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国防义务与权力都有哪些
公民兵役义务的要求我国公民的的国防义务和权利是:
(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2)个人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或接受军事采购,有义务按照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物资、工程、服务;
(3)个人应按照规定依法保障国防建设和军事行动的需要;
(4)公民应接受国防教育;
(5)公民应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
(6)公民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7)公民依法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任务时,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8)国家和社会保障其享有相应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行抚恤优待。
(9)公民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补偿。
有国才有家,世界并不太平,侵略、颠覆等破坏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军事活动时有发生,为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建设和巩固国防、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国家必需对公民进行国防教育。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公民应依法履行国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