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利
管
理
制
度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建立与完善公司福利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临时工、试用期员工及实习生除外。
第二章 法定性福利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等。
一、社会保险
(1)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所有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2)社保操作增减员/起封存的时间节点为每月15日。
(3)入职日期在15日(含)前,则当月起购买;入职日期在15日后的,次月起购买。同理,15日前离职的,离职当月停止购买;15日(含)后离职的,离职次月停止购买。
(4) 公司每月按时实行代扣代缴义务,社保中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减。
(5)员工社保卡由员工个人在当地人社局申领,社保卡由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6)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
1、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购买公司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
2、入职满三个月后开始购买住房公积金。
3、入职满三个月日期在15日(含)前,则当月起购买;入职满三个月日期在15日后的,次月起购买。同理,15日前离职的,离职当月停止购买;15日(含)后离职的,离职次月停止购买。
4、公积金购买基数为固定工薪,10000元封顶。公积金单位、个人购买比例均为5%,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调高个人缴存比例的,需提交缴存比例调整申请书。
5、公积金缴存、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法定节假日
1、法定节假日:1、元旦1天、春节3天(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共11天。
2、婚假:员工在入职公司后结婚的(结婚登记日期晚于入职日期),可享受3天(自然日)婚假,应当自结婚登记日起一个自然年内完成休假。
3、产假:女职工产假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产后二个月内提交医院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等资料。
4、哺乳假:婴儿不满一周岁(哺乳期)时,女员工每天享有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可合并一次使用,不能存休,哺乳期实行弹性工作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一倍。
5、陪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员工可享受15天(自然日)的陪产假。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公司给予员工3天丧假。这里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
7、年假: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5天,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年休假1天,最多15天。年休假余额统一于每年1月1日发放,具体可休年休假余额见企业请假审批流程。
四、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三章 通用性福利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团建经费、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餐饮服务等。
一、团建经费
为加强各部门团队建设与管理,公司特设团建经费以分别用于各部门日常团队建设与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1、团建经费按季度每人 100 元的标准拨付,基金池的方式管理。
2、团建经费的使用:团建经费实行季度拨付与季度使用的管理方式,各部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每季度可组织一次或多次的户外团队活动,所发生费用从团建经费中限额报销,超出部分由部门自行承担。
3、公司鼓励部门间联合开展活动,以促进团队沟通与团队建设,团建经费报销以活动参与部门费用总计审核与分摊核算。
4、团建经费原则上分季度使用,基金池费用达到上限时,将停止拨付基金,待团建经费使用后再行拨付。若确因工作原因,当季度部门未使用团建经费,需提交特别报告,经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实行团建经费的连续拨付。
二、节日礼金
1、节日礼金项目:逢端午节、中秋节、妇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为表达公司对员工的节日祝贺与慰问,特设节日礼金福利项目。
2、节日礼金标准:春节300元/人,其他传统节日100元/人。
3、节日礼金发放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采购相关礼品或现金红包发放。
三、慰问礼金
1、慰问礼金项目及标准:(元/人) 以下礼金仅限转正后的正式员工。
公司员工福利慰问金类别 | 慰问礼金标准 | 备注 |
生日礼金 | 100 | 以员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
结婚礼金 | 300 | 员工在入职公司后结婚的(结婚登记日期晚于入职日期) 若夫妻双方均系本公司员工,结婚礼金原在标准基础上做相应增加200元。 |
生育礼金 | 300 | 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合法生育,且须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
慰唁金 | 300 | 仅限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死亡 |
住院探望 | 200 | 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员工上级主管购买礼品或发放现金对住院员工探望 |
2、慰问礼金发放形式
(1)生日礼金: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活动或提供相应生日礼品或发放现金。
(2)结婚礼金:员工领取结婚证6个月内,凭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领取此项礼金。
(3)生育礼金:员工子女出生3个月内,凭合法的生育证明及子女出生证明原复印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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