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方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首先由供方提出申请:
(一)供方名称变更,工商注册号不变(注册号升级除外):供方提出变更申请,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材料,以及工商出具的企业信息变更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供方名称变更,工商注册号也变更:按照重新立户程序办理,并提交债权债务关系变更公证书。
需武钢试用品种的供方,因企业改制、并购、行政区划变化及法人、合伙人变化等原因造成营业执照注册号变化的,要求承接原有效供方的《原材料试用结果评审证书》和在武钢的相关业务,需履行如下程序:
1.由供方提交申请、工商局证明材料并对改制、并购、行政区划变化及法人、合伙人变化等事项进行公证或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见证书;
2.经国贸公司专业部门同意后,由原出具《原材料试用结果评审证书》的武钢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变化后的供方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原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管理人员、原材料未发生变化的书面意见。
3.具备上述条件后,走注册流程重新立户。新供方完成立户程序后,原供方办理销户手续。
(三)供方法人代表变更:供方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公证证明或其它能证明变更的材料(如工商局开具的证明,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涉外企业、武钢内部单位公文等材料)。
(四)供方银行账户变更:如果是银行原因变更,需提交银行出具的账户变更证明材料;如果是供方原因或其它原因变更,供方需提交变更申请,银行开户资料,原则上就变更事宜进行公证,提交公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
(五)供方法人授权变更:供方提交变更通知及变更后的授权委托书。
(六)供方如需武钢国贸公司为其重置使用者代号(密码)或变更报支关系、采购关系的
行动电话时,供方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变更申请函,经渠道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为其变更。
(七)其他事项变更:供方税务登记证、行业经营许可证等证件资料、供方地址等变更,供方及时提交变更后的相关证件材料。
(八)对于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提供的材料。
上述信息变更,供方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国贸公司。经业务部门、综合管理处渠道管理科审核同意,综合管理处供方管理人员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包括网上信息变更手续)。变更资料由综合管理处渠道管理科保存。
二、密码重置办理程序
供应商授权代表如需武钢国贸公司为其重置密码,供方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向渠道管理部门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密码重置申请单》(见附件2)。渠道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为其重置初始密码。
三、供应商销户办理程序
(一)国贸公司拟销户单位的退出申请
拟销户单位必须首先提出业务资质的销户申请,需涵盖下列主要内容:申请销户理由、在国贸公司开展的所有相关业务、尾款数量、承诺所有合同均已执行完毕、承诺与国贸公司没有遗留债权债务纠纷、除尾款外再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有法人申请、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申请销户单位公章的申请书、最新年度年审的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二)拟销户单位提出退出申请后,填写《国贸公司供方法定代表人销户审批表》(见附件1),并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
(三)将销户申请附于销户审批表后,按照表格顺序经相关部门审批签字盖章,最后交综合管理处报公司战线领导签字核准。
(四)涉及股份公司资金支付业务,仍按法定代表人销户原则,拟销户单位提出退出申请,填写《国贸公司供方法定代表人销户审批表》,按照表格顺序经相关部门审批签字盖章。
(五)销户审批完成后销户单位将原件交财务处,综合管理处渠道管理部门存留复印件,
并按规定办理销户,取消在国贸公司的业务资质。
(六)拟销户单位的尾款支付如由国贸公司付款的,财务处组织相关部门核准尾款支付的风险,并按照《国贸公司采购资金支付规则》对外支付结清尾款,并存留相关凭证。
拟销户单位的尾款支付如由股份公司付款的,国贸公司财务处核准无风险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财务部门,股份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国贸公司财务处的书面通知,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对销户单位的尾款支付。
附件1:
国贸公司供方法定代表人销户审批表
销户单位名称 | 销户事由 | |||
销户单位法人代表签章及意见 | 变更流程 | 销户单位财务负责人 | ||
所有相关业务科室审核 | 渠道管理科审核 | |||
法务审核 | ||||
战线领导审批 | ||||
(财务处收到销户审批表后,应立即冻结对该单位资金支付)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密码重置申请单
武钢国贸公司:
因本公司业务员更替(或业务员忘记密码),需要重新将用户密码初始化,请批准。
公司或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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