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历法的三个基本概念岁首、正月、置闰
1、岁首: 
“岁首”的概念来源于原始的祭祀,“岁”本身就是一种祭祀名称,“岁首”是新一轮祭祀的开始。祭祀是有周期的,祭祀周期一是根据季节,再是根据祀典长 短,季节的周期性和祀典的周期性也就规定了“岁”的周期性。商朝的祀典记录非常发达,由于祀典周期与先王数量有关,所以是逐渐庞大的,直到商朝灭亡祀典才 固定。祀典周期精度是以干支计算的,所以祀典的周期非常精确。商朝祀典周期用“祀”表示。商朝的“岁祭”是与求雨相关的,所以“岁祭”的季节性很强,季节 性祭祀和祀典结合是季节与干支的结合,其周期自然可以用来纪年,秦汉时期就普遍使用“岁”作为纪年单位。用“年”、用“祀”、用“岁” 作为纪年单位是有概念区别的,在殷商后期 , 有三者同时出现在一片甲骨里的记录:“癸丑卜,贞今岁受年,弘吉。才八月,唯王八祀。”(《甲骨文合集》37849)“祀”在当时用于纪年,“年”在当时 表示谷物成长周期,“岁”在当时是一种祭祀行为。总之,“年”与季节直接相关,“祀”和“岁”主要与祭祀周期相关。有一种影响广泛的观点认为,“岁”用于 纪年是因为木星(岁星)周期与十二个回归年周期接近,这是没有可靠的历史依据和坚实的科学根据的观点。在《馬王堆漢墓帛書·五星占·
木星》里可以证明,早 在秦汉之际人们就已经观测到,十二个回归年约为十一个木星黄经周期。
现在的农历是从汉武帝时期开始使用的,自从汉武帝时期开始,“岁首”和“正月”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在使用上就合而为一了,这对研究先秦历法的人造成了混 乱,使得人们普遍认为这两个概念理所应当是一回事,并且历来如此。实际上汉人之前的秦人和楚人的历法,其“正月”和“岁首”是分离的,通过深入的研究得 知,其实古人在秦汉以前是实行两套历法,一套是“民历”,另一套是“神历”,而“正月”的概念属于“民历”,“岁首”的概念属于“神历”。进一步地说, “正月”的全称是“春正月”,是春耕的开始,也是“民历”一年的开始;而“岁首”之月实际上是“冬正月”,是祭祀的开始,也是“神历”一年的开始。在西方 的历法里,也有神历和民历共用的情况。用下表比较中西历法的神历和民历成份:
季节
楚历
英文
拉丁文
孟冬
冬亦
一月
Janrury
守护神
Januarius
仲冬
屈亦
二月
February
洁净
Februarius
季冬
遠亦
三月
March
战神
Martius
孟春
四月
April
开花日
Aprilis
仲春
夏尸
五月
May
生命神
Maius
季春
六月
June
婚姻神
Junius
孟夏
夏亦
七月
July
儒略大帝
Julius
仲夏
八月
八月
August
奥古斯都
Augustus
季夏
九月
九月
September
“7”月
Septem
孟秋
十月
十月
October
“8”月
Octo
仲秋
暮火
十一月
November
“9”月
Novem
季秋
獻馬
十二月
December
“10”月
Decem
诗经国风里有一首《豳风·七月》,这是至今发现最 早的一部完整的历法记录,这里面是神历和民历并用,神历月份用“之日”表示,共记录四个“之日”;民历用一般现在通用的月份表示,从四月到十月共有七个月 份记录。岁首从“一之日”开始,经过“二之日”到“三之日”,这种以“之日”为月名的历法,相对于《小正》(所谓《夏小正》①)历法来说,可以称这是《大 正》②历法,也称“神历”;正月从“四之日”开始,正月和“四之日”同属一个月,从正月到十月属于《小正》历法,也称“民历”,其节气物候与《小正》一 致。从十月开始又与“一之日”重合,十月和“一之日”同属一个月。《豳风·七月》所用历法,神历岁首从“一之日”开始,民历正月从“四之日”开始,冬至日 在“三之日”所属月份,惊蛰在正月(四之日)。四个“之日”加上十个月份,两个“之日”与两个月份首尾重合,正好是一年十二个月。这种历法符合“民神杂 糅”的传说,只是长期以来对此没有正确的理解和合理的解释。这种“豳历”的神历岁首起于冬正月,是《大正》历法,民历正月起于春正月,是《小正》历法。
豳历、楚历、秦历与《小正》物候比较表:
历月序
《大正》历法
《小正》历法
日同
十月
正月同四
豳历物候
其蚤
历月序
01
02
03
四个火念什么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暮火
12
秦历
月序
正月
小正物候
启蛰
①清王筠《夏小正正义》曰:“传文‘小正’字凡四见,《竹书》亦云颂‘小正’,知此本以‘小正’名,‘夏小正’非书之本名。盖大戴以其书最古,特题‘夏’也。”
②《大戴礼记》:“南门者,星也。岁再见。壹正,盖《大正》所取法也。”
《豳风·七月》是春秋或西周时期的历法记录,但是 其历法与《包山楚简》的楚历十分吻合,豳历冬季前三个月用《大正》月序,与楚历冬季前三月的月序相同;豳历后九个月的月序与《小正》前九个月的月序相同。 并且豳历物候与《小正》物候基本一致,这说明从西周到战国,从北方到南方,这种历法是稳定长期和普遍使用的。
从上述“豳历、楚历、秦历与《小正》物候比较表” 来看,楚历按照《大正》历法统一了豳历的两种月序,《小正》也用自己的月序统一了豳历的两种月序,可见《大正》楚历和《小正》的基础都来源于豳历。而且将 《小正》的十月前移为岁首,就是秦历的月序,所以《大正》楚历、《小正》秦历都和豳历一脉相承。
《大正》历法和《小正》历法的依据都基本是“火 历”和“参历”,传说火历来自商人,参历来自夏人。文献证明火历和参历是战国时期普遍使用的历法,周、晋、豳、楚都使用火历,
说明先秦历法是统一的,只有 《大正》月序和《小正》月序的区别。《大正》历以南门星(张星、天策)为正星,《小正》历以大火星(心、辰)为正星。如下表:
《大正》月序、《小正》月序比较以及各国对参历和火历的应用:(依据《小正》)
大正月序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暮火
12
小正
月序
正月
晨时星相
晋语
鹑火中而旦
周语
火见而清风戒寒
周语
农祥辰正
昴则见
参则见
斗柄县在下则旦
参中则旦
辰系于日
昏时星相
初昏南门正北乡
*
初昏参中
斗柄县在下
参则伏
初昏南门正
初昏大火中
初昏斗柄正在上
七月流火
辰则伏
楚历
暮火月
纳火
说明:
1、火、辰都是指大火心星,斗柄指向也在心星;参指猎户三星;南门指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