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分享的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特制订本校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助学对象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
    (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
    (三)、革命烈士子女;
    (四)、残疾学生;
    (五)、少数民族学生;
    (六)、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低保家庭子女凭《最低生活保障卡》,残疾学生凭《残疾证》,革命烈士女凭《烈士证》,其他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村委会、乡镇政府、班主任核实。
    (二)、学校贫困生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指标确定贫困生助学的对象,研究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三)、审批结果在学校公示7天,接受村民和学生的监督。
    (四)、申报时间:每年的5月和11月份。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
    三、助学补助等级
    助学对象按孤儿、单亲、特困生、贫困生等分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四、助学金管理
    1、学校成立贫困生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
    2、学校常年接受社会捐资助学资金和物资,尽量避免出现重复申报。
    3、学校开通绿通道,保证学生入学。
    4、加强对助学金的管理、确保助学金专款专用,及时拔付。
    5、加强对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他们要珍惜这个机会,勤奋学习、长大报效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