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制度(7篇)
  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制度(精选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 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 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 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 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 薪酬总额
  第六条 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 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 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 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 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公司员工福利
  第十一条 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 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 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
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 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制度(精选篇2)
  1. 总 则
  1.1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导思想的原则
  1.2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1.2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1.23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1.24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2. 正式员工工资制
  2.1适用范围。
  2.11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2.12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津贴
  2.2基础工资。
  2.21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22基础工资以隐秘形式发放。
  2.3 技能工资
  公司技能工资按管理层分为3档,按技能水平划分为5级,以年终述职考评为调级主要依据;
  2.4. 工龄工资。
  2.4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42 工龄工资由转正当月开始计算,满一年月工资增长50元。
  2.6. 津贴。
  2.6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通讯津贴、劳保津贴、加班补贴等;
  2.6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 关于基础工资。
  3.1. 基础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3.11 公司基础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确定;
  3.1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基础工资标准。
  3.2. 员工基础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技能和级别,核定基础工资;
  4. 关于技能工资
  4.1. 员工技能工资变更。
  4.11. 技能工资于每一年末全体员工述职大会后,依据公司全体员工相互打分评选(占70%)及公司高层领导的考核意见(占30%),为表现优异的若干员工统一调级。
  4.12. 与公司做出卓越贡献者,由董事会研究特批可随时调整。
  4.2员工技能工资等级表
  5. 关于工龄工资。
  4.1. 员工从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的,由员工向综合办人事人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交由财务部落实;
  4.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6. 其他注意事项。
  5.1. 各类非法定假日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5.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5.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5.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7.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6.1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6.2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6.3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6.4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8. 附 则
  8.1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0日。
  8.2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8.3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年终绩效制,即年底发年终奖金。
  8.4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5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制度(精选篇3)
  为规范公司薪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一、薪资原则:
  多劳多得、公平、奖罚分明。
  二、基本薪资的确定:
  (一)基本薪资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