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募基⾦⾼⽔位业绩报酬计提的N种⽅式!
私募客户注意了!关于私募基⾦业绩报酬计提的N种⽅式!
2017-11-0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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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来讲讲基⾦业绩报酬计提,这个⾼净值客户、私募基⾦都关⼼的重要问题。。。
国内⽬前较为常见的业绩报酬计提类型分为:两种模式(基⾦资产⾼⽔位模式、单客户⾼⽔位模式)共计六种⽅法。
在基⾦资产⾼⽔位模式中,有
1、基⾦资产⾼⽔位⽅法、
2、基⾦资产⾼⽔位+赎回时补充计提⽅法;
在单客户⾼⽔位模式中,根据计提时点和扣减形式的不同,有
3、赎回时计提⽅法,
4、固定时点扣减份额+赎回时补充计提⽅法、
5、分红时计提+赎回时补充计提⽅法、
6、开放⽇扣减净值计提。
作为投资者,在签订基⾦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基⾦报酬的提取规则。那么我们需要先搞清楚⼏个重要的概念:
⼀、计提⽇
计提⽇是指实际计算、提取业绩报酬的⽇期。⼀般⽽⾔,合同条款设置的计提⽇包括开放⽇、赎回⽇、分红⽇、清算⽇。
1、开放⽇计提
开放⽇是指基⾦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可以进⾏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在开放⽇提取业绩报酬,⼀般
要求开放⽇的基⾦净值创新⾼,若未创新⾼,管理⼈则不能提取业绩报酬。例如基⾦持有⼈以1元价格买⼊某只基⾦,第⼀个开放⽇时,基⾦净值上涨到1.2元,则管理⼈每份基⾦可以提取(1.2-1)*20%=0.04元的业绩报酬,第⼆个开放⽇,基⾦净值下跌到1.1元,由于没有超过上⼀开放⽇1.2元的净值,因此该开放⽇不能提取业绩报酬。
2、赎回⽇计提
赎回⽇计提的业绩报酬与产品期间的净值波动⽆关,只与持有⼈最终获得的超额收益有关。在持有⼈赚取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管理⼈按照超额收益的部分⼀次性提取⼀定⽐例的业绩报酬。例如基⾦持有⼈以1元买⼊,1.5元时赎回,合同约定将投资报酬中超出20%的部分作为业绩计提基准,则提取的业绩报酬为每份(1.5-1.2)*20%=0.06元。
赎回⽇提取对投资者⽽⾔是在有超额的情况下才提取,这对投资者⽽⾔是⼀种乐意接受的⽅式。
3、分红⽇提取
在基⾦净值创新⾼后,基⾦管理⼈可以向投资者进⾏分红,同时约定提取分红份额中的⼀定⽐例作为业绩报酬。合同可以约定在净值达到⼀定⾼度后可进⾏分红,也可由管理⼈指定⽇期进⾏分红。因此,分红的主动权掌握在管理⼈⼿中。
4、清算⽇提取
清算⽇计提是指在基⾦终⽌时计提业绩报酬。清算⽇计提的业绩报酬与产品期间净值波动⽆关。例如封闭式基⾦,在产品到期后则进⾏清算,⼀般按总收益率扣除基准收益率后的20%作为管理⼈的业绩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基⾦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业绩报酬计提⽇,可以同时包括开放⽇、赎回⽇和分红⽇、清算⽇中的⼀种或⼏种。
⼆、计提频率
计提频率即业绩报酬多久计提⼀次。⼀般来说,计提频率有1个⽉1次,1个季度1次,半年1次,1年1次等。
