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制中国的作息时间表 作者:杨联陞
 
    本文尝试探索中国帝制时代二十一个世纪中的作息(或工作和游憩)时间表。这个研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讨论官方的办公时间和假日——换句话说,皇帝官员在一日及一年中的时间表,这个时间表影响到所有和官方接触的人。在这一节的结尾,要对学生、僧侣、道士的时间表作些一般性的叙述,因为这些人和官员阶层有密切的关联。第二节包括农人、商人、工匠、仆役和奴隶的营业同劳动时间,以及他们的假日和节庆。为求简要起见,第一节标题是“官方假日和办公时间”,第二节标题是“营业时间和劳动时间”。
    我认为这些事情在社会上和经济上都具有根本的重要性。一个人的工作和游憩时间的比率,是他在社会中所取所予的一个指数——虽然并非绝对(这是当然的)。从另外一个观点看,我们可以应用一个名为三W的方程式:福利(Welfare)等于工资 (Wage)除以工作(Work)。当然,在应用这个简单的公式时,我们必须考虑下述的因素:实际的工资和名义的工资,工作者事先的训练,工作的紧张程度,及工作的条件等。有时工作和游憩可能不易分别;例如:一个统治者可能会完全将他专心定策的时候当作一种享受,而一个艺术家在致力于创作
时也是一样。不过,从社会的观点看,当一个人执行他的角所要求的职责时,他是在工作。因此,不同社会阶层的工作时间表,可以反映各个团体对社会所作贡献的模式。
一、官方假日和办公时间
    这一节主要限于官员阶层的正常时间表,因为每一个官员的工作时间表显然不必相同——他的职位可能是忙碌的,也可能是清闲的。还有,时间表也可能因为国家是在和平时期或处于危急状况而有所改变[1]。夏天的时间表和冬天的时间表也会有季节性的差异。并且,即便正常的时间表也不能永远同样严格忠实地遵守。一个懒惰的统治者或官员常常不能按时办公或视朝,而一个勤谨的皇帝会日夜不休地工作。记录这些变化,我们可以开始描述讨论时间表的正常实施情形。
    首先,我们要问,在传统中国是否有相当于星期天的例假日?答案是有的.在汉代,官员在每五天之中可以有一天不办公,这个假日称为“休沐”[2],下至隋代仍然奉行这一个假日。不过在汉代以后的分裂时期,南方中国曾经有所改变;我们知道,至少建都在今日南京的梁朝曾经规定每十天之中才仅有一次的例假[3]。自唐至元都奉行这一个规定。这些假日称为旬假或旬休,在每月的十日、二十日和最后一天(即二十九日或三十日)[4]。明、清
时代再进一步削减,完全废去这一类假日的规定(直到民国时期,星期天才成为官方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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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例如:在南宋初年的危急时期,官员在假日也要留在官署。参考《宋会要稿》,“职官”六十,页15。
[2]  例子见《汉书》卷46,页11下;卷50,页12上;又见《后汉书》卷74,页3下。
[3]  清代类书《渊鉴类函》卷123,页37下—38上,载梁刘孝绰“旬假”诗;又载隋江总诗,起句是“洗沐惟五日”。江总原仕于陈,但这首诗可能在隋代时作。
[4]  《唐会要》(《丛书集成》本)卷82,页1518—1521;《通制条格》卷22,页4上。
  我们如何解释中国历史上对例假日的不断削减?可以想得到的简易答案有两个:第一,这种改变可能反映出需要由公务员处理的政府职责(或许是繁文缛节)长期的增加;第二,中国历史上可能有这样的一个趋势,皇帝对待他的官员越来越像一个严厉的主人.大致说来,这些解释可以用于统治权力较前代集中的明、清时期。唐代的事例则有所不同,因为如我们将要谈到的,唐代的节庆假日和其他假期相当多。
    要了解从五天之中有一天假期的汉制转变到在比例上只有一半的唐制,我们必须考虑另外一个因素,那就是官员的住所。可以断言的是,汉代官员习惯上住在他们的官署,而不是住在家里[1]。因此在理论上,虽然平常他只在清早和傍晚正式办公[2],但是在日夜的任何时间他都可以处理公务。由于大部分官员住在他们的官署,休沐的假日对于家庭在一定距离内的官员来说,等于是一个回家的休假。
    根据史籍所载的例子,在这样的一个假日里,一个清廉的官员由于无力乘车或乘船,会步行回家。一个喜欢交际的人在回家途中,会首先拜访他的亲戚朋友[3]。无疑地,很少官员会不肯休假。下述的故事可以说是一个例外,有趣而且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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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1938),页351—353。
[2]  《说文》对“申”(下午三时至五时)的定义“吏以铺时听事申旦政也”,也反映了这个事实。参见《说文解字诂林》第十四下,页6643下—6647上。
[3]  《后汉书》卷106,页12上。
    前汉时期,薛宣守左冯翊(一个邻近首都的郡),在夏至或冬至,所有官员都休假,只有贼曹掾张扶不肯休假,照常坐曹治事。因此,郡守薛宣下了这样的一个教令给他:“盖礼贵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繇来久。曹虽有公职事,家亦望私恩意。掾宜从众,归对妻子,设酒肴,请邻里,壹笑相乐,斯亦可矣。”张扶因此自觉羞愧,而其他的官属则赞美这个教令[1]。
