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安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安置房政策
近年来,随着全区拆迁工作加快推进,我区相继实施了一批配套安置房建设项目,对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安置房建设中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现将我区安置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简要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安置房建设周期长
安置房建设周期长是我区安置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拆迁项目启动早于安置房的规划建设,也有安置房建设用地的原因,需要先拆迁后建设,导致安置房建设周期长,例如汇贤苑1#楼地块有1幢民房11年未动迁,该安置房至今未开工;徐塘新村西区安置房项目,2011年滨湖新城北区动迁安置后,安置房所在地块直到2014年拆迁结束后才启动建设。二是虽然有的拆迁项目开始实施时,安置房建设已同步设计,但由于受土地指标、报批程序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建设周期延长,安置房项目的建设进度跟不上拆迁的进度例如开发区东方新都紫荆苑、金江东苑三村、海棠明都玉兰园等。三是安置房建设管理上,由于一
些建设主体不够重视,组织管理水平不高,有些项目的法定材料不齐全,手续办理不及时,不完善,导致安置房建设开工不及时、建设进度缓慢,延长了建设周期,例如岸头佳园、九洲里花园等安置房项目在动迁结束一年后才启动项目建设。
(二)安置过渡费高
一是目前我区拆迁安置方式仍较单一,产权调换的政策优惠幅度相对较大,大多数拆迁户倾向于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二是近年来我区新的安置房项目以高层为主,安置房的平均建设周期都在24个月以上,特别像新城东苑三区、新安花园等少数项目建设周期超过了32个月。三是我区长期执行超过18个月(或24个月)过渡期就翻倍支付过渡费的政策,逾期安置导致政府过渡费支出较大,特别像岸头佳园、九洲里花园等规模较大的安置房项目过渡期甚至超过了36个月。经统计,我区2016年应发放过渡费约2.3亿元,其中超过18个月(或24个月)外支付的过渡费就近2亿元。四是在外过渡的人员较为集中,造成过渡房房源相对紧张,增加了在外过渡户的过渡成本,有的项目不得不提高过渡费发放标准。
(三)房屋权证办理进度慢
从全区安置房权证办理情况来看,由于受资金、土地抵押、建设用地指标等问题影响,目前我区大部分安置房的权证办理进度相对缓慢。特别是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安置房项目存在相关手续不到位的问题,有的项目土地手续不完善,例如指前镇紫云湖小区、喜盈门小区、西湖馨宁安置小区,朱林镇龙溪新村农民安置房;有的项目未完成综合验收,例如直溪镇溪城雅苑,开发区万和国际商贸城60户安置房,尧塘街道芮旺新区、陆家庄小区;有的项目施工资料缺失,例如开发区小下云、东南庄1、2项目。二是部分项目未通过规划验收,例如朱林镇龙溪二村一期等。三是部分项目未缴纳维修资金,例如儒林镇天香苑一期、水香苑,薛埠镇祥和家园、百花新苑、锦绣家园、仙湖东苑、锦绣二村等。四是有的项目未分割不动产证,例如指前镇万香苑小区。五是还有部分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违法用地建设等问题,例如儒林镇湖香苑二期、儒风苑项目等。以上这些问题导致安置房权证办理一直难以推进。
(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滞后
目前,我区的安置小区普遍存在规划建设科学性、前瞻性不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滞后问题,安置小区建设设计标准低是普遍现象,小区空间设计、绿化、公共设施配套等
与城市现代生活不相匹配。如周边交通、停车位、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学校(幼儿园)、菜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完备。此外,有的安置小区还存在绿化面积少,绿化成活率不高;路灯设施质量差,井盖板损毁严重等问题。有的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居民无安全感。
二、对策建议
安置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涉及到众切身重大利益的民心工程,需要区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各部门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合力推进。针对我区的相关情况,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增强安置房建设推进合力。充分发挥区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职能,统一对全区拆迁安置项目及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备案,不断加大对安置房建设的推进力度。通过全面掌握全区安置房建设情况,对安置房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进一步完善定期汇报、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推进机制,使全区安置房建设运作更加规范化。
(二)加快安置房建设模式改革
一直以来,我区安置房都是按照“谁拆迁谁建设”的原则,由各镇(区)、住建委下属平台自行负责建设,主体较多。从全区已实施安置房项目情况来看,各建设主体普遍存在专业人才不足、思考谋划不深、成本控制不专等问题,不利于加快推进全区安置房建设及成本控制。
建议进一步改革当前我区的安置房项目建设模式,逐步由分散建设转为集中代建,相关镇区由现在的直接参与逐步转为间接参与市场化运作。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安置、集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形成相对集中的安置房建设模式。具体建设模式上,建议全区所有安置房可由国有公司(金坛建设)统一负责代建,企业化运作,将多主体建设转变为由区统一建设,各镇(区、街道)等拆迁实施主体制定年度需求计划,向国有公司(金坛建设)按成本价购买,并负责拆迁安置。该模式的优点:一是充分将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有机融合,二是有利于控制安置房建设质量,三是有利于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四是有利于安置房建设成本控制,五是有利于优化安置房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六有利于用足用好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各项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完善安置房的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区级层面尽快明确安置房建设管理机构,
负责全区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安置房建设、管理和交付中的各类问题。二是适当集中全区的建设人才,加强区安置房管理单位和统一建设单位的力量,明确区级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和镇区的各自职责,切实发挥专业部门的专业化优势。
(四)进一步提高安置房建设管理水平。安置房建设关系到拆迁众的切身利益,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必须高要求,严把关。一是要优化安置房项目选址和整体布局,完善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打造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新型社区。二是要优化户型设计,根据拆迁安置的需求,合理设计不同户型,户型设计应体现舒适性、功能性、合理性、美观性和经济性。从施工材料监管入手,督促施工单位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通过环环相扣的责任机制,着力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四是从质量管理入手,严格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存在缺陷的安置房,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五)、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国家、省棚户区改造政策发生了变化,众对安置房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全区拆迁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实物安置外,货币化安置是一种更加快捷,综合
成本更低的补偿方式。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建议有条件的镇(区、街道)创新工作思路,出台政策,加大推行货币化安置,安置方式通过由实物安置逐步实现向市场化安置转变,一方面可以规避实物安置因安置房建设滞后所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一方面有利于减少过渡费和逾期过渡费的支付压力。