高的精神需要是一种对人的尊重,那这个价值观有很多时候啊,我们可以用品味来区别。但是,往往不能用道义和逻辑来说清。但并不是说这些问题就完全不能辩,他指的是这种辩论不能完全以逻辑来概括,但这可以是一种启发,唤起人内心的一种感受,我们相信每一个人都是相通的,人同此心,情同此理。也许过去你的一部分良知感受被屏蔽了,并没有意识到,比如说有一个白人觉得黑人应该被隔离的时候,他当时并不是说这个白人是一个坏人,而是说他的内心没有被启发。他觉得黑人和我们是不一样的人,他也知道说上帝要求人人平等,但是人人不包括黑人,因为他们和我们是不一样的种族。当他被启发,《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写的,他笔下的主人公近距离接触黑人,他发现,哇,原来黑人也和我们有一样的情感。他也会哭泣,他也会流血,他也有爱,突然发现他和我们是一样的,这时候你内心的那种感受就被唤醒了。
四、辩论心得
对于每个辩手来说,经过一段时间的辩论实践总是会有一些自己的思考和想法,接下来就主要谈一谈我的辩论心得。
1、 概念与标准
平时和朋友开玩笑说,怎么看一个辩手是不是入门,就看他会不会说两个词,一个是偷换概念,另一个是比较标准,这虽然是玩笑话,但也客观反应出了概念和标准对于初学者的重要意义。
稍微接受过一点点辩论训练的同学都知道,在开篇陈词的开头要先开宗明义,正本清源来界定概念,然后公式一般地说一句一个比较性的辩题需要一个比较的标准,但是大多数辩手恐怕都没有认真想过,为什么我们要做这么一件事情,概念和标准到底有什么用。
某种意义上说概念和标准是一个辩题能辩的基础。对于一个辩题的正反两方来说,他们有接近70%的可能性对辩题的概念界定是不同的,另外接近30%的可能性则是对于比较的标准界定不同。概念和标准都一样还能辩得起来的,至少我是没有见过。我们习惯上把概念和标准的界定称为一个立论的前提,通过我刚才的介绍大家就明白了,绝大多数的辩论
赛,他们吵得很欢,基本都是因为他们的前提不同,从自己的前提推到自己的结论这个部分出差错的很少,(原因我稍后会解释)所谓的反驳的基本原理都是拿自己的前提却用对方的逻辑去推演,从而导出谬误,进而证明对方的逻辑是荒谬的,其实荒谬的不是对方的逻辑,而是双方前提的差异,高手对这点心知肚明,因此可以攻防游刃有余,而新手则攻击生硬,防守更加底气不足。
既然概念和标准如此重要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家要忙不迭 地去界定概念和标准了。如果说概念还可以通过查字典来寻求一个相对客观的统一,那标准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主观的选择了,选择的原则很简单,就是有利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我们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有个辩题是学生参加辩论赛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那么双方可能会是这样的标准:正方认为利弊标准应该是是 否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而反方则认为利弊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我们基本可以认定双方的标准都是有利于本方论述并且合理的,如果反方把标准界定为是否有利于学生口才的锻炼,那么当然同样有利于论述,但合理性就要大打折扣了。正是由于双方界定标准总是尽可能有利于本方论述的,所以基于对方的标准,对方的论述往往是水到渠成的,因此一个高明的反驳者此时关注的就不应该是对方论述的那个逻辑推演,而是要攻击对方标准的合理性,或者是用本方的标准去换掉对方的
标准,相反的,作为防守方,防守的重点也就是要死守住自己的标准,通过详尽的论述来告诉大家,本方的标准是合理的。
2、 条理与层次
第一次让小朋友写立论总是会有千般万般的不满意,其实问题无非两个,一是没有条理,二是没有层次,这一章节主要就是讲陈词的结构问题。初学者写的立论陈词稿总是一大团的东西,里面理论夹杂着事例,事例后面还穿插着评述,总之是看着很纠结,于是作为学长也好,作为教练也好,一般会让初学者去看一些经典的立论稿,看别人写立论的格式。初学者往往会有这样的疑问,那不是所有的立论都千篇一律了么?其实这是一种需要。
我们看奥运会田径比赛,不管是哪个项目,运动员们所采用的姿势往往都是很接近的,为什么?就是因为长期经验告诉他们这样的姿势是最有利于创造好成绩的,同样的道理,陈词的标准化也是为了达到最好的信息传达效果,最大程度上保证条理和层次。
词的结构一般包括横向结构与纵向结构,所谓横向结构是指每个分论点之间是并列的关系,是从同一个问题的不同侧面来进行考量,这里要澄清一个误区,有些初学者会把从个
人角度、从国家角度、从全人类角度这样的结构误以为是纵向结构,其实这还是横向结构。而所谓纵向结构是指各个分论点之间存在递进或者递退的逻辑关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递退的运用要更广泛,最经典的案例,当属胡渐彪金钱不是万恶之源的总结陈词,同时这种结构也是我个人最喜欢最常用的立论结构。
初学者和大型重要比赛往往会选择横向结构,因为横向结构好操作,观众也好理解,但缺陷是这样的结构很难体现出立论的深度。相比之下纵向结构对辩手的能力要求更高,特别是对于陈词者的陈词能力,要把不同逻辑层次交待清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纵向结构确实能够更好的体现立论的思维深度,建议初学者可以更多采用横向结构,而有了足够的经验以后可以更多尝试纵向结构。
