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隐秘的⾓落——暗⽹,应该如何治理?
隐藏在互联⽹深处的暗⽹,就像海⾯下的冰⼭,体量庞⼤⽽神秘。暗⽹的建构最初源于对上⽹者隐私问题的关注,但如今这些普通公众⽆法直接访问的暗⽹上滋⽣了⼤量违法犯罪⾏为,早已背离了保护个⼈隐私的初衷。那么,暗⽹究竟是个怎样的世界,⼜潜藏着哪些⾮法勾当,它真的能成为⽹络上的法外秘境吗?本⽂作者将带您⼀窥暗⽹的真容,揭开阴暗⾓落的隐秘。
⾃2013年美国著名暗⽹“丝绸之路”(Silk Road)的创始⼈乌布利希被捕,暗⽹逐渐被纳⼊公众视野。近些年来我国也破获了⼀系列暗⽹犯罪案件。2016年11⽉,北京市公安局⽹安总队打掉了⼀个利⽤暗⽹传播⼉童淫秽信息的体,抓获⼋名犯罪嫌疑⼈,这是我国破获的⾸例暗⽹犯罪案件。2017年10⽉,湖北省公安厅⽹安总队破获了⼀起跨境收买、⾮法提供信⽤信息案件,抓获七名犯罪嫌疑⼈,摧毁了⼀个专门利⽤暗⽹盗刷信⽤卡的犯罪团伙。上述案件引发了公众的诸多疑问,暗⽹到底有多“暗”?其背后的社会危害性有多⼤?如何有效规范它?这⼀系列问题都亟待回答和解决。
解密暗⽹
⼀般来说,公众对于互联⽹的“表层⽹”并不陌⽣,那些可以公开访问的各类⽹站,包括搜索引擎、电商平台、新闻⽹站等都属于“表层⽹”。与“表层⽹”相对应的是“深层⽹”,它隐藏在表层之下,⽤户只有通过特别授权才能访问,典型的是各类加密数据库信息,包括⽤户数据库信息、产品数据库信息等。在公众
眼中,互联⽹的主体似乎为“表层⽹”,但反常识的是,“表层⽹”仅占互联⽹的4%,其余的96%均为“深层⽹”,它们都是搜索引擎⽆法直接到的。
需要澄清的是,这⾥的“深层⽹”并不等于暗⽹。暗⽹仅是“深层⽹”当中的⼀部分,也可以简单理解为深层⽹当中最“深”的⼀部分。普通公众⽆法直接访问暗⽹,访问它需要借助特殊的软件,最常⽤的是洋葱路由器(Tor,The Onion Router),它是⼀种可以实现匿名通信的软件,其设计初衷在于保障⽤户的个⼈隐私,它的⼯作原理在于通过不同服务器构成多个层(就像洋葱⼀样),把客户端包在最⾥⾯,数据进⼊⽹络之前会被加密,任何服务器都⽆法获取⽤户的IP(⽹际互联协议,Internet Protocol)地址及其他信息。基于难以追踪和匿名的特征,暗⽹中充斥着各类犯罪,诸如⽀买卖、交易、⼈⼝贩卖、淫秽信息传播等。那些在现实中被严厉打击的⾮法交易,却在暗⽹中到了藏⾝之地。
尽管如此,暗⽹并不能直接等同于犯罪。卢森堡⼤学亚历克斯·⽐尤科夫(Alex Biryukov)教授的研究团队分析了3050个暗⽹站点,发现暗⽹上的、⾊情、军⽕武器和伪造品犯罪相关的内容约占44%,服务类内容占4%,其余的内容涉及政治观点、科技、艺术、⽹络游戏等。由此可见,暗⽹的犯罪内容占⽐不⾜50%。既然不构成犯罪,那么⼜为何要置⾝暗⽹之中呢?事实上,暗⽹的建构最初源于⼈们对⾃⾝隐私问题的关注,它是为了满⾜⼈们登录互联⽹⽽不被追踪的需求⽽产⽣的。因此,暗⽹的使⽤也不能排除基于保护个⼈隐私⽬的的情况。
暗⽹中的交易货币主要是⽐特币。与⽇常⽣活中使⽤的法定货币不同,⽐特币系基于“去中⼼化”的区块链技术建构⽽成,其货币信⽤不来源于主权国家的背书,⽽是基于“去中⼼化”的记账规则来完成信⽤建构。⽐特币的“去中⼼化”以及独特的加密特征,使其具有完全的隐匿性,这正好契合暗⽹不可追踪的技术特征。这⾥要理解⽐特币对于暗⽹犯罪的决定意义,如果没有⽐特币作为货币基础,暗⽹中的犯罪⾏为及其⾮法交易便难以存在。因为法定货币可被追踪的属性⽆法让⾮法交易者达到完全“隐⾝”的⽬的,⽽⽐特币恰好迎合了违法者不被追踪的需求。
隐秘的角落结局暗⽹的社会危害
电⼦商务正深刻改变着我们的⽣活,⽽暗⽹作为“⿊市版”的电⼦商务,由于其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因⽽对于整个社会
的“杀伤⼒”绝不可忽视。它所带来的潜在社会危害主要包括以下⽅⾯:
严重扭曲年轻⼈的价值观
