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图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信息及所需文件
1、基本信息(蓝字体涉及内容非必填项
1.1首次登记信息
包括:机构、邮编、机构网址、主要联系人姓名、主要联系人办公电话、主要联系人移动电话、主要联系人邮箱、主要联系人传真、机构所在写字楼图片、机构前台图片、备用联系人姓名、备用联系人办公电话、备用联系人移动电话、备用联系人邮箱、备用联系人传真
1.2须上传文件资料:
序号
应上传文件资料
备注
1
机构所在写字楼图片
2
机构前台图片
3
登记承诺函
由系统提供模板
4
实缴出资证明
银行回单或验资报告
5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6
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7
管理人认为需要上传的其他材料
1.3机构基本信息
包括:机构全称(中/英文)、机构简称、机构成立时间(下拉选择)、机构性质(下拉选择)、机构组织形式(下拉选择)、机构注册地址(下拉选择)、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出资证明、机构类型(下拉选择)、业务类型(复选框)、管理人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号码及图片、经营范围、员工总数、是否挂牌/上市(单选按钮)、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管理人认为需要上传的文件
2、相关制度资料
序号
应上传文件资料
备注
1
运营风险控制制度
2
信息披露制度
3
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
4
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
5
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
6
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
7
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
三证合一
8
公平交易制度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
9
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
10
其他制度
3、管理人诚信信息(单选按钮)
?最近三年是否受刑事处罚
?被市场禁入
?最近三年是否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是否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最近三年是否受到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是否被基金业协会采取自律措施
?最近三年是否被其他自律组织采取措施
?最近三年是否涉及诉讼或仲裁
4、管理人财务信息资料
包括:会计年度、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总收入、管理费、业绩报酬、营业收入合计、其他收入、职工薪酬、外包服务费用支出、营业支出合计、其他支出、营业利润、净利润、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上一年度损益表、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邮编及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姓名/移动电话/。
序号
应上传文件资料
备注
1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
仅适用于成立一年以上的申请机构
2
上一年度损益表
3
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4
审计报告
5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5、出资人信息资料(适用法人及其他组织)
包括:名称、成立时间、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注册国家(地区)、机构性质、组织形式、企业控股类型、近三年曾用名、、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或主体证明文件、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移动电话/、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实缴出资证明。
序号
应上传文件资料
备注
1
营业执照或主体证明文件
2
实缴出资证明
自然人
3
学位/学历证书证明文件
6、实际控制人信息资料
包括:名称、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扫描件、出生年月、性别、通讯地址、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学位/学历证书证明文件、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序号
应上传文件资料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备注
1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
学位/学历证书证明文件
自然人
3
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7、高管信息资料
申请机构应注意先登录“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从业资格注册或个人信息登记(登录地址:/pages/gr/login.html)。高管信息在“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注册或登记成功后,第T+1日更新至“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需在“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上传的基本文件资料如下:
序号
应上传文件资料
备注
1
个人照片
规格3×4cm,不超过100KB,底为红或蓝
2
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证明文件
-
3
学位/学历证明文件
-
4
填写简历
与法律意见书一致
5
劳动合同
 
6
股东会决议(任职文件)
 
 
8、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资料
包括: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律意见书、出具意见书的律师信息(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私募基金管理人重要情况说明。
 
序号
应上传文件资料
备注
1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2
法律意见书
PDF格式,无须压缩包
3
律师事务所就“私募管理人重要情况说明”出具的确认函
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填写律师执业证号
备注:除了需要准备的以上基本文件外,申请机构还需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上填写其他相关信息。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注意事项
  1、公司名称范围要求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利益冲突的要求,对于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申请机构,这些业务与私募基金的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为防范风险,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从事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的上述机构将不予登记。
同时,为落实暂行办法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管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根据公告要求,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2、实缴资本的要求
公司法已经取消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基金业协会的公告,作为一个自治协会的非规范性文件,更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协会一直没有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特定金额以上的资本金才可登记的规定。但作为必要且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根据备案的实践,一般能覆盖公司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的资本即可。公司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但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3、机构员工人数不能过少,一般8-10人。
4、自然人不可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5、私募基金适用“静默期”要求,即从公募基金公司离职的基金经理3个月内不得在私募基金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6、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1)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严格限制募集方式: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博客和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7、高管任职证明应上传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8、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9、从业人员年龄太小一般不可,协会会认为其缺乏相关经验。
10、制度和章程是必备的。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部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11、管理人没有经营年限的要求。
12、实际上传的前台照片中名称与申请名称不符,需整改。
13、注册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律师要如实陈述并说明理由。
14、机构已成立满一年必须提交上一年审计报告,如果没有满一年,有的话可以上传。如果登记了,每年必须上传。
15.法律意见书有效期是在登记提交前一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