3、 事实与雄辩
高中的时候一直听到一句很无敌的话叫做事实胜于雄辩,当时虽然不知道怎么反驳,但隐约觉得很奇怪,如果事实胜于雄辩了,那还要辩论干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打的辩论赛越多就越会明白,真正能够直接论证观点几乎是没有的,胡渐彪
事实最多只能作为一种佐证,其本身是不可能作为论证主体的。现在很多新辩手很喜欢举例子,也很怕对方举例子,说到底是因为他们没有注意到,从事例到结论中间还有很大的逻辑空间的,不仅是事例,理论同样是这样,恐怕所有的高中生辩手都会用马克思内因决定外因论,从而论述自律比他律更重要的,但问题在于马克思老爷子有没有说过内因就比外因更重要了呢?为什么A决定了BA就比B 更重要?在高中生比赛中很少能听到这样的质疑。事实上,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那个理论的结论,而是他得出结论的论证思路,这才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而作为防守方,也可以从当时研究理论的条件与现实条件的差异着手来破解对方理论论证的攻势。
从事例论据来看,一般包括数据和新闻事件等,首先新 闻事件是不能起到比较的作用的,它最多能够说明利的方面或者弊的方面,它本身是无法进行利弊比较的。数据有时候能够进行比较,但是数据的问题在于受到数据采集样本、处理方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曾经有个辩题是央视春晚好看还是不好看,正方举出了央视春晚收视率高的数据,反方当即指出这个收视率的计算方式是只要频道停留在春晚节目过,就算春晚的一个收视点,这样的计算方法是不科学的,这样的反驳就会显得很有力很出彩。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不太喜欢用理论或者事实论据来进行论述的,同样的例子,对于双方都是机会均等的,高明的辩手往往可以利用对方的论据来反证本方的观点,所以大家在使用各种例证的时候请务必慎之又慎,同时也要关注利用对方例证的方法和技巧。
4、 承认与否认
每次讲到这个话题,我总会以高中时候一个趣闻作为开头,话说高中辩论赛的时候,有一同学一时激动,把自己的立场给说反了,把利大于弊说成了弊大于利,全场愕然,结果对方更激动,站起来就说,不对啊对方辩友。。。全场晕倒。。。
都知道辩论要去反驳对方观点,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为什么要反驳对方,于是就会出现为反驳而反驳,为否认而否认的问题,其实,反驳的目的在于反过来论证本方的观点,我们看到很多高手之间的对决看似也是就事例打事例,但深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们往往都是在用本方的逻辑体系来反驳对方的逻辑体系,也只有这样系统性的对抗才打得出真正的火花嘛,所以我一贯倡导,不是体现对方论证逻辑的问题可以不回答就不回答,体现对方论证逻辑的问题,就应该用体现本方论证逻辑的方式来进行回答。具体方法和案例在中级篇里再做介绍。
在实战过程中,特别是在攻辩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方不管什么问题通通不同意或者通通想 方设法回避的现象,这当然是一种很保险的做法,也有些教练会告诫辩手万万不可承认对方的问题,这种做法对于初学者来说固然具有可操作性强的优势,但对于辩手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我认为辩手不能养成这样的思维习惯。从我自己曾经当二三辩时的经验来看,攻辩手设计攻辩问题总是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般不会一上来就放杀招,通常是先问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然后试图在不知不觉中偷换掉某个概念或者模糊某层逻辑关系,给答辩者仿佛自相矛盾的感觉,从而从中获利。一般前几次使用效果都会不错,当和一个对手交手过几次以后,当对方摸清了我的攻辩习惯,那么我的攻辩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也反过来证明了一个道理,没有所谓打不破的攻辩陷进的,而打破攻辩陷进的最好方式也不是一味否认问题,而是出那个偷换概念或者模糊逻辑的关键点,并把它给抓出来,要做到这一点,一则当然是经验,二则是对自己的立论非常清楚熟悉,以及对本方立论与对方立论的根本矛盾点也非常清楚,从我自己的答辩经验来看,只要在对方提问的时候知道对方提问的意图,那就没有打不破的道理,那么在了解对方攻击意图的情况下,将计就计的承认一些常识问题既不违背常理,又显得很有大将分度,何乐而不为呢?大家必须要记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承认常识问题都是不会错的,对方从你的常识问题的回答能够推导出他的结论就说明他一定是用了某种诡辩,只要把这个抓出来就能大获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