然⽽,尽管合同约定的计提频率是规律的,实际计提情况却并不具有规律性。同时,计提频率会影响到管理⼈提取业绩报酬的数额多少。
举例说明:若“XX1号私募投资基⾦”1⽉份成⽴,6⽉份时净值上涨到1.5元,计提频率为半年⼀次的话,管理⼈每份提取(1.5-
1)*20%=0.1元的业绩报酬,然⽽,若“XX1号私募投资基⾦”下半年净值跌⾄0.8元,则下半年⽆业绩提取。同⼀只基⾦,若合同设置的计提频率为1年⼀次,这⼀年净值从1元跌⾄0.8元,则该管理⼈不能从中提取业绩报酬。
由此可见,同⼀只基⾦,计提频率不同管理⼈所提取的业绩报酬也不同。计提频率过⾼,则不利于投资者。⽬前市场上按⽉计提是⽐较主流的计提频率。
计提频率⾼可以⿎励管理⼈持续投⼊更多的精⼒管理基⾦,但同时也可能会滋⽣管理⼈为获取业绩报酬短期将基⾦净值做⾼的⾏为,造成基⾦净值波动过⼤的情况发⽣。
三、计提⽅式
私募基⾦⾏业提取业绩报酬⽅式分为两种,⼀种是净值法,⼜称⾦额法;另外⼀种是份额法。
1、净值法。即基⾦份额累计净值在每个业绩报酬计提⽇创造新⾼时,以扣减该笔投资份额净值的⽅式收取约定⽐例的业绩报酬,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数不变。
例如:“⼯坊1号私募投资基⾦”发⾏时的净值是1元,⼀段时间后涨到1.2元,投资者X购买了100万份,那么管理⼈按照超额收益(1.2-1=0.2元),提取20%作为业绩报酬,每份基⾦会收获0.2*20%=0.04元。此时,投资者X的总资产为(1.2-0.04)*100万份=116万元。
2、份额法。即基⾦份额累计净值在每个业绩报酬计提⽇创造新⾼时,以扣减该笔投资⼀定份额的⽅式收取约定⽐例的业绩报酬,产品的净值不变。
继续沿⽤上⾯的例⼦:“⼯坊1号私募投资基⾦”发⾏时的净值是1元,⼀段时间后涨到1.2元,投资者X购买了100万份,此产品单位净值不变依旧是1.2元,但是投资者X的份额会减少,减少的份额为0.04/1.2100=3.33份,于是投资者X的总资产为:1.2(100-
3.33)=116.004万元。
由于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份额×净值,因此不论是降低净值还是减少份额,最后的收益都是⼀样的。净值法和份额法的提取⽅法对于投资者⽽⾔本质上没有优劣之分。
⽬前私募⾏业更为流⾏净值提取法,净值法更为直观,⽅便投资者理解。因为业绩报酬提取后,直观的显⽰为净值下降,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保持不变,因此投资者可以直接参考净值核算⾃⼰的收益情况;⽽份额法下,业绩提取后净值不发⽣变化,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在缩⼩,份额缩⼩具有⼀定的隐蔽性,会给投资者造成净值虚⾼的假象。
四、计提⽅法
1、基⾦资产⾼⽔位
将历史每个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基⾦份额净值进⾏⽐较,选取最⾼线作为“历史⾼⽔位线”。如最新⼀期基准⽇基⾦份额净值创新⾼,则取其与“历史⾼⽔位线”之差为计算标准计提业绩报酬;如最新⼀期基准⽇基⾦份额净值未创新⾼,则不计提。
优势:传统资产⾼⽔位⽅法来源于国外对冲基⾦的绩效条款,追求绝对收益。计提理念为“业绩创新⾼”,计提⽅式简单易懂。
问题:当投资者以低于历史⾼⽔位的申购价格进来时,管理⼈⽆法提取申购价格到历史⾼⽔位之间的收益所对应的业绩报酬,因⽽此部分投资者享受了额外优惠的业绩报酬。此计提⽅式的计提对象为基⾦资产,不能区分不同时间点进来的投资者的个性化情况,因此不适⽤于针对单个客户有业绩⽐较基准的情形或针对单个客户按年化收益率分段计提等情形。
