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风物从“知行合一”培育
习近平总书记说:“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根本的就是人们如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知行合一。“知”就是人们通过认识、认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就是人们积极主动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知”的基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
知行合一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即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触并加以了解的一个过程。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基础性的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初级层次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入眼”的过程。要完成这个任务,主要是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工作。
从时间上来看,需要建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不断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工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搞运动式宣传教育,上面有任务,底下就来一阵风,风过之后又归于沉寂,这样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
从空间上来看,就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工作做到全覆盖,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具体的个人,都能接触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的内容。无论何时、无论何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都能覆盖和触及,才能最有效地传播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人们接触从而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可能。反复不断、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很容易造成宣教内容的重复,也会给人们造成视觉上的疲劳和心理上的逆反。要实现长期性的有效宣传教育,就必须不断地总结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和途径。除了专题讲座、专题课程以及专门的宣传栏等直白地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外,可以更多地开展隐性宣传教育,即以诸如影视文艺作品作为载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隐含其中,使人们在欣赏这些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和影响。
二、“知”的内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即人们真正相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内心里认可赞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最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为。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入脑”与“入心”的过程,也是“知”的内化过程,也就是要达到人们“真懂”“真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这个过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作的高级阶段,也是难度较大的一个过程。要完成这个任务,深入的价值观理论阐释和价值观情感体验是必不可少的。“从本质上讲,核心价值观认同是一种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需要经历一个内化过程,这个过程涉及理性认知、情感体验等多个心理活动。”完成这个过程
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这两种方式分别是“以理服人”和“以情动人”。
价值观的认知阶段还仅仅是宣传教育者让受众知其然,而“以理服人”是宣传教育者让受众知其所以然,其实质就是受众对宣传教育者所提供的价值观在“理解”的基础上达成思想观念上的认同,这个过程需要受众通过理性思考才能得以实现。当前是一个多元文化思潮激荡、多元价值观反
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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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碰撞交锋的时代,只有通过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彰显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性”,对比映射出西方“普世价值观”等其他价值观的“荒谬性”,才能使人们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含的真理所折服,从而在思想上接受并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的认同最终要落实在情感之上,如果没有情感认同,价值的理性认同其实是毫无意义的,或许会出现知行分离,即在理论上知道了某种价值观是正确的,但是无法转变成行为的意志。”“以情动人”自然离不开相应的情感体验过程,这就需要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相应的情感环境和氛围,使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一种情感上的共振与共鸣。这个环境的形成,一方面需要整个社会对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能忠实践行而形成一个真实的环境氛围,使人们在现实世界中有一种真实的情感体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行合一”中的“行”影响“知”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人们自身在现实世界中的情感体验毕竟有限,“媒介化生存”已经是信息化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人们获取和感知世界的信息更多来自大众传媒。因此我们需要利用大众传媒来形成一种虚拟世界和虚拟氛围作为现实情感世界的一种补充。选取一些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事迹,通过诸如新闻报道影视文艺作品等载体,演绎出一些感人的“故事”,在大众传媒上反复不断地传播,使人们在不断地阅读感人“故事”中被浸染被感染,使人们在情感体验的过程中被打动,引起人们情感上的共振和共鸣,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被认同。要利用大众传媒达到“以情动人”的效果,就必须注意减少“故事”的说教性,增强“故事”内容的情感体验性,要注意选取现实生活中富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的“故事”,以人们喜闻乐见的载体形式,在整个社会营造出弘扬“真善美”、批评“假恶丑”的舆论和情感氛围,让人们在或悲伤、或痛恨、或快乐的情感体验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共振和共鸣。
三、“行”的引领:先进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能被所有社会个体同步接受并加以践行,大部分社会个体对一种价值观最初往往持观望的态度,这时非常需要价值观践行的引领者。党员干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引领者。党是领导一切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和政府大力弘扬和倡导的,作为先锋队成员的党员干部应该“知行合一”,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也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在现实生活
中,一些党员干部漠视“爱岗、敬业、诚信、友善”这些价值观基本要求,丧失基本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众办事不时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之类的情形,人们看到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知行分离”,党政机关的公信力受损、党员干部的正面形象难以树立,党和政府再要倡导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知行合一”,这显然是没有号召力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句话很好地诠释了引领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只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自己的工作、学习及生活等各方面、各领域模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形象和公信力,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引领者,人们才会真正地相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非党员干部的社会精英体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引领者,社会精英体很多是社会名人,名人效应生动地说明了非党员干部社会精英体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巨大,儒家价值观念在封建社会的盛行,离不开广大文人士子及乡绅体的倡导和身体力行。在全媒体时代,非党员干部社会精英体尤其是名人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和践行,也会对整个社会体产生巨大的影响,带来良好的示范效应,树立好非党员干部社会精英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发挥好非党员干部社会精英体的示范作用,对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也至关重要。
四、“行”的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知行合一”,也就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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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实现它的终极价值和意义,但趋利是人的天性所在,要使人们真正积极主动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使践行者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如果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但不会受益,反而会给自身带来麻烦和灾祸,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会出现“知行分离”的现象,这种现象人们形象地比喻为“劣币驱逐良币”。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而言,“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是对个人在道德规范层面最基本的要求,但现实生活中“倒地老人不敢扶”、好人或英雄流汗流血还要流泪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些事实使得人们不愿也不敢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偷奸耍滑、贿赂及倚强凌弱等动物世界的丛林法则就会大行其道,利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以及“普世价值”等西方价值观就会得以宣扬和流行。
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保障,从当前来看,最主要的就是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全面依法治国很好地结合起来,实现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整个社会才会有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公正,事实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本身就有“法治”的内容。“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重要一环。”《关于
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于2016年12月25日印发并实施,这就是用法律法规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者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近年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也表明,没有法律的刚性约束,有些道德规范约束人们行为的力量还很不够,更为重要的是,脱离法律的保障,一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基本的保障,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也得不到惩戒,长此以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流于一种口号和形式,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会采取“知行分离”的方式加以对待,不可能真正地被人们去践行。发挥好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可以用法律去保护和鼓励人们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对人们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必要时也应该用法律去加以制裁和惩罚。鼓励和惩罚本身也是一种体验性教育,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能有效促使人们更好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知行合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阳明先生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行合一”中的“知”和“行”二者有自己的独立性,“知”不能代替“行”,不能认为“知”便是“行”,也不能用“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里既强调了二者的独立性,也阐明了二者之间的联系。对“知”和“行”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促进关系,阳明先生还有更精辟的论述:“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阳明先生
的“知行合一”论对我们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使培育和践行相互促进,有着很好的指导意义。
人们能否正确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然离不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到认同,也就是只有真正“真切笃实”之“知”,即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理,才会用它去指导自己的行动,这样的行动也才能是正确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们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其实也是一个用“行”促进“知”的过程,“实践出真知”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很好地说明了“行”对“知”的影响和作用。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往往会激发人们自身的思考,尤其是带来自身的情感体验,这个过程就能够更好地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的“正确性”和“科学性”,也就是阳明先生所说的“明觉精察”,从而更坚定地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真理。“知行合一”相互独立而又相互促进的关系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之间是密不可分的,二者不可偏废,只有按照“知行合一”的要求,将培育和践行二者结合起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作者系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哲学与文史教研部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谢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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