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首:
“岁首”的概念来源于原始的祭祀,“岁”本身就是一种祭祀名称,“岁首”是新一轮祭祀的开始。祭祀是有周期的,祭祀周期一是根据季节,再是根据祀典长 短,季节的周期性和祀典的周期性也就规定了“岁”的周期性。商朝的祀典记录非常发达,由于祀典周期与先王数量有关,所以是逐渐庞大的,直到商朝灭亡祀典才 固定。祀典周期精度是以干支计算的,所以祀典的周期非常精确。商朝祀典周期用“祀”表示。商朝的“岁祭”是与求雨相关的,所以“岁祭”的季节性很强,季节 性祭祀和祀典结合是季节与干支的结合,其周期自然可以用来纪年,秦汉时期就普遍使用“岁”作为纪年单位。用“年”、用“祀”、用“岁” 作为纪年单位是有概念区别的,在殷商后期 , 有三者同时出现在一片甲骨里的记录:“癸丑卜,贞今岁受年,弘吉。才八月,唯王八祀。”(《甲骨文合集》37849)“祀”在当时用于纪年,“年”在当时 表示谷物成长周期,“岁”在当时是一种祭祀行为。总之,“年”与季节直接相关,“祀”和“岁”主要与祭祀周期相关。有一种影响广泛的观点认为,“岁”用于 纪年是因为木星(岁星)周期与十二个回归年周期接近,这是没有可靠的历史依据和坚实的科学根据的观点。在《馬王堆漢墓帛書·五星占·
木星》里可以证明,早 在秦汉之际人们就已经观测到,十二个回归年约为十一个木星黄经周期。
现在的农历是从汉武帝时期开始使用的,自从汉武帝时期开始,“岁首”和“正月”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在使用上就合而为一了,这对研究先秦历法的人造成了混 乱,使得人们普遍认为这两个概念理所应当是一回事,并且历来如此。实际上汉人之前的秦人和楚人的历法,其“正月”和“岁首”是分离的,通过深入的研究得 知,其实古人在秦汉以前是实行两套历法,一套是“民历”,另一套是“神历”,而“正月”的概念属于“民历”,“岁首”的概念属于“神历”。进一步地说, “正月”的全称是“春正月”,是春耕的开始,也是“民历”一年的开始;而“岁首”之月实际上是“冬正月”,是祭祀的开始,也是“神历”一年的开始。在西方 的历法里,也有神历和民历共用的情况。用下表比较中西历法的神历和民历成份:
季节 | 楚历 | 英文 | 拉丁文 | ||
孟冬 | 冬亦 | 一月 | Janrury | 守护神 | Januarius |
仲冬 | 屈亦 | 二月 | February | 洁净 | Februarius |
季冬 | 遠亦 | 三月 | March | 战神 | Martius |
孟春 | 荆尸 | 四月 | April | 开花日 | Aprilis |
仲春 | 夏尸 | 五月 | May | 生命神 | Maius |
季春 | 享月 | 六月 | June | 婚姻神 | Junius |
孟夏 | 夏亦 | 七月 | July | 儒略大帝 | Julius |
仲夏 | 八月 | 八月 | August | 奥古斯都 | Augustus |
季夏 | 九月 | 九月 | September | “7”月 | Septem |
孟秋 | 十月 | 十月 | October | “8”月 | Octo |
仲秋 | 暮火 | 十一月 | November | “9”月 | Novem |
季秋 | 獻馬 | 十二月 | December | “10”月 | Decem |
诗经国风里有一首《豳风·七月》,这是至今发现最 早的一部完整的历法记录,这里面是神历和民历并用,神历月份用“之日”表示,共记录四个“之日”;民历用一般现在通用的月份表示,从四月到十月共有七个月 份记录。岁首从“一之日”开始,经过“二之日”到“三之日”,这种以“之日”为月名的历法,相对于《小正》(所谓《夏小正》①)历法来说,可以称这是《大 正》②历法,也称“神历”;正月从“四之日”开始,正月和“四之日”同属一个月,从正月到十月属于《小正》历法,也称“民历”,其节气物候与《小正》一 致。从十月开始又与“一之日”重合,十月和“一之日”同属一个月。《豳风·七月》所用历法,神历岁首从“一之日”开始,民历正月从“四之日”开始,冬至日 在“三之日”所属月份,惊蛰在正月(四之日)。四个“之日”加上十个月份,两个“之日”与两个月份首尾重合,正好是一年十二个月。这种历法符合“民神杂 糅”的传说,只是长期以来对此没有正确的理解和合理的解释。这种“豳历”的神历岁首起于冬正月,是《大正》历法,民历正月起于春正月,是《小正》历法。
