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
根据《XX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XX市教科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及上级有关2023年划片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新生(一年级)划片招生入学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XX社区、XX商贸城、XX街、XX大道与XX大道交叉路口—XX大道一XX路一XX大道与XX大道交叉路口。
二、年龄条件、登记时间、批次及具备条件
・年龄条件:2017年9月1日(不含9月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次
1登记审核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2.申报对象:符合入学对象年龄或学业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籍在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在XX十二小服务范围内落户,且符合有关文件中除落户时间外的其他要求。
③现实际居住在XX十二小服务范围内,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级人才子女政府引进企业干部和XX小学(XX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划片就近入学技术骨干子女、教师子女等以及烈士、荣立一至三等功的退役军人或公安干警、因公牺牲或伤残国家公职人员的子女。
④现实际居住在XX十二小服务范围内,夫妻双方现均在村级学校(教学点)任教、且其中一方已连续任教满5年及以上的,或夫妻其中一方现在村级学校(教学点)任教、且己连续任教满7年及以上的,其子女优先安排在城区对应学校就读。
⑤属于XX十二小服务范围内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的适龄人口。
⑥现实际居住在XX十二小服务范围内,援藏援疆干部子女和2023年以来支援新冠肺炎医疗队人员子女。
⑦XX十二小服务范围内常住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⑧现实际居住在XX十二小服务范围内的非XX市区户籍,持绿卡的人才子女。
⑨属于XX十二小服务范围内的政府征地拆迁户子女。
与政府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协议中,被拆迁方为入学对象的父母或其中一方,可按其现实际居住地作为第一批次安排入学。
3.申报材料
(1)户籍类
①居民户口簿。
②民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或领养证明。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③“社区外来人口登记表”登记名册及工作调动、招商引资、立功证书、援藏援疆介绍等相关文件或规范性材料(符合第-批次第3条、第6条的人员提供),绿卡或政府引进人才的相关文件材料(符合第一批次第8条的人员提供)。
(2)房产类
①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凭据等(按揭购房)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的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建设许可等(自建房).
②居民户口簿。
(3)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人口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现居住点的居民户口簿。
(4)常住残疾适龄人口需提供残疾证。
(5)其他佐证材料:如收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能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18日
2.申报对象:符合入学对象年龄或学业要求,不符合第一批次入学条件,但在学校划片招生区域常住的入学对象。
3.申报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XX市莲城街道XX社区流入人口信息登记表》(由社区提供)。
(3)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入学准备及相关材料
第一批次
1.属于户籍类的,入学对象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其中户籍地址页、户主信息页和学生信息
页需复印。
2.属于房产类的,入学对象除提供第1点的户籍资料外,还须提供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凭据等(按揭购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的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建设许可等(自建房)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类,按照《XX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准备相关资料及其复印件。
4.提供预防接种证原件和《贵州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电子查验单》(简称电子查验单)。注:电子查验单可由儿童家长携带接种证到学校所在辖区预防接种单位打印,也可通过关注“贵州疾控”(贵州疾控-健康助手-入学查验)自助查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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