2、 基⾦资产⾼⽔位+赎回时补充计提
在“基⾦资产⾼⽔位”加上“赎回时查漏补缺”的⽅法,在开放⽇(包括临时开放⽇)采⽤基⾦资产⾼⽔位模式计提业绩报酬,当某个投资者赎回时检查是否有应提未提的情况,如有则进⾏补提。
优势:该⽅法通过赎回时补提业绩报酬,解决了传统资产⾼⽔位对低位进来的投资者⽆法计提业绩报酬的情况。
问题:对于份额净值回落时申购进来的份额,若后续未出现份额净值超过历史⾼⽔位线的情况,管理⼈只有在该份额赎回时才能计提业绩报酬,期限较长。由于基⾦资产⾼⽔位部分由基⾦会计扣减份额净值计算,赎回时补充计提部分由管理⼈委托份额登记机构计算,计提的准确性需要双边衔接好来确保,对运营能⼒要求较⾼。
3、单客户⾼⽔位+赎回时计提
在赎回时按照单客户⾼⽔位进⾏计算的⼀种计提业绩报酬的⽅法。此计提⽅式对单客户单笔申购份额赎回⽇和申购⽇之间的累计收益为基准计提业绩报酬。
优势:对投资者较为公平,且原理简单易懂。
问题:在该⽅法下的存续期内,管理⼈⽆法对所有投资者提取业绩报酬,仅能对赎回的份额提取,主要适⽤于存续期较短年限(如3年以内)的基⾦,但由于投资者选择赎回时点的不可预见性,因⽽采⽤此⽅法可能会影响管理⼈存续期业绩报酬的提取。
4、单客户⾼⽔位+固定时点扣减份额+赎回时补充计提
在赎回时计提的基础上,增加固定时点的计提频率,并通过扣减份额的⽅式实现固定时点计提的组合计提⽅法。
优势:解决管理⼈⽆法在存续期计提业绩报酬的弊端,约定固定时点时通过扣减投资者份额,维持基⾦份额净值不变的⽅式计提业绩报酬。
考虑了管理⼈定点计提业绩报酬的需求,同时在该⽅法下基⾦份额净值的曲线较为平滑,波动较⼩。
问题:固定时点只能约定在每年的某些固定时点计提,通常在固定开放⽇或按季、按年计提,临时开放⽇不计提。如果定期扣减份额与开放申购不同步,管理⼈收取业绩报酬的时间与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的时间存在先后,在市场下跌时容易导致投资者不满。
扣减份额这⼀⽅式与扣减净值相⽐,虽然实效相同,但并未得到多数投资者和部分销售机构的充分理解及⼴泛接受。
5、单客户⾼⽔位+分红时计提+赎回时补充计提
在赎回时计提的基础上,增加分红时点的计提时点,并通过扣减分红⾦额的⽅式实现分红时点计提的组合计提⽅法。
优势:和“固定时点扣减份额+赎回时补充计提”⽅法类似,该⽅法通过分红时计提解决管理⼈⽆法在存续期计提业绩报酬的顾虑,相较固定时点扣份额⽅式更容易让投资者理解和接受。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问题:该⽅法下的分红⽅式通常设置为现⾦分红,投资者实际拿到的分红款(或红利再投款)可能少于分红公告中的份额分红(扣留部分作为业绩报酬归管理⼈所有),容易造成投资者误解。
6、单客户⾼⽔位+单客户开放⽇扣减净值计提
通过在开放⽇扣减投资者每笔投资份额净值的计提⽅法。具体⽽⾔,是通过扣减每个投资者每笔申购份额的期末份额净值的⽅式计提业绩报酬,经计提后的每笔申购份额的期末资产份额净值各不相同。不同时间进来的每笔投资申购价格都为1.00,对每个投资者的每笔投资份额按照时间段分别计算业绩报酬。
优势:针对每个的具体情况投资⼈计提,能满⾜管理⼈开放⽇计提全体投资者业绩报酬的需求。
问题:该⽅法下会出现每个投资者不同时间的投资会获取到多个不同净值的情况。计提⽅式较为复杂,且由于不同时间参与的份额产⽣不同的份额净值,投资者难于理解和评估基⾦的整体业绩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