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般有以下⼏种: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的具体事实、证⼈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状况。提供⼦⼥出⽣证、户⼝证明,夫妻双⽅抚养条件、⼦⼥愿意跟随哪⼀⽅⽣活的表⽰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式;
(8)双⽅经济状况。双⽅收⼊、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资卡,存款⼈、帐号、⾦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劳动能⼒、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重婚/与他⼈同居/实施家庭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上述证据材料,如果是从国处提供的,或者在国外形成的,则需经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后⽅可向法院提供,离婚律师也可代为办理上述公证认证⼿续.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