    汉代以后,可能继续有一段时期官员必须住在官署里。这可以用公元3世纪曹魏时期的一个例子来说明,有一个苛刻的官员不肯给一个属僚一天的假期去探望他生病的父亲,而这个属僚的父亲就住在官署附近。大司农王思在他年老的时候变得疑心很重,当这个属僚因为父亲病笃而要求请假时,王思生气地表示:“世有思妇病母者,岂此谓乎?”第二天,这个属僚的父亲死了,王思一点也没有悔恨的意思 [2]。
    在南北朝时期,当官员开始编组在夜晚到官署轮值时(这个方法在此后的帝制时代中国一直施行),休假的制度就可能有了改变。从唐代开始,官员习惯上是上午或上、下午在官署里,然后回家。当然,如果是一个朝会的日子,京城里的官员会先在清早上朝,然后才到他们的官署。由于大部分的官员和他们的家庭住在一起,因此没有必要每五天作一次短期的休假.而且,由于官员留在官署的时间减少,削减例假日似乎也是公平的。
    除了类似星期天的休假外,政府的法令也规定了节庆的假日。在唐、宋时期,有放假一天、三天、五天或七天的大小节庆。最长的是新年和冬至,各放七天。在唐代,据我统计,一年共有五十三天的节庆假日,包括皇帝的生辰放假三天,佛诞和老子的诞辰各放假一天[3]。宋代有五十四天这样的假日,但只有十八天被指定为“休务”,可以推测到其他的假日至少有一部分时间要照常办公[4]。宋代不认为佛诞和老子诞辰是法定假日,这可能反映佛教、道教影响力的衰退。
    元代规定有十六天的节庆假日[5]。明、清时期,节庆假日起初甚至比元代还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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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汉书》卷83,页4上—5上。
[2]  《太平御览》卷634,页2下。
[3]  仁井田陞《唐令拾遗》,页732—735。
[4]  《宋会要稿》“职官”六十,页4上。
[5]  《通制条格》卷22,页4上。
    政府法令最初只规定了三个主要的节庆:新年、冬至,还有皇帝的生辰[1]。实际上,端午节和中秋节也变得重要了。不过明、清时期的主要改变是采用了长约一个月的新年假或寒假。钦天监的官员会选择十二月二十日左右的一天,作为全国官员“封印”的日子。大约一个月之后,又会宣布另外一天来“开印”[2]。在这一段期间,官员仍要不时到他们的官署,但是司法案件完全停止处理。寒假可以看作是对例假日和节庆假日损失的补偿。
    当个人为了执行对家庭和宗族的责任时(例如,近亲的婚丧),政府的法令也规定有回家的休假和相类似的假期。最宽大的是唐代的规定,包括[3]:
    一、父母住在三千里外,每隔三年有三十日的定省假(不包括旅程);父母住在五百里外,每隔五年有十五日的定省假。二十大结束时间
    二、儿子行冠礼时,有三天假期;如果是亲戚,则有一天。
    三、儿女行婚礼时,有九天假期,不包括旅程;其他的近亲行婚礼,则分别有五日、三日、一日的假期。
    四、父母亲去世,强迫解官三年;如果是军职,则为一百天。
    五、其他的近亲去世,分别有三十日、二十日、十五日或七日的假期;如果是远亲,则分别是五日、三日或一日。
    六、亲身受业的老师去世,给假三天。
    七、个人的忌日,给假一天。
    八、在五月有十五天的田假,在九月有十五天的授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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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会典》(万有文库本)卷43,页1235—1236;《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本)卷92,页1上—6下。
[2]  Derk Bodde,tr.,Annual Customs and Festivals in Peking as Recorded in the Yen-Ching-Sui-Shi-Chi by Tun Li-Ch'en(1936),p.95.
[3]  《唐令拾遗》,页736—749。
    除了最后一项,这些规定似乎大部分为宋代所遵循。明、清时期,许多这些假日或者完全取消,或者成为特殊的,必须等待皇帝的批准[1]。唯一完全严格执行的规定是,父母亲去世之后强迫解官三年[2]。这些改变似乎显示了个人对皇帝及父母亲责任的增加或不断强调,相对的忽视了其他的社会关系——譬如对其他亲戚和老师的责任。这显然是明、清时代道德的一个特。
    关于每日的工作时间表,令人觉得有趣的是地方政府长官的地位有很多地方都像皇帝。这种类似甚至从他们官署建筑构图的相像反映出来(当然,在比例上完全不同)[3]。一个地方衙门,就像皇帝的宫殿,在前面有大门和庭院,两侧有警卫和属僚用的小户间,大堂相当于皇帝的正殿,主要用来执行仪式和其他正式的事情。二堂相当于皇帝的其他殿堂(特别是后殿),主要用来完成每日的职务。在一个小衙门里,二堂或二堂的部分常被指定为签押房。这个私人的办公室或事务室,官员可以用来阅览公文,也可以和他的亲信幕僚商谈,无论是在上午例常的办公时间,或者在下午、晚上其他随意的工作时刻。皇帝也会为了同样的目的,指定一个内殿或事务室,虽然不称为签押房。衙门后面的部分,用作长官家庭的住所,相当于皇帝后妃的后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