豳历、楚历、秦历与《小正》物候比较表:
豳 历月序 | 《大正》历法 | 《小正》历法 | |||||||||||
一 之 日同 十月 | 二 之 日 | 三 之 日 | 正月同四 之 日 | 二 月 | 蠶 月 | 四 月 | 五 月 | 六 月 | 七 月 | 八 月 | 九 月 | ||
豳历物候 | 獻 豜 于 公 | 納 于 凌 陰 | 有 鳴 倉 庚 | 桑 | 秀 葽 | 鳴 蜩 | 食 郁 及 薁 | 食 瓜 | 剝 棗 | 授 衣 | |||
于 貉 | 其蚤 | ||||||||||||
楚 历月序 | 01 楚 冬 亦 | 02 楚 屈 亦 | 03 楚 遠 四个火念什么亦 | 04 楚 荆 尸 | 05 楚 夏 尸 | 06 楚 享 月 | 07 楚 夏 亦 | 08 楚 八 月 | 09 楚 九 月 | 10 楚 十 月 | 11 楚 暮火 月 | 12 楚 獻 馬 | |
秦历 月序 | 十 月 |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 正月 | 二 月 | 三 月 | 四 月 | 五 月 | 六 月 | 七 月 | 八 月 | 九 月 | |
小正物候 | 豺 祭 兽 | 王 狩 | 纳 卵 蒜 | 启蛰 | 有 鸣 仓 庚 | 摄 桑 | 秀 幽 | 良 蜩 鸣 | 煮 桃 | 湟 潦 生 苹 | 剝 棗 | 王 始 裘 | |
①清王筠《夏小正正义》曰:“传文‘小正’字凡四见,《竹书》亦云颂‘小正’,知此本以‘小正’名,‘夏小正’非书之本名。盖大戴以其书最古,特题‘夏’也。”
②《大戴礼记》:“南门者,星也。岁再见。壹正,盖《大正》所取法也。”
《豳风·七月》是春秋或西周时期的历法记录,但是 其历法与《包山楚简》的楚历十分吻合,豳历冬季前三个月用《大正》月序,与楚历冬季前三月的月序相同;豳历后九个月的月序与《小正》前九个月的月序相同。 并且豳历物候与《小正》物候基本一致,这说明从西周到战国,从北方到南方,这种历法是稳定长期和普遍使用的。
从上述“豳历、楚历、秦历与《小正》物候比较表” 来看,楚历按照《大正》历法统一了豳历的两种月序,《小正》也用自己的月序统一了豳历的两种月序,可见《大正》楚历和《小正》的基础都来源于豳历。而且将 《小正》的十月前移为岁首,就是秦历的月序,所以《大正》楚历、《小正》秦历都和豳历一脉相承。
《大正》历法和《小正》历法的依据都基本是“火 历”和“参历”,传说火历来自商人,参历来自夏人。文献证明火历和参历是战国时期普遍使用的历法,周、晋、豳、楚都使用火历,
说明先秦历法是统一的,只有 《大正》月序和《小正》月序的区别。《大正》历以南门星(张星、天策)为正星,《小正》历以大火星(心、辰)为正星。如下表:
《大正》月序、《小正》月序比较以及各国对参历和火历的应用:(依据《小正》)
大正月序 | 01 楚 冬 亦 | 02 楚 屈 亦 | 03 楚 遠 亦 | 04 楚 荆 | 05 楚 夏 尸 | 06 楚 享 月 | 07 楚 夏 亦 | 08 楚 八 月 | 09 楚 九 月 | 10 楚 十 月 | 11 楚 暮火 | 12 楚 獻 馬 |
小正 月序 | 十 月 |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 正月 | 二 月 | 三 月 | 四 月 | 五 月 | 六 月 | 七 月 | 八 月 | 九 月 |
晨时星相 | 晋语 鹑火中而旦 | 周语 火见而清风戒寒 | 周语 农祥辰正 | 昴则见 | 参则见 | 斗柄县在下则旦 | 参中则旦 | 辰系于日 | ||||
昏时星相 | 初昏南门正北乡 * | 初昏参中 斗柄县在下 | 参则伏 | 初昏南门正 | 初昏大火中 | 初昏斗柄正在上 | 豳 历 七月流火 | 辰则伏 楚历 暮火月 | 纳火 | |||
说明:
1、火、辰都是指大火心星,斗柄指向也在心星;参指猎户三星;南门指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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