暗⽹⽤户以年轻⼈为主。统计显⽰,在暗⽹中10—18岁的访问者占全部访问者的29.9%,19—27岁的访问者占⽐达52.5%,28—36岁的访问者占⽐8.8%。暗⽹中出现的极端⾊情、暴⼒内容,有些甚⾄严重超出普通⼈的道德底线,这⽆疑会严重扭曲年轻⼈的价值观。当年轻⼈对于暗⽹中的违法犯罪⾏为
变得习以为常和⿇⽊不仁时,将是⼀件⼗分可怕的事情。⼀直以来,⼈类社会为建构真善美的价值取向付出了巨⼤努⼒,然⽽暗⽹中充斥的暴⼒、⾊情、犯罪等内容却正在⼀步步解构和摧毁对美好价值的追求。因此,暗⽹真正的危害绝不仅是个案犯罪危害,⽽是当⼤量年轻⼈更愿意访问暗⽹时,其抛弃真善美价值观,反⽽追求犯罪、暴⼒、反动等与⼈类社会⽂明发展背道⽽驰的错误理念,由此引发的价值坍塌将会成为巨⼤的社会灾难。
对于国家安全造成现实威胁
暗⽹中存在⼤量的武器交易,也使其成为恐怖分⼦的武器来源。从这⼀意义上讲,它也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现实⽣活中,已有⼀些恐怖事件与暗⽹有关,如2015年巴黎事件中,恐怖分⼦所持⾃动步就被证实来⾃暗⽹上的中间商;同年,19岁的英国青年利亚姆⾥博德在⽹络上宣称要袭击纽卡斯尔学院,事后警⽅证实其拥有的⽀和⼦弹均购于暗⽹;2016年慕尼⿊击案中,⼀名恐怖分⼦也使⽤了从暗⽹上购买的械。恐怖分⼦从暗⽹中直接购买武器⽐在⿊市上购买更⽅便、强隐匿。更为重要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武器和资⾦借助暗⽹可以实现聚合效应,就像美国著名智库兰德公司在其2017年调查报告《幕布背后:暗⽹上的⾮法⽀弹药交易》中指出的那样,暗⽹⿊市对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极⼤,且不受地域限制。既有案例所呈现的尽管还只是⼀些⽀买卖,然⽽随着其后续发展,不排除暗⽹成为更⼤规模杀伤性武器交易平台的可能。
暗⽹页⾯内容
⽆限放⼤了犯罪可能性
暗⽹最⼤的危害在于⽆限放⼤了犯罪的可能性。⼀⽅⾯,那些现实中的犯罪⼀旦被移⼊到暗⽹中,很可能就处于不可控的状态。以交易为例,⼀般交易中,由于参与各⽅的电话、邮件或者其他交流⼯具所依赖的平台⼤多为国家控制,因⽽通过⼤数据运算分析等⼿段,侦查机关可以有效掌握犯罪线索。然⽽,暗⽹所依赖的服务器系统是被加密处理的,并且有可能分处不同国家,因此暗⽹游离于侦查视野之外的特殊性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为转移⾄此。另⼀⽅⾯,暗⽹⼜会为现实中的犯罪⾏为创造条件或者提供⼯具。以暗⽹中的⿊客和⽀交易为例,它们⼜为现实中的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故意杀⼈等犯罪类型提供条件和⼯具,同样增强了犯罪侦查的难度。因此,⼀旦暗⽹让案件侦查变得举步维艰,便会极⼤削弱传统法律对犯罪⾏为的惩戒功能,从⽽放⼤现实犯罪的可能性,对于法律维系社会秩序的功能形成巨⼤破坏。
暗⽹的治理思路
全⾯提升对暗⽹犯罪侦察的技术能⼒
利⽤暗⽹犯罪的侦破难点在于其采⽤的防⽌追踪的技术⼿段。对此,侦查机关需要进⼀步提升侦查能⼒,这⽅⾯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些做法。2015年美国国防部发布了⼀款暗⽹搜索引擎,它可以深度“发现”⾕歌等常规搜索引擎检索不到的信息,它最初被⽤来监测暗⽹上的⼈⼝贩卖信息,后来⼜逐步
⽤于监测其他犯罪活动。美国联邦调查局还使⽤⽹络检测⼯具“NIT”成功破解了“洋葱路由”的加密机制,可以⼀次性检索到1300个暗⽹IP地址,进⽽查到所有使⽤这些地址的⽤户信息。我国有必要在这⽅⾯进⼀步加强研究,从技术层⾯让暗⽹不再成为法外之地。
加⼤暗⽹侦破的国际合作
根据卢森堡⼤学亚历克斯•⽐尤科夫教授的研究成果,暗⽹站点中使⽤的语⾔多达17种,这说明暗⽹⽤户已呈现全球化态势,打击暗⽹犯罪世界各国都⽆法置⾝事外。在取缔世界最⼤的暗⽹市场阿尔法湾犯罪团伙⾏动中,共有来⾃美国、荷兰、泰国、加拿⼤、英国、法国等国的数⼗个政府监管部门参与,这也是有史以来规模最⼤的国际⽹络犯罪打击⾏动。
暗⽹的服务器可能在国外,对国外服务器进⾏取证往往成为打击暗⽹犯罪的关键所在。对此,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6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数据若⼲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对于原始存储介质位于或者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数据,可以通过⽹络在线提取。为进⼀步查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进⾏⽹络远程勘验。然⽽这种单⽅取证不仅存在⼀定技术难度,也很容易被他国认定为⿊客⼊侵。相反,如能达成国际合作协议,对于完成暗⽹犯罪的域外取证⽆疑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完善⽐特币等⽴法
在暗⽹中,⽤户以⽐特币作为交易媒介,⽐特币的去中⼼化以及匿名属性恰好迎合了违法者的需要。在⽬前的技术条件下,⽤户只要⽤法定货币完成交易,就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匿名,⾃然也就可以被追踪到。因此,⽐特币的诞⽣也就成为⽀持暗⽹发展的最理想的⽀付⼯具。
⽐特币等新型完全不依靠国家主权背书,它的存在甚⾄违反了传统的货币国家主权原则,也有学者采⽤“⾮国家货币理论”来解释⽐特币存在的合理性。⽆论如何,作为公众认可的⼀种记账⽅式,⽐特币已经切实发挥了与货币类似的交易中介作⽤,德国、⽇本等国甚⾄还⽴法赋予其与法定货币同样的法律地位。但⽐特币等新兴在我国却还处于⽴法空⽩。⽐特币到底是什么?是货币、虚拟财产,还是电⼦数据,抑或违法标的?这⼀切在我国尚不清晰。与
还处于⽴法空⽩。⽐特币到底是什么?是货币、虚拟财产,还是电⼦数据,抑或违法标的?这⼀切在我国尚不清晰。与此同时,它到底归属哪个部门监管,同样存在⽴法缺位。这种空⽩和缺位⾃然也会导致包括违法交易在内的⽐特币滥⽤。
我国有必要进⼀步明确⽐特币等的法律地位,甚⾄可以渐进承认它的货币属性。在对监管体系的建构中,还可以借鉴很多国家已采⽤的交易所的牌照监管的⽅法,建构⽐特币等的发⾏、兑换、交易监管体系,在⼀定程度上防⽌其在暗⽹作为犯罪交易媒介被滥⽤。
暗⽹再次印证了技术的双刃剑属性,互联⽹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产⽣了暗⽹犯罪等⼀系列
问题。分析和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需要回到⼈类社会对于⾃⾝权益的最基本需要。不少⾔论将暗⽹归罪于互联⽹,或将暗⽹归罪于⽐特币,甚⾄引发了拒绝互联⽹,抑或拒绝⽐特币的极端观点。事实上,任何简单粗暴的禁⽌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都⽆益于问题的最终解决,禁⽌只会导致更⼤程度的反弹。在互联⽹技术⾼速发展的今天,公民对于⾃⾝财产权、隐私权的关注⽆可厚⾮,政府对于公民个⼈信息的过度监管,以及“中⼼主义”模式所引发的信任危机,都对暗⽹、⽐特币的诞⽣产⽣催动作⽤。在这⼀过程中,通过进⼀步完善⽴法,为公权⼒的约束与公民私权利的保护寻求新的平衡点,将成为真正解决暗⽹问题的关键。
原载《⾔》2020年第6期
原⽂标题:暗⽹并⾮法外